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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培育壯大全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的
十一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管委會,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培育壯大全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的十一條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2月5日
關于培育壯大全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的
十一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培育壯大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構建富有邯鄲特色的現代文旅產業體系,針對在邯鄲市域內依法從事旅游景區、數字文旅、動漫游戲、演藝娛樂、文旅融合等文旅產業核心領域產品生產和服務的相關企業或項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一)傳統文旅項目(文旅綜合體、酒店民宿、街區、景區景點等)。新增傳統文旅項目,實際投資額達到5億元、3億元、1億元并正常開放運營的,經審核,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扶持資金,每年評選不超過3個項目。
(二)新興文旅項目(數字文化、創意設計、演藝娛樂等)。實際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并正常運營的,經審核,分別給予實際投資額1%的扶持資金,單個項目扶持資金不超過100萬元,每年評選不超過3個項目。
〔注:實際投資額以企業提供的第三方審計報告或財務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確認(不含土地出讓金以及財政補貼資金形成的投資額)〕
二、鼓勵影視劇、微短劇創作主體發展
(一)對在邯鄲開展經營的影視制作單位,作為第一出品方生產的影視作品獲得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或華表獎、百花獎、金雞獎、飛天獎、金鷹獎等國家重大獎項的影視文藝類單位或個人,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資金。
(二)對來邯鄲取景的影視拍攝團隊,在場景提供、拍攝協調、行政許可辦理、設備租賃、群演介紹等方面給予支持,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務,營造優良的拍攝環境。
(三)對在邯鄲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的初創型影視企業,完成首部作品并在頭部平臺播放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每年評選不超過10家;同時,年度營業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的,再給予5萬元業務拓展補貼。
(四)支持大型MCN機構(網紅、創作者經紀與管理公司)、影視制作公司在邯鄲設立區域公司,并提供證照辦理、政策對接、資源協調等一站式服務保障。
三、打造旅游演藝市場主體
支持市場主體主動參與藝術生產,提升旅游演藝產品質量和競爭力。
(一)扶持發展大型沉浸式旅游演藝項目。對投資5000萬元以上、正常運營1年以上,單場觀眾人數200人以上、年演出場次超過60場、場均上座率超過60%且持續創新編排的項目,其運營主體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旅游演藝企業,每年給予15萬元運營補貼。
(二)扶持特色小微演藝項目。對在景區、旅游度假區、旅游休閑街區、旅游小鎮等場所舉辦具有鮮明邯鄲文化特色、單場觀眾人數20~200人、年演出場次超過60場的演藝項目,其運營主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排名前10位的旅游演藝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資金。
以上旅游演藝產品納入城市旅游整體宣傳體系,在官方網站、宣傳片、推介會中作為重點產品推廣。
四、培育游戲動漫市場主體
對在邯鄲開展經營活動、以動漫游戲及相關產品為主營業務的文化創意企業,在項目申報、融資對接、人才引育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對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資金。對在國家新聞出版署成功申請注冊游戲版號的經營主體,按照5萬元/款予以獎勵,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五、扶持文旅網絡直播主體
對粉絲量達到5萬(以抖音、快手、視頻號等主流平臺后臺實時數據為準),小紅書粉絲量達到1萬,且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個人或機構,經評審后每年給予2萬元流量補貼,每年評選不超過20名:
(一)連續1個自然季度內,發布以邯鄲文旅為核心內容(含景區、非遺、美食、歷史文化等)的原創短視頻不少于20條,總播放量超過1000萬(以平臺后臺統計的有效播放量為準);
(二)連續1個自然季度內,通過自有賬號掛載的團購鏈接、專屬優惠碼等可溯源渠道,直接為邯鄲帶來旅游消費(含景區門票、酒店住宿、文旅商品等),累計金額超過50萬元。
(注:同一主體每年僅可申報1次,若同時滿足2個條件,不重復享受補貼;旅游消費需提供平臺核銷數據、企業開具的銷售發票及消費明細等憑證資料)
六、支持旅行社轉型發展
鼓勵旅行社開發定制旅游、研學旅行、康養旅游等特色產品,推動服務升級。對年度內新推出3條及以上邯鄲本土主題旅游線路(每條線路包含3個及以上邯鄲特色文旅點位,且未被其他旅行社大規模推廣),并且組團接待量累計超過2000人次的旅行社,在各級別文旅推介會、文旅官方公眾號、抖音號進行重點宣傳,每月專題推廣。
七、培育文化企業升規入統
支持文化企業加快發展,引導中小微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對新納入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并履行年報義務的文化企業,自實現入統當年,參照市委宣傳部印發的《邯鄲市市級文化繁榮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標準給予支持。
八、支持文創產品開發主體
對依托邯鄲文旅資源,研發生產設計精良、特色明顯、品質過硬、市場認可且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識產權的系列特色文創產品和旅游商品,年銷售文創產品額度100萬元以上并依法納稅的文創企業,當年給予銷售額5%的一次性文創開發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年評選不超過10家。
九、加大品牌創建力度
對新獲評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對新獲評國家甲級民宿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資金;對新獲評“世界最佳旅游鄉村”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補資金。
十、加強文化旅游金融支持
加快設立邯鄲市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強化對不同階段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
(一)加快文化產業基金合作進程。由市屬國有企業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資,參與國內優質文化投資企業的基金管理或共同成立基金公司,創新投融資模式,為文旅項目建設和產業升級提供金融支持。
(二)建立文化企業融資項目庫,按“初創型”“成長型”“領軍型”分類管理,定期組織多元化融資對接活動,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高效地向文化產業集聚。
十一、加強人才引進和培育
組建由文旅行業專家、知名企業家、高校學者組成的導師團,為中小文旅企業人才提供項目實操指導、行業趨勢解讀等免費培訓。每年組織文旅人才培訓,聯合重點文旅項目、頭部企業設立實訓基地,安排邯鄲市文旅企業骨干參與實際項目運作,提升實戰能力。
上述政策所涉及的各項扶持資金、獎勵資金、運營補貼、流量補貼等獎補資金,均由市本級與項目所在縣(市、區)按照2:8比例承擔,其中市本級項目、5萬元及以下的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對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時符合我市其他文旅扶持政策規定的事項,在同一年度內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獎補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全部資金,并取消其3年內申報本市所有文旅扶持政策的資格。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期至2028年底,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等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并解釋。
來源 | 邯鄲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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