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3日,歐盟教育、青年、體育和文化總司發布教育與培訓經濟及社會學專家網絡(ENESET)分析報告《歐盟各國學校禁止使用手機》(Mobile phone bans in schools across the EU),分析了歐盟各成員國的校園手機政策,并通過在法國、匈牙利、意大利和瑞典四國的深入案例研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了考察,探討了這些政策背后的邏輯、實施的實際狀況、利益相關者的看法、遇到的挑戰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報告指出,手機已在歐洲兒童和青少年的生活中無處不在,引發了關于兩個既獨立又相互交織的擔憂的討論:一是數字干擾已成為影響學業成績的主要威脅;二是過度使用手機及其可能帶來的不良心理社會后果,引發了更廣泛的公共衛生問題。為此,歐盟各國制定了不同的策略。這些策略涵蓋了從上課期間全面禁止使用手機到更為細致的限制政策,例如有條件或監督使用。到2024年底,全球約40%的教育系統已在學校實施了某種形式的智能手機使用限制。
報告的主要發現如下:
1.歐洲政策格局正在迅速演變
調研顯示,歐盟各國正朝著建立正式的國家框架來規范學校智能手機使用這一方向發展,這趨勢十分顯著。截至2025年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已經實施或計劃實施某種形式的學校手機限制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在校期間全面禁止使用手機(奧地利、比利時、塞浦路斯、法國、匈牙利、葡萄牙、斯洛文尼亞),通常伴有強制收繳設備;以及僅在課堂上實施限制,并將更廣泛的措施交由學校自行決定(荷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一些國家(保加利亞、瑞典)正在從咨詢框架過渡到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
歐洲的主流模式是“有條件限制”,即默認情況下禁止使用手機,但允許出于醫療需要或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使用。除意大利外,此類限制通常不適用于在教師監督下用于教育活動的智能手機——這凸顯了數字設備對學習的重要性,以及學校培養學生21世紀數字技能的必要性。
2.政策執行的質量比政策本身更為重要
該報告發現,政策的執行方式與政策本身的規定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法國和瑞典的漸進式協商方法堪稱典范,它們通過試點、利益相關者反饋和迭代改進,逐步建立起政策的合法性。匈牙利和意大利則通過更快速、更集中的流程實施了更為嚴格的限制,導致政策執行不均衡,并在學校層面引發了更大的摩擦。
在不同情況下,智能手機限制和禁令的關鍵促成因素包括:強有力的支持型學校領導;充足的準備時間和基礎設施(尤其是安全的存儲設施);與家庭保持清晰且持續的溝通;與兒童和青少年進行協商和互動;以及機構采取跨部門方法,將此類政策融入到更廣泛的福祉和數字能力建設工作中。
3.智能手機禁令并非對所有學生都產生同等影響
案例研究表明,手機禁令可能對大多數積極參與學習的學生有效,但對于少數存在行為、情緒或社會經濟挑戰的學生而言,往往無法解決其注意力分散的根本原因。
對這些學生來說,沒收手機并不能立即消除擾亂課堂秩序的行為和(數字)干擾。教師們指出,僅僅沒收學生的手機是不夠的。
他們強調,需要采取關系干預和教學干預措施,以解決學生在校注意力不集中的根源問題。證據表明,當禁令融入更廣泛的學生支持策略、差異化教學和包容性校園氛圍中時,其效果最佳。
4.關于手機禁令的影響現有證據仍然有限
盡管人們普遍援引有關注意力分散、身心健康和學習專注力的擔憂來為限制措施辯護,但關于學校禁令影響的證據仍然有限。在所有案例研究國家中,政策的制定往往更多地受到對學校氛圍、身心健康和電子產品干擾等問題的臆想驅動,而非基于已證實的成效。
報告同時得出了校園手機禁令的8個方面的結論:
1.改善課堂氛圍和學生注意力
在所有案例研究中,教師們一致反映,無手機課堂能夠讓學生更深入地參與課堂活動,減少干擾。一些教育工作者表示,課堂氛圍更加“平靜,學生注意力也更加集中”,這些措施有助于“引導學生彼此交流和社交,而不是盯著屏幕”。
移除手機似乎消除了手機震動帶來的“微干擾”,以及學生因期待通知而造成的“注意力損耗”。這減輕了教師的心理負擔,他們不再需要時刻警惕學生偷偷使用手機,從而可能改善教師的身心健康。
2.提升教師福祉
研究表明,手機禁令確實可能有助于提升教師福祉并增強其職業認同感,盡管這方面仍是一個相對未被充分探索的領域。
首先,有跡象表明,禁令可以緩解現代職業焦慮的一個特定來源:對未經同意的監視的恐懼。禁用智能手機后,教師不再擔心在課堂上被學生秘密拍攝、錄像或直播。
此外,關于注意力分散的主流觀點往往不公平地將責任歸咎于教師,認為他們“不夠有趣”,無法與智能手機競爭——這種框架加劇了教師的職業壓力。從這個角度來看,禁令不僅減輕了教師的執法責任,也減輕了他們必須以某種方式勝過算法優化的數字內容以吸引學生注意力的隱性期望。
