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0 日,美國最高法院以 6:3 的壓倒性投票,直接宣判特朗普的大規模關稅政策徹底違法
這不是普通的司法裁決,這是一顆炸穿美國財政與全球貿易的重磅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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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下,不僅把特朗普政府未來十年指望的1.4萬億美元“棺材本”給沒收了,還硬生生給財政部挖了個1750億的退稅大坑。這哪是判決啊,簡直是給白宮來了一次“財政休克療法”。
不過,這場判決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就是美國三權分立制度一場教科書級別的真實實踐。
很多人可能納悶,美國總統不是權力大的很嗎?這次關稅大戰,他也是有法可依啊,國家緊急狀態法?怎么加個稅就不行了呢?
簡單說,最高法院的意思是:你是總統,不是國王。
在美國這套系統里,國會(立法權)掌管“錢袋子”,白宮(行政權)負責“干活”。憲法寫得清清楚楚,征稅權在國會。特朗普政府之前是打了個擦邊球,借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這個“緊急按鈕”,想把“應對危機”的權力偷換成“永久收稅”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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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最高法院之所以跳出來“找茬”,就是運用了所謂的“重大問題原則”:你想收這么多錢?想改變這么大的經濟格局?可以,但國會必須明明白白地授權,不能你總統自己說了算。
這就是司法權在給行政權“勒韁繩”,告訴白宮:別拿“緊急狀態”當萬能金牌,想繞過國會收稅?門兒都沒有!
那特朗普會認栽嗎?當然不會。既然“緊急狀態”這條路被堵死了,他反手就翻出了一條沉睡了52年的老古董——《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
這一招叫“移花接木”:
·以前的邏輯是:我有危險,我要加稅(被法院否了)。
·現在的邏輯是:我國際收支不平衡,美元有壓力,我要加稅(第122條授權)。
白宮直接宣布:全球統一加征10%關稅,!
但這招有個巨大的漏洞:這只是個“止痛藥”,不是“長效藥”。第122條就像是張“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短,只有150天。
那有人就問了,萬一150天后國會依然沒有出臺新的法案?特朗普是不是就沒招了?不會,美國的貿易法案里還有很多加稅的措施,比如我們中國人聽的最多的的201條款,還有301,等等,很多條款都可以加稅。好多都是老古董了,最老的可以追溯到192幾年,如果特朗普想用,他就可以拿出來用。
因為美國他講究的就是程序正義。只要這個法案沒有被明確廢止,他都可以拿出來用。至于這個法案對國家、對政府有利還有弊,這個反倒不重要。
說實話,通過這次司法大案,我們開會清晰的看到: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真的不是擺設。這臺機器的"防暴走系統"依然有效。這種制衡在防止總統擴權的問題上,確實起到了作用。你看,哪怕強勢如特朗普,也得乖乖認栽,這就是制度韌性——權力不能被一個人說了算。
但缺點也很明顯:
"程序正義"正在變成"程序陷阱"。法院否決了經濟緊急狀態法,特朗普啟用第122條;如果第122條再被否決,他還有232條、201條、301條、338條...美國法律體系像個堆滿舊工具的倉庫,總統總能找到一把生銹的螺絲刀繼續干活。結果是:形式上都合法,實質上全是套路。司法審查變成了"打地鼠游戲"——打掉一個法律依據,冒出另一個更古老的,政策在合法性的迷宮里反復橫跳,企業和市場被折騰得死去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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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美國制度防暴君很有效,但是防"合法折騰"很無能。它成功阻止了特朗普成為獨裁者,卻阻止不了他憑借50年前的模糊法律條款,把全球經濟當成人質。這種制度的本質,是用程序復雜性替代政治決斷,用法律技術主義掩蓋治理缺失
——當1750億美元的退稅炸彈和10%的全球關稅同時砸下來時,你會發現:法官們維護了法治的尊嚴,但沒人對經濟的混亂負責。
這就是美式民主的悖論:它確實把權力關進了籠子,但這個籠子的鑰匙太多,總統、國會、法院各有一把,他們忙著互相開鎖,卻忘了籠子外面,世界已經著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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