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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扶不扶?”這道送命題,最近在福建莆田又出了新的番外篇。兩個初中女生,好心扶起摔倒老人,結果反被索賠22萬!
消息一出,全網炸鍋。大家的第一反應都是:完了,又是“農夫與蛇”的故事,好人沒好報啊!
但!是!當完整監控視頻曝光,劇情來了個360度大反轉。看完真相,你可能得把之前的話,連著鍵盤一起收回去。
扶人反被訛?真相并非如此事情的開頭,確實挺暖心。兩個初中生騎電動車路過,看見老太太騎自行車摔倒了,立馬停車去扶。這本該是個“學雷鋒”的溫馨畫面,結果老太太緩過神來,一口咬定是被這兩個女孩“嚇”倒的。
交警到場后,判定女孩負次要責任。理由是:老人自稱受驚嚇摔倒,而女孩未滿16歲騎電動車,還存在逆行、載人等違法行為。
這“次要責任”一出,老太太家屬直接拿著認定書,把女孩和家長告上法庭,索賠224307.73元!
22萬!對于兩個還在上學的孩子和普通家庭來說,這簡直是天文數字。女孩媽媽接受采訪的時候,哭得撕心裂肺,說孩子現在有嚴重的心理陰影,聽見救護車鳴笛都發抖。
這畫面,誰看了不心疼?誰聽了不憤怒?監控曝光,劇情反轉大家的怒火,主要集中在“做好事反被訛”和“交警判罰不公”這兩點上。都覺得是交警判了次責,才給了老太太訛人的底氣。
但問題的關鍵就在這里:交警判罰的依據,真的是因為她們“扶人”嗎?
No!完全搞錯了重點
完整的監控視頻清晰地記錄了事發全過程。老太太摔倒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她自己說的“被嚇到”,而是兩個女孩的危險駕駛行為。
當時,老太太正常直行。兩個女孩騎著電動車,并沒有靠右行駛,而是直接逆行切到了路口左側。這里強調一下:轉彎讓直行是基本常識。
老太太剛避讓完一輛白色轎車,心有余悸,抬頭一看,兩輛逆行的電動車突然從左前方沖出來。這換誰,誰不慌?老太太下意識緊急剎車,結果車把一歪,重心不穩,摔了。
這在法律上,叫“無接觸交通事故”。也就是說,哪怕沒撞上,但你的行為制造了危險,導致別人避讓不及受傷,你就要承擔責任。
這就好比你開車亂按喇叭,把路人嚇得摔傷了,你也有責任,一個道理。
兩個女孩,未滿16歲,無證駕駛無牌電動車,還逆行、載人。這一連串的交通違法操作,直接導致了老太太的避讓和摔倒。
交警判她們次責,不是針對“扶人”,而是針對“危險駕駛”!這鍋,她們背得一點都不冤。
22萬索賠,是訛人還是策略?再說回這22萬的天價索賠。老太太實際住院12天,花了2萬6千多。剩下的20萬,或許是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這確實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刺激了公眾“訛人”的敏感神經。
但也要看到,這只是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判不判,判多少,還得根據事實和法律來。
按照次責(通常30%)來算,實際賠償金額最多則五六萬左右,少則五六千。雖然對普通家庭來說依然壓力山大,但和22萬相比,已經是天壤之別。
一次深刻的教訓這事兒,真不能簡單地用“好人沒好報”來概括。它更像是一記警鐘。兩個孩子是善良的,這點毋庸置疑。但善良,不能成為無視規則的借口。交通規則面前,沒有“未成年人保護傘”。你的一個違規行為,可能就在無意間制造了危險,給別人,也給自己帶來無法預料的后果。
這件事,也給所有家長提了個醒:別再讓未滿16歲的孩子騎電動車上路了!別再縱容孩子違規載人、逆行了!你以為的“小事”,可能就是引爆家庭災難的“導火索”。
最后,借用作家的話作為結尾:“善良是很珍貴的,但沒有邊界的善良,只會助長惡。”希望這兩個孩子能從陰影中走出來,也希望這樣的“反轉”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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