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式機構的大臣,對皇帝不忠心,不跟皇帝的步調走,直接換掉就行了,何必多此一舉呢?
因為權臣篡位要收買人心,要穩(wěn)定朝局,因此不好剛篡位就把人踢走。
我實名反對所謂的“秦制和君主專制下……皇帝天生不會信任任何人,任何人也都想上位”這種庸俗化的解釋。
已有的回答中有答主提到的“用侍中、尚書組成中朝,架空以丞相為首的外朝”,但這就是錯的,中朝從未架空過丞相,只在魏晉之間架空過三公。
為方便理解,我們先把時間拉到唐朝建立之初,“標準”狀態(tài)下的三省六部制,政務如何運作?
有一個常見的錯誤理解認為尚書省是執(zhí)行機構,但實際上,對于律令格式范圍內的政務,尚書省是決策機構。這類政務經尚書省八座集議,決策結果形成奏抄后報門下省審核,通過后再送皇帝御畫“聞”,皇帝只需要知情而不必參與決策。
而當政務在律令格式范圍之外時,尚書省就需要把政務送至御前,由皇帝在中書省輔佐下敕裁并形成可對外宣行的王言之制,再送門下省。
舉初唐的例子,是想要說明兩點:
第一,初唐三省制下地位最高,被視為“政本”的尚書省,在政務決策上與皇帝存在著分工。
第二,初唐的皇帝需要一個中書省來輔助其作出決策。
我們回過頭說西漢。
西漢時期,皇帝與丞相之間在政務決策上并沒有明確的分工。尤其是西漢初年實施黃老清靜無為政治,在具體統(tǒng)治中主張君道無為,臣道有為,皇帝不但很少主動提出新的政策和措施,而且“漢典舊制,丞相所請,靡有不聽。”這一時期,君主對丞相只從總的方面檢查他治理天下的效果,好則封賞,壞則罷黜、懲罰,其余則不多干預。
漢武帝親政后,這個局面被徹底逆轉。漢王朝經過七十年休養(yǎng)生息,經濟恢復,國力強大,漢武帝又是一個雄才大略、不甘寂寞的君主,他當然不可能再坐等丞相來“請事”,他擺脫舊制,主動提出種種政策和措施,將漢初黃老清靜無為方針轉變儒家積極有為方針。
而要成為儒家大有為之君,漢武帝就需要一批人輔佐他作出決策。一方面,原本沿用秦制,設于宮中執(zhí)掌內廷文書的小官尚書開始從丞相、御史大夫處接收一部分檔案、文書、資料以作為皇帝決策的依據,尚書的權力逐漸擴大;另一方面,漢武帝提拔了一批有才干、多智謀的士人為近臣,“并在左右”,為他出謀劃策,這就是中朝的發(fā)端。前面說過,尚書本身不是中朝官,因為尚書不參加議政,而只負責為中朝官議政和皇帝決斷收集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也就是說,中朝官與丞相之間是類似中書省和尚書省的分工關系,并不存在中朝官架空丞相。丞相依然在正常行使自己的職權,只是皇帝親自裁決的事情,丞相很多時候只能“謹奉詔”。
漢武帝這套任用近臣的做法在漢昭帝時期最終形成制度。漢昭帝沖齡即位,根本沒有處理朝政的能力。一般這種情況,會由太后垂簾聽政,代表皇帝視事。但漢武帝由于自身經歷,擔心“主少母壯”,去世前賜死了鉤弋夫人,以中朝官大司馬大將軍霍光作為昭帝的代理人,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之,與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形成制衡。
霍光不是皇帝,指揮大臣不得不有所顧慮。在他秉政期間,為了增重自己的權威、鞏固權勢、協(xié)調與丞相為首的朝臣的關系,他將中朝官的選任和議政進行了制度化,將漢武帝時期臨時性的措施變成了制度。而這套制度和后來皇帝鞏固統(tǒng)治的需求無害而有益,因此在漢宣帝親政后被繼承了下來。
中朝官制度形成以后,丞相也沒有被架空,或者說不可能被架空。西漢丞相、御史大夫二府屬官近四百人,而尚書機構到漢成帝時期也只有11人,將軍開府要等到東漢末年,中朝官根本沒有能力把丞相和御史大夫的任務接過來。
《漢書.翟方進傳》記載
