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夏天,省城知青陳哲下放到紅旗村。那天他在村支書家喝了兩碗綠豆湯,下午跟著壯勞力鋤草時突然內急,村里的茅廁臭得讓人作嘔,他瞅見坡下一人多高的玉米地,咬咬牙鉆了進去。剛解決完起身,就聽見脆生生的罵聲——穿碎花襯衫的林芳舉著鋤頭站在身后,臉漲得通紅,說他糟蹋自家玉米地。陳哲提著沒系好的褲子拔腿就跑,林芳像頭小母豹般緊追不舍,直到沖出玉米地,被鄉親們圍得尷尬不已。
那之后陳哲成了村里的“名人”,孩子們追著他編順口溜,大人們見了他也捂著嘴笑。他躲在知青點不敢出門,直到某天中暑躺倒,林芳端著一碗紅糖姜水進來,硬邦邦扔下一句“我爹讓送的”,然后笨拙地喂他喝。姜味辛辣,甜意卻順著喉嚨漫開,陳哲看著她發紅的耳尖,忽然覺得這片黃土地沒那么難挨了。
秋收時陳哲跟著林大叔學掰玉米,模仿他用手腕的巧勁,手磨起水泡也不喊疼。林芳路過時會瞥一眼他的筐,嘴角扯出點不易察覺的笑。農閑時他辦起識字班,林芳每晚坐在最后一排,拿鉛筆頭在本子上寫“哲”字,寫了一遍又一遍,月光透過祠堂的窗欞灑在她臉上,像鍍了層銀。
冬天兩人去縣城采購,碰到陳哲高中同學趙磊,對方嘲笑林芳是“村姑”,林芳“啪”地拍了筷子,眼睛像刀子般剜著趙磊。陳哲站起身罵趙磊嘴巴不干凈,對方卻冷笑說“陳哲你在鄉下找村姑挺會選”,林芳拉著他就走,路上一句話也沒說,陳哲解釋,她卻冷笑著說“我們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春天的雨來得急,兩人躲進廢棄牛棚。林芳掏出用油紙包著的烤紅薯,遞給他一個,香甜的氣味漫開。陳哲終于說出藏在心里的話:“如果我不想走了呢?或者你跟我去城里?”林芳看著他,眼里是平靜的絕望,慢慢掰開他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說雨停了該下山了。
初夏的郵遞員帶來返城通知,陳哲拿著信跑到林芳家,卻看見她坐在院子里的石榴樹下搓玉米粒,陽光透過樹葉灑在她淡黃色的襯衫上,他突然停住腳步。離開前一晚,他在知青點門口等了整夜,林芳始終沒出現。
陳哲返城參加高考,考上北京的中文系。很多年后,他坐在北京的辦公室里,窗外車水馬龍,總會想起1989年的玉米地,想起那個舉著鋤頭追他的姑娘,想起她在月光下寫“哲”字的樣子,想起牛棚里沒說出口的“我喜歡你”,想起那場沒下完的雨,和最后的沉默。那是他青春里最燙的朱砂痣,也是最痛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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