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期間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隊
高速公路各大隊
在高速公路各收費站出入口
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嚴厲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全力守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

2月18日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隊
濟臨大隊東呂中隊執勤民警
在街面巡邏時
發現一車輛行駛軌跡異常
于是立即上前檢查發現
駕駛員身上散發酒味、言語含糊
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經檢測
該駕駛員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79mg/100ml
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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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關規定
駕駛員李某將面臨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罰款1000元的處罰
聊城公安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廣大駕駛人要引以為戒
堅決杜絕酒后駕車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 | 聊城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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