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了新規。 家里老人要是不在了,留下的銀行存款、國債甚至理財產品,只要在同一家銀行加起來不超過5萬塊錢,配偶、子女這些第一順序繼承人去取,再也不用折騰去辦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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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為了取兩三萬,光公證費可能就得花上千,還得來回開證明,現在這筆錢和麻煩全省了。 喪葬費、撫恤金還能全額單獨取,不占這5萬的額度。 這個變化,實實在在地擊中了老百姓存款繼承里最大的痛點。
定期存款到期了,本人去不了,讓家人代取行不行? 當然行,但規矩不一樣。 關鍵就看金額超沒超過5萬塊。
5萬塊錢以內,手續算簡單的。 代辦人把存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定期存單原件都帶上,再拿上自己的身份證,記得密碼,到銀行填張單子就能辦。 取現金還是轉到存款人賬戶里,通常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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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金額踩過了5萬這條線,銀行就得謹慎多了。 很多銀行,特別是國有大行,會要求你多拿出一份存款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也有些銀行與時俱進,支持現場跟存款人視頻連線,核實一下是不是他本人真的同意取這筆錢。 所以,金額大了,最好提前打個電話問問開戶行,到底要準備些啥,免得白跑一趟。
要是定期還沒到期,家里急用錢想提前拿出來,手續可就嚴格多了。 這時候,光有雙方身份證和存單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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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必須確認,提前支取導致利息損失(只能按活期算)是存款人自己的真實意愿。 所以,一份由存款人簽字、寫明了同意提前支取多少金額的授權委托書,就成了必須品。
對于金額比較大的提前支取,部分銀行為了保險起見,可能還會要求你對這份授權委托書去做個公證。
這里有個死規矩:萬一密碼忘了,代辦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密碼重置業務,銀行只認存款人本人,必須他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到柜臺辦。 代理人再親也沒用,這是銀行防風險的一道鐵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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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款人去世,家人要取這筆錢,那就進入了遺產繼承的流程。 這里的好消息就是開頭提到的5萬元免公證新規。
只要老人在同一家銀行的所有賬戶余額加起來不超過5萬,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就不用再去公證處。
帶上老人的死亡證明、能證明你們是父子母子關系的戶口本或出生證明、繼承人自己的身份證,再在銀行簽一份《小額繼承承諾書》,錢就能取出來了。
這省下的不只是幾百上千的公證費,更是來回奔波的精力。 如果賬戶里還有單位打進來的喪葬費、撫恤金,這筆錢可以單獨全額提取,不占用5萬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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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存款超過5萬,那就得回到老路上:要么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達成一致,去公證處辦一份繼承權公證書;要么就只能通過法院打官司,拿判決書去銀行取錢。
代取定期存款,有些細節一疏忽就前功盡棄。 首先,身份證必須是原件,復印件、手機里的照片通通不好使。
臨時身份證可以,但一定要在有效期內。 其次,密碼連續輸錯三次,存單很可能就被鎖定了。 解鎖? 還是那句話,只能本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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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定期存單在辦理時,可能約定了“不通兌”。 這意味著它只能在開戶的那個銀行網點取,別的地方甚至同一家銀行的其他支行都取不了。
代取之前,最好看清楚存單上的說明,或者直接打電話問銀行。 另外,現在取大額現金,很多銀行都要求提前預約。 一般是超過5萬就得約,提前一兩個工作日打電話或者用手機銀行操作一下。
銀行層層設卡,到底是在保護我們的血汗錢,還是在給急需用錢的儲戶添堵? 當數字支付如此便捷的今天,取一筆自己名下的現金卻要經歷重重審核,這種安全與便利的邊界,究竟應該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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