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了,窮人家庭過年愛吵架的真相,那就是——
長期不被“看見”的需求和強烈的控制欲。
昨天說到老公舅舅辦66大壽的事,我跟老公說明了不去的理由,并告訴他,他要去就自己去,我不去。老公和公婆都能接受,也沒有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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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公和大哥商量好了一人給600塊錢。但是今天一早,哥又說不去了,說是嫂子不讓去。
結果婆婆卻生氣了,嘟嘟囔囔地說如果哥不去,以后也不讓公公給哥嫂他們看門面了,還說以后哥的孩子結婚她也不去,也不讓公公和另外幾個子女去。
嫂子之所以不愿意去,原因是幾十年前,嫂子給自己的仨孩子辦周歲生日宴的時候,舅舅從來沒有來過。所以,舅舅辦壽宴,嫂子也不會去,不僅不去,也不讓哥去。
嫂子不想去,這個想法沒有任何問題。畢竟別人做初一,就別怪她做十五。她是在為自己長期不被看見的情緒和需求發聲和反抗。
婆婆又為什么會生氣呢?她生氣是因為嫂子控制了大哥,婆婆對大哥失去了控制權。大哥不去讓婆婆覺得丟了面子。
其實,要減少矛盾,最好的辦法就是課題分離。
去或不去,應該交由個人決定,而不是妄圖干涉他人的決定。
同時,及時看見和重視自己的情緒,人與人之間的社交關系才能得以正常運轉。
一方的情緒和需求長期被忽視,必定會在某一時刻凸顯出來。正所謂“你做初一,就別怪別人做十五”。
只有明白這兩點,才能減少矛盾和爭吵。
友友們,你們覺得是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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