永始二年……丞相官缺,群臣多舉(翟)方進,上亦器其能,遂擢方進為丞相,封高陵侯,食邑千戶。……為相公潔,請托不行郡國。 持法刻深,舉奏牧守九卿,峻文深詆,中傷者尤多。如陳咸、朱博、蕭育、逢信、孫閎之屬,皆京師世家,以材能少歷牧守列卿,知名當世,而 方進特立后起,十余年間至宰相,據法以彈咸等,皆罷退之。……方進知能有余,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緣飭法律,號為通明相。
翟方進擔任丞相的第十年,漢成帝因天變,賜冊責備翟方進治理天下不善:
“皇帝問丞相:君孔子之慮,孟賁之勇,朕嘉與君同心一意,庶幾有成。惟君登位,于今十年,災害并臻,民被饑餓,加以疾疫溺死,關門牡開,失國守備,盜賊黨輩。吏民殘賊,毆殺良民,斷獄歲歲多前。上書言事,交錯道路,懷奸朋黨,相為隱蔽,皆亡忠慮,群下兇兇,更相嫉妒,其咎安在? 觀君之治,無欲輔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間者郡國谷雖頗熟,百姓不足者尚眾,前去城郭,未能盡還,夙夜未嘗忘焉。朕惟往時之用,與今一也,百僚用度各有數(shù)。 君有量多少,一聽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請一切增賦,稅城郭堧及園田,過更,算馬牛羊,增益鹽鐵,變更無常。朕既不明,隨奏許可,后議者以為不便,制詔下君,君云賣酒醪。后請止,未盡月復奏議令賣酒醪。朕誠怪君,何持容容之計,無忠固意,將何以輔朕帥道群下?而欲久蒙顯尊之位,豈不難哉!傳曰:‘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欲退君位,尚未忍。君其孰念詳計,塞絕奸原,憂國如家,務便百姓以輔朕。朕既已改,君其自思,強食慎職。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養(yǎng)牛一,君審外焉。”
可見即使是在漢成帝時期,大將軍王鳳、車騎將軍王英相繼在中朝輔政的背景下,丞相依然掌握著議政權和監(jiān)督百官執(zhí)行權。漢成帝對丞相的奏請,在自己搞不明白的時候仍會按照漢初“靡有不聽”的傳統(tǒng)“隨奏許可”。
東漢建立后,由于光武帝“政不任下”、“躬好吏事”,尚書機構進一步擴大,增加至幾十人。另一方面,西漢末年的“奉天法古”運動中,丞相、御史大夫二府被撤銷,其職權分屬按照《周禮》設置的三公。但這只是量變而非質變,三公依然掌握著議政權和百官執(zhí)行權。漢和帝時,司徒袁安、司空任隗與輔政的車騎將軍竇憲對立,袁安和任隗還能監(jiān)督百官不執(zhí)行政令。
和帝即位,竇太后臨朝,后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奴,(袁)安與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詣朝堂上書諫,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徼功萬里,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宋由懼,遂不敢復署議,而諸卿稍自引止。唯安獨與任隗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太后不聽,眾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竇憲既出,而弟衛(wèi)尉篤、執(zhí)金吾景各專威權,公于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景又擅使乘驛施檄緣邊諸郡,發(fā)突騎及善騎射有才力者,漁陽、雁門、上谷三郡各遣吏將送詣景第。有司畏憚,莫敢言者。安乃劾景擅發(fā)邊兵,驚惑吏人,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輒承景檄,當伏顯誅。