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 19 日下午 3 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417 號法庭的大門即將開啟,整個韓國的目光都將牢牢鎖定在這里。前總統尹錫悅涉嫌 “內亂頭目罪” 的一審宣判將正式舉行,負責此案的特別檢察組早已在結案庭審中明確表態,必須對其判處死刑。
現任總統李在明則一手推著特檢組的調查持續深入,一手敲定了宣判全程全國直播的方案,讓 5100 萬韓國人共同見證這場前總統的審判。這場牽動韓國政壇的大戲,一邊是毫無退路的死刑求刑,一邊是足以改寫結局的特赦大權,韓國政壇延續數十年的清算與和解戲碼,這一次迎來了最特殊的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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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提出的死刑求刑,從來都不是一時的情緒表態,而是有著清晰的法律依據與完整的司法鋪墊。按照韓國《刑法》第 87 條規定,內亂頭目罪的法定刑罰僅有三檔:死刑、無期徒刑、無期禁錮,沒有任何折中量刑的空間,這也是特檢組能夠直接提出死刑訴求的核心法律基礎央廣網。
更關鍵的是,在尹錫悅一審宣判前,法院已經通過同案人員的判決,為這起事件定下了明確的司法基調。2026 年 1 月,曾在尹錫悅政府擔任總理的韓德洙,因參與 2024 年 12 月的緊急戒嚴事件,被法院認定內亂罪成立,一審判處 23 年有期徒刑;2 月 12 日,前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同樣因涉戒嚴事件獲刑 7 年,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寫明,尹錫悅發動的緊急戒嚴行為,完全符合內亂罪的法定成立條件。這兩份生效判決,相當于給尹錫悅的案件提前劃定了司法框架,檢方的死刑求刑,正是順著這一邏輯推進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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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審判的核心,始終圍繞著那場僅持續 6 小時 40 分鐘的緊急戒嚴令展開。特檢組的調查結果顯示,尹錫悅 2024 年 12 月 3 日發布的戒嚴令,并非突發的國家安全應對,而是經過長期系統性籌劃的行動 —— 早在 2024 年 3 月,他就多次通過私人晚宴、非公開會面等形式,與軍方高層頻繁接觸,刻意將國內政治局勢渲染為 “國家危機”,為戒嚴令的發布做鋪墊。他在任內將總統府從青瓦臺搬遷至國防部大樓內,也被特檢組認定為是為了方便與軍方指揮部直接對接,為戒嚴行動創造硬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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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一審宣判最受關注的點,除了死刑求刑,便是全程全國電視直播的安排。這場直播并非法院主動發起,而是李在明陣營一步步推動的結果,它把一場司法審判,直接放在了 5100 萬韓國民眾的視線之下。
韓國的庭審直播規則,并非從來如此。2017 年樸槿惠 “干政門” 案審判期間,韓國才正式修訂了《關于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明確即便沒有被告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符合公共利益,就可以允許庭審宣判的電視直播。此前韓國法庭一直嚴格禁止庭審過程中的錄音、錄播與轉播,樸槿惠案也僅實現了部分環節的直播,而尹錫悅這場內亂罪的一審宣判,將實現全程無死角的全國電視直播,這在韓國前總統的審判歷史中,尚屬首次。
李在明對這場直播的推動,遠不止敲定直播方案本身。從尹錫悅被彈劾下臺開始,李在明就一手推動成立了專門的特別檢察組,針對戒嚴事件展開全鏈條調查,幾乎每一個關鍵證據的公布,都同步向媒體開放,讓案件的細節持續暴露在公眾視野中。在庭審流程推進的過程中,他所在的陣營也持續向法院施壓,以 “保障國民知情權、維護憲政秩序” 為由,要求公開庭審的關鍵環節,最終促成了全程直播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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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直播的安排,也讓尹錫悅陣營陷入了被動。其律師團隊曾多次向法院提出反對,認為全程直播會影響司法公正,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甚至可能引發輿論對審判的不當干預,但法院最終還是以 “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為由,駁回了反對申請。而尹錫悅本人是否會出席這場直播下的宣判,也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 他可以繼續以健康為由缺席,避開全國民眾的目光;也可以選擇出庭應訴,堅持自己的無罪主張,而無論他做出哪種選擇,都將被鏡頭完整記錄,傳遞到韓國的千家萬戶。
即便一審真的作出死刑判決,這場博弈也遠未到終點,因為韓國憲法賦予總統的特赦大權,正牢牢握在李在明的手中,這也是外界始終關注 “兩人是否會握手言和” 的核心原因。
按照韓國《憲法》第 79 條規定,總統有權依照法律下令赦免、減刑與恢復權利,其中針對特定人員的特別赦免,僅需經過國務會議審議即可執行,無需獲得國會同意。簡單來說,只要李在明愿意,他手中的特赦權,完全可以改寫尹錫悅的最終刑罰結果,這也是韓國政壇幾十年來,幾乎每一次前總統審判都會走向的最終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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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次,這場和解戲碼的上演,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阻力。李在明與尹錫悅的恩怨,并非簡單的權力交替矛盾,早在尹錫悅擔任檢察總長期間,就曾主導對李在明的多項調查,被外界普遍認為是針對性的政治打壓。而李在明在競選總統期間,就將 “徹底追責戒嚴事件、捍衛韓國憲政秩序” 作為核心競選承諾,特赦尹錫悅,等同于違背自己對選民的諾言。
更關鍵的是,李在明早已用實際行動,釋放了明確的信號。2025 年光復節,他推動了韓國歷史上第二大規模的特赦,累計赦免 83.6 萬余人,其中包括多名政界人士,卻唯獨沒有將尹錫悅納入特赦名單,甚至明確表態,不會對涉及內亂罪的相關人員進行特赦。而尹錫悅本人從案件調查開始至今,始終否認所有指控,堅稱發布戒嚴令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固有權力,沒有任何認罪悔罪的表態,也從未向李在明陣營釋放任何和解的信號。
韓國自 1997 年 12 月后,已經連續 28 年沒有執行過死刑,被國際社會視為 “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即便一審法院作出死刑判決,在后續的二審、三審程序中,也大概率會被改判為無期徒刑,而無論最終刑期如何確定,特赦權始終掌握在李在明手中。2 月 19 日的一審宣判,不是這場博弈的終點,只是一個全新的起點。韓國政壇上演了幾十年的清算與和解循環,這一次究竟是會重走老路,還是會徹底打破慣例,沒人能提前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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