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時代的發展,NFC(近場通信技術)早已融入日常生活,刷公交、付賬單、開門禁、無卡取款,輕輕一“貼”便能完成操作,給我們帶來了極大便利。但便利之下,一些不法分子也將黑手伸向了這項技術,利用其短距離數據傳輸的特性,實施盜刷、信息竊取、轉移贓款等違法犯罪活動,侵害大家的財產安全與信息權益。
案例一
據中國新聞網2026年1月報道,江蘇淮安警方通報一起利用NFC盜刷的詐騙案件:2025年2月,市民王某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某培訓考試機構客服,謊稱可以為王某辦理報名退費手續,取得王某信任后,引導其下載一款陌生App,并要求王某開啟手機NFC功能,隨后讓王某將銀行卡放在手機背面連續刷了5次。就在這幾次“貼一貼”的操作中,王某銀行卡內的20多萬元被全部轉走,等王某反應過來時,騙子早已失聯。
律師解讀
本案中,騙子的核心套路是“冒充客服+誘導授權”,利用NFC短距離讀取銀行卡信息的功能,讓王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了資金轉移。從法律角度看,騙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退費事實,誘導被害人通過NFC提供銀行卡信息并完成轉賬,數額特別巨大,已涉嫌詐騙罪,最終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處罰。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案例二
天津長安網2025年10月報道,當地警方成功打掉一個利用NFC轉移贓款的“跑分”團伙。該團伙通過境外“上線”獲取銀行卡NFC信息后,招募人員在銀行ATM機前,使用手機NFC功能進行無卡取款,再將取出的錢款轉入指定賬戶,快速轉移電信詐騙所得贓款。警方抓獲5名嫌疑人,其中團伙骨干鄭某、李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名取款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法律處罰。
律師解讀
很多人以為“只是幫人取個錢,拿點好處,不犯法”,但本案明確警示:明知是電信詐騙、盜竊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贓款,仍利用NFC無卡取款等方式幫助轉移,即便沒有直接實施詐騙,也可能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例三
重慶晚報2025年2月報道,市民李先生接到自稱航空公司客服的電話,對方謊稱其航班故障取消,可退還300元補償金,但需通過“企業支付”操作。在對方誘導下,李先生開通了貸款服務,借款10萬元,隨后下載陌生軟件、開啟屏幕共享,按照對方要求用手機NFC功能刷銀行卡,先后完成兩筆交易,等察覺異常時,已被騙9.8萬元。
律師解讀
本案是典型的“精準詐騙+技術操控”,騙子不僅冒充客服,還利用屏幕共享功能遠程窺屏,獲取李先生的手機操作權限,再通過NFC讀取銀行卡信息完成盜刷。從法律定性看,騙子的行為同時構成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取李先生的航班、銀行卡等信息),應數罪并罰;而李先生因自身警惕性不足,開通陌生貸款、開啟屏幕共享,雖屬于受害者,但也需承擔自身財產保管不當的部分責任,后續維權難度會相應增加。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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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成成
安徽青合青(蕪湖)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省律師協會公益法律研究中心委員
律師提醒:
1.“非必要,不開啟”:平時不用NFC功能時,及時關閉手機NFC開關(設置里可直接操作),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地鐵、公交、商場等場所,避免被不法分子近距離讀取信息;
2.“不授權,不配合”:任何陌生“客服”“工作人員”,要求你開啟NFC、下載陌生App、開啟屏幕共享、刷銀行卡的,一律拒絕!正規退費、退改簽,只會通過官方App、官方電話辦理,絕不會要求你用NFC刷銀行卡;
3.“守信息,不泄露”:不隨意將銀行卡、帶有NFC功能的手機借給陌生人,不輕易透露銀行卡密碼、短信驗證碼;定期檢查手機App權限,禁止陌生App獲取NFC權限、通訊錄、短信等敏感信息;
4.“遇被騙,速止損”:一旦發現自己被利用NFC盜刷資金、泄露個人信息,立即做3件事:① 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凍結銀行卡、終止交易;② 撥打110報警,保存好通話記錄、App下載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③ 若銀行、支付平臺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如未及時預警異常交易),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挽回損失。
策劃
安徽省法治宣傳和研究中心
安徽省律師協會
來源:安徽省律師協會
編輯:黃陽陽
校對:方航
審核:徐春節
安徽省司法廳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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