又奏司隸校尉、河南尹阿附貴戚,無盡節(jié)之義,請免官案罪。并寢不報。憲、景等日益橫,盡樹其親黨賓客于名都大郡,皆賦斂吏人,更相賂遺,其余州郡,亦復望風從之。安與任隗舉奏諸二千石,又它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余人,竇氏大恨。但安、隗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后漢書.袁安傳》
真正的質變發(fā)生在魏、晉時期,對于這一改變,馬端臨的論述頗為精到:
自後漢時,雖置三公,而事歸臺閣,尚書始為機衡之任。然當時尚書,不過預聞國政,未嘗盡奪三公之權也。至魏、晉以來,中書、尚書之官始真為宰相,而三公遂為具員。其故何也?蓋漢之典事尚書、中書者,號為天子之私人;及叔季之世,則奸雄之謀篡奪者,亦以其私人居是官。而所謂三公者,古有其官,雖鼎命將遷之時,大權一出於私門,然三公未容遽廢也,故必擇其老病不任事,依違不侵權者居之。東漢之末,曹公為丞相,而三公則楊彪、趙溫,尚書令、中書監(jiān)則二荀、華歆、劉放、孫資之徒也。魏之末,司馬師、昭為丞相,而三公則王祥、鄭沖,尚書令、中書監(jiān)則賈充、荀勖、鍾會之徒也。蓋是時,凡任中書者,皆運籌帷幄、佐命移祚之人;凡任三公者,皆備員高位,畏權遠勢之人。而三公之失權任,中書之秉機要,自此判矣。至丞相一官,西漢廢於哀帝之時。東漢本不置丞相,建安特置之,以處曹操。魏本不置丞相,正始特置之,以處司馬師、昭。及晉則不置,正苻堅所謂"朕以龍驤建業(yè)"之說也。然東晉以至宋、齊、梁、陳、隋皆有之。夫中書監(jiān)既為宰相之任,則升其品秩可也;丞相既不為宰相之任,而嘗為擅代之階,則廢其名字可也。今觀魏以後之官品,中書監(jiān)僅為三品,而黃鉞大將軍、大丞相、諸大將軍則為一品、二品。然此數(shù)官者,未嘗以授人,特宋、齊、梁、陳、隋將受禪則居之,此外則王敦、桓溫、侯景亦嘗為之。夫高官極品不以處輔佐之臣,而又存其名字,使亂臣賊子遞相承襲,以為竊取大物之漸,非所以昭德塞違,明示百官也。——《文獻通考.職官三》
簡單的說,曹氏、司馬氏都是先建立霸府,再擇機篡位稱帝。在他們篡位之前,權力已經集中在霸府,三公真正被架空了。等他們篡位之后,出于收買人心、穩(wěn)定政局的需要,支持他們的前朝三公不能被調走,漢代沒有榮銜,后來的階官體系本就是漢末魏晉的亂局中發(fā)展出來的,當時的官僚制度下沒有地方能安排這些人。這樣原來在霸府內處理政務的屬官們,在新朝建立后便只能被安排在尚書系統(tǒng)。
尚書系統(tǒng)便這樣真正侵奪了三公的職權,三公從有實際職權的宰相之職演變成位高而無所統(tǒng)的榮銜。
以官員選舉為例:
太祖為司空丞相,(毛)玠嘗為(丞相府)東曹掾,與崔琰并典選舉。其所舉用,皆清正之士,雖於時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終莫得進。務以儉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jié)自勵,雖貴寵之臣,輿服不敢過度。……魏國初建,為尚書仆射,復典選舉。——《三國志.毛玠傳》
而與霸府元從進入尚書系統(tǒng)相配套,尚書臺在統(tǒng)治機構中的地位也大幅提升。首先是曹魏時尚書臺脫離少府,正式成為獨立機構。其次尚書系統(tǒng)的官員品位得到提高,漢代尚書令秩千石、仆射及尚書六百石,莫說號稱“秩萬石”的丞相與三公,哪怕與中二千石之九卿比也相差甚遠,而到曹魏時,尚書令、仆射及尚書依新官品與九卿同為第三品,且班次還在九卿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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