●截至2025年底,撫仙湖、瀘沽湖穩定保持Ⅰ類水質;陽宗海保持Ⅲ類水質;滇池全湖Ⅳ類水質,主要指標達近30年來最高水平。
云南網訊(記者王淑娟)日前,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云南聚焦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以地方立法為抓手,探索重點高原湖泊系統保護治理的法治化路徑,構建起“一湖一條例”和“入湖河道保護條例”的“9+1”法規體系。截至2025年底,撫仙湖、瀘沽湖穩定保持Ⅰ類水質;陽宗海保持Ⅲ類水質;滇池全湖Ⅳ類水質,主要指標達近30年來最高水平;杞麓湖、異龍湖實現脫劣,云南高原湖泊水生態穩中向好。
云南有滇池、洱海、撫仙湖、程海、瀘沽湖、杞麓湖、星云湖、陽宗海、異龍湖9個重點高原湖泊,流域面積僅占全省2%,卻集中了全省七分之一以上人口,是全省人口最密集、經濟最活躍、糧食生產最集中的區域,貢獻了約四分之一的地區生產總值,其保護治理關乎全省可持續發展大局。由于這些湖泊均為封閉型、半封閉型斷裂構造型湖泊,水體置換周期長、環境承載力低、生態敏感且自我修復能力弱,治理難度與保護壓力遠超一般水體。
面對治理難題,云南歷時3年集中修訂9個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條例,并出臺《云南省重點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構建起“一湖一條例”和“入湖河道保護條例”的“9+1”全流域法治保障體系。
在法規修訂的過程中,云南將湖濱生態紅線、湖泊生態黃線“兩線”及生態保護核心區、生態保護緩沖區、綠色發展區“三區”管控要求納入條例,以三類功能區替換原有三級保護區,推動政策轉化為法規制度。統一各條例框架、原則和核心制度,解決以往法規協調性不足的問題,同時堅持“一湖一策”,針對陽宗海砷污染、程海生態補水等具體問題細化專項防控措施;針對瀘沽湖跨川滇兩省的特點,與四川建立協同立法機制,實現“同湖同標、一湖一法”,為跨區域湖泊治理立法提供了樣本。
2025年5月,《云南省重點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審議通過,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全國首部針對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的專項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將法治監管觸角從湖泊延伸至入湖河道,實現“河—湖”全鏈條管控,與9部湖泊保護條例銜接,筑牢全流域聯治法治根基。
“9+1”法規體系的落地實施,推動重點高原湖泊治理體系深刻變革。治理理念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轉變,“兩線三區”管控要求全面落地,生態保護核心區面積達165.8平方公里,是原有一級保護區面積的2.8倍;治理路徑從末端治理向系統施治轉型,嚴格按照治污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水生態的思路,推動治理單元從湖泊水體、沿岸排污口,全面延伸至入湖河道全流域,實現流域治理上下貫通、左右協同;治理格局從政府主導向多元共治拓展,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主體責任,推動將河道保護納入村規民約、構建共治網格,探索市場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鼓勵社會監督,凝聚起全社會共同守護高原湖泊的強大合力。
下一步,云南將圍繞國家全面推進江河保護治理的部署要求,繼續深化“9+1”法規體系的實施與完善,做好相關立法的銜接與儲備,持續提升湖泊保護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讓重點高原湖泊永葆生機活力,為全國湖泊保護治理提供更多“云南樣本”。
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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