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警方提醒當地居民,在神圣的齋月期間謹防淪為網絡乞討詐騙的受害者,同時呼吁民眾切勿理會各類網站和社交媒體平臺上流傳的可疑募捐求助信息。
2月16日,刑事偵查總局下屬的網絡犯罪調查處發布聲明稱,詐騙分子與有組織乞討者會利用齋月所蘊含的同情與慷慨精神,謀取非法經濟利益。
![]()
有關部門強調,所有捐贈與天課款項均需通過阿聯酋官方許可和授權的慈善機構進行繳納。
警方著重指出,阿聯酋2021年第34號《打擊謠言與網絡犯罪聯邦法令》已將網絡乞討定為刑事犯罪。根據該法令第51條規定,任何人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施乞討行為,無論以主動索要或其他方式進行,均將面臨最高3個月的監禁、不少于1萬迪拉姆的罰款,或單處其中一項刑罰。
迪拜警方呼吁民眾發現乞討行為后,可撥打免費熱線901舉報,也可通過迪拜警方智能應用程序中的“警方眼”功能,或登錄官方電子犯罪舉報平臺提交相關案件線索。
此次警示是迪拜警方年度專項行動的一部分,該行動旨在整治個人及有組織乞討行為,推廣防范措施,并提升民眾對“僅通過官方渠道捐贈” 重要性的社區認知。
阿聯酋各地有關部門已多次提醒居民警惕網絡乞討和街頭乞討的風險,齋月期間尤需注意。去年,沙迦警方曾開展一項實地實驗,一名便衣警員假扮乞討者,僅一小時就收到了367迪拉姆的施舍,這一結果也凸顯出部分人并非真的生活窘迫,卻借機利用公眾的同情心牟利。沙迦警方將乞討行為歸為金融詐騙的一種,并警示民眾提防齋月期間借情感牟利的所謂 “職業乞討者”。
此外,去年迪拜警方還破獲了一起相關案件,逮捕了41名涉嫌參與有組織乞討活動的阿拉伯籍人員。這些嫌疑人持訪問簽證入境阿聯酋,以某酒店為據點開展乞討活動,在審訊中,他們均承認自己隸屬于一個規模更大的有組織乞討網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