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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記得去年3月5日福建莆田兩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自行車老太的事件嗎?一年過去了,老太起訴女生的案件馬上就要排班開庭了!
福建莆田這起扶人反遭索賠的事件,看得人滿心寒意。14歲的初中女生,懷著最樸素的善意,停下電動車扶起摔倒的女子,這本該是春日里最溫暖的畫面,卻被一記22萬的索賠訴狀,砸得粉碎。
監控鐵證如山:女子是因避讓白色轎車操作不當先行摔倒,兩名女生全程未與其發生物理接觸,扶人之舉純粹是出于助人之心。可這份清白,卻沒能擋住惡意的指控,更沒能換來公正的對待。
最該被譴責的,是摔倒女子顛倒黑白的貪婪與涼薄。自己摔倒,卻將援手化作“禍根”,以被驚嚇為由索要高額賠償,把他人的善意當成可以收割的“籌碼”。
這種行為,不僅是對兩個少年的無端傷害,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公然踐踏。她或許算得清賠償清單上的數字,卻算不清自己丟掉的良心!她或許想借著法律的名義謀取利益,卻忘了法律的初衷是懲惡揚善,而非縱容惡意碰瓷。
更令人費解的,是這份引發眾怒的責任認定。交警部門認定女生未滿16周歲騎電動車違規,這一點毋庸置疑,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罰的處罰。
但將違規騎行與女子摔倒強行綁定,以存在間接影響為由定次要責任,無疑是混淆了是非邊界。
違規是一回事,摔倒是另一回事,女子摔倒的直接原因是自身操作失誤,與女生的善意救助毫無因果關聯。用模糊的驚嚇理由將助人者拉入責任泥潭,看似依規,實則違背了法律的公平正義,更在無形中傳遞著扶人有風險的錯誤信號。
兩個14歲的孩子,本應堅信人間美好,如今卻因一次善意之舉陷入心理陰影,甚至可能對“做好事”產生恐懼。
這起事件的殺傷力,遠不止22萬的索賠金額,它刺中的是整個社會的善意根基。如果善意總被惡意反噬,如果做好事總要付出代價,那么今后,誰還敢在他人需要時伸出援手?誰還能教孩子相信正義與善良?
2月26日的庭審,不僅關乎兩個家庭的命運,更關乎社會善意的走向。我們強烈譴責這種碰瓷式索賠的行為,也呼吁司法機關堅守公平正義的底線,厘清責任邊界,不讓助人者寒心,不讓惡意者得逞。同時追究胡亂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人!(葛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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