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外交部發言人在2月13日下午的記者會上剛剛明確表態,要求日方嚴格遵守兩國漁業協定、公正執法并保障中國船員安全,當天晚上19時55分,日本水產廳就辦完手續把船長放了。
整個過程從抓人到放人不到36小時,高市早苗政府當天上午還通過官員放出強硬話,晚上就選擇了退讓。這起發生在長崎外海的短暫扣押事件,迅速畫上句號,留下的卻是雙方在東海力量對比下的現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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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2月12日中午的經過,日本水產廳九州漁業調整事務所的四艘執法船——白鷗丸、那之津、武藏、白萩丸——在五島市女島燈塔西南約89.4海里處發現正在作業的“瓊東漁11998號”拖網漁船。該船載有11名船員,日方認定位置處于其主張的專屬經濟區,便發出停船檢查指令。
漁船沒有立即停下并繼續航行,日方隨即展開圍追堵截,最終強行登船,以涉嫌違反《漁業主權法》為由,在東京時間12時23分逮捕了47歲的船長鄭念力。船上當時沒有發現明顯捕獲物,剩余船員留在船上等待處理。
這一行動是日本水產廳2026年首次扣押外國漁船,也是自2022年以來首次針對中國大陸漁船采取逮捕措施。過去幾年,日本對韓國和臺灣漁船有過類似執法,但對中國大陸漁船的直接抓捕已中斷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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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選擇在春節前幾天動手,時機本身就容易引發關注。日方官員當天公開表示將繼續嚴厲取締所謂非法作業,農林水產大臣鈴木憲和還強調要查明真相,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也表態要堅決執法。
就在日方強硬表態幾小時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此事。他指出中國一貫要求本國漁民依法作業,同時堅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并希望日方遵守《中日漁業協定》,公正執法,保障船員安全。
中國駐福岡總領館迅速啟動領事保護程序,通過正規渠道提交書面擔保文件,承諾支付相關費用。正是這份擔保書的遞交,讓日方在當天晚上就完成了釋放手續,船長由執法船送回原漁船,整個過程干凈利落。
與2010年那次東海撞船事件相比,當時日本扣押中國船長長達17天,最終在多輪外交交涉和對等措施壓力下才放人。那次事件直接影響了兩國關系走向,稀土出口、旅游往來等多領域都出現波動。
此次從抓捕到釋放僅用一天多時間,節奏明顯加快。雙方在漁業糾紛處理上似乎都吸取了教訓,避免讓小規模海上執法演變為長期外交對峙。中國海警船在東海的常態化巡航,讓日本在評估風險時不得不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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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政府上臺后,因涉臺言論導致中日關系承壓。此次事件發生在其眾議院選舉獲勝僅幾天后,外界一度認為日方可能借漁業執法展示姿態。但實際操作中,日本選擇了快速收場。
2月15日晚,高市早苗在社交平臺發文,引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日本《漁業主權法》條款,稱處置符合國際法,今后仍將堅決取締外國漁船違法作業。她強調提交擔保后必須迅速釋放,政府處理并無不當。但船長已經平安返回的事實,顯示出日方在強硬表態與實際行動之間的平衡。
日本媒體隨后翻出舊聞:高市涉臺言論后,日本海上保安廳曾私下要求沖繩石垣市漁業協同組合的漁民,避免前往釣魚島周邊作業。該漁協約10至15艘漁船自去年11月起停止相關活動。石垣市長公開表示,最不愿看到漁民因類似行動被扣押而演變為國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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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海域專屬經濟區主張存在重疊,漁業資源豐富,雙方漁船作業范圍常有交叉。《中日漁業協定》雖已實施多年,但在具體執行中仍易產生分歧。
此次事件中,中國堅持通過外交和領事渠道解決問題,沒有讓事態擴大。日本最終選擇接受擔保并放人,也體現了雙方在管控海上摩擦時的默契。船長及船員已于事件后安全返回國內,中國駐福岡總領館持續跟進后續事宜,未出現額外處罰或延長扣押。
高市早苗的表態雖仍強調堅定,卻無法改變一天之內就放人的結果。這起事件再次說明,在東海這樣的敏感海域,任何單方面強硬舉動都需要權衡可能帶來的連鎖反應。
中國維護漁民合法權益的立場清晰可見,日本也通過快速處理避免了不必要的升級。雙方未來如何在既有協定框架下更好協調漁業管理,仍是考驗智慧的長期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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