3.對網絡欺凌的影響
手機禁令對網絡欺凌的影響尚不明確。學校報告稱,校園內的網絡騷擾(例如在更衣室偷拍學生、傳播不雅圖片)有所減少。這有助于營造更安全的校園環境。該報告一項可能令人鼓舞的發現是,在校期間將手機與學生隔離,或許能夠打破網絡沖突的惡性循環。
然而,要使這種效果得以持續,僅靠手機限制和禁令可能不足以解決問題,還需要全面的數字公民教育和反網絡欺凌項目。事實上,正如一些教育工作者所強調的,禁止智能手機可能不會徹底消除網絡欺凌,而可能只是將其轉移到課后時間。
4.監督和執行的負擔
盡管手機禁令有上述益處,但教師們也指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影響。雖然他們估計大多數學生都能欣然遵守手機收繳規定,但處理少數學生的抵制行為會耗費教師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一些教師表示,在“監督”學生遵守手機禁令時感到不適。雖然手機禁令可能有助于改善社交互動和校園整體氛圍,但因學生不遵守規定和持續監督而引發的沖突也可能削弱學生與學校之間的信任,并對師生關系產生負面影響。
此外,教師安全也成為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在試圖沒收抵制學生手機時,教師在沖突情況下會感到不適甚至不安全。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將執行責任從個別教師轉移到學校基礎設施(例如,由后勤人員負責收繳和保管手機,從而使教師無需監督學生偷偷使用手機)。
5.“替代效應”
在禁止使用手機但允許使用個人平板電腦或筆記本電腦的情況下,學生會將非學習行為轉移到這些設備上,從而削弱禁令的初衷。這種“替代效應”表明,如果未能解決根本行為(數字干擾),針對特定設備類型的政策可能收效甚微。
盡管可以通過提供學校控制且僅用于學習用途的設備來避免這種情況,但另一個重大挑戰也隨之而來:禁令的“庸俗化”(即學校社區不認真對待禁令,普遍存在不遵守的情況)。
6.“教學應用悖論”
盡管幾乎所有歐洲框架都允許將智能手機用于教育目的,但為進行短時活動而取回手機的后勤工作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干擾,以至于教師可能被迫放棄基于智能手機的教學方法。
雖然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等其他設備仍然用于教育目的,但智能手機的這種“教學應用悖論”表明,紙面上看似可行的例外情況在實踐中可能行不通——最終導致學校幾乎完全放棄將智能手機用于教育目的。
7.關于社交的反面論述
與普遍認為禁止使用手機會自動改善面對面交流的觀點相反,一些學生反映,全天禁止使用手機切斷了他們與其他班級朋友的數字聯系,導致他們在課間休息時感到無聊和社交孤立,而不是更好地融入集體。如果沒有其他有組織的替代活動,禁止使用手機可能會無意中懲罰那些依賴數字工具進行社交和緩解社交焦慮的學生。
8.實施和基礎設施挑戰
已實施手機禁令的學校往往缺乏足夠的安全存儲設施,導致學生擔心手機被盜或損壞。該報告表明,要成功實施手機禁令,需要專項資金支持。跨國比較的經驗表明,如果缺乏充足的準備時間或后勤支持就貿然推行集中式規則,將會導致更多實施方面的挑戰。
報告最后指出,手機禁令通常被視為政策和學校層面的必要措施,但如果沒有更全面的應對措施,其在應對智能手機給青少年生活帶來的挑戰方面可能收效甚微。這場辯論不應止步于是否禁止手機,而必須擴展到更廣泛的支持體系,包括必要的素養、技能和干預措施,以幫助青少年應對日益復雜的數字環境,滿足他們日益增長的注意力需求。
對于國家和地區政策制定者:應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賦予學校明確的權力來實施和執行政策,同時確保執法措施適度且尊重兒童的權利。在制定此類措施以及實施過程中,應積極傾聽并重視學校社區內不同群體的意見,尤其是青少年的意見。應為實施這些措施分配充足的資源,包括存儲基礎設施和專業發展機會。應將手機限制納入綜合戰略,將限制措施與數字素養教育、家長參與和健康使用技術的支持相結合。
對于學校領導和管理人員:應就智能手機政策的目的和預期目標進行清晰一致的溝通。建立可持續的日常作息安排,配備充足的存儲設施,以確保合規并避免淪為例行公事。制定公平合理的執行程序,同時兼顧有醫療需求或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的靈活性。與學生家庭協調,并將手機使用政策納入更廣泛的身心健康和數字素養培養計劃中。認識到如果由于后勤原因導致教學方面的例外情況不切實際,學校必須提供可行的替代方案,例如學校管理的設備,并應積極推廣使用數字工具進行學習。
對于歐盟機構:支持旨在嚴格研究手機政策對學習、福祉和社交互動影響的跨國研究。制定一套“學校數字福祉”的通用指標框架,以便在成員國之間進行可比監測。建立專門的實施資源庫,并促進同伴學習網絡。利用《數字服務法》等監管工具,鼓勵技術平臺為年輕用戶開發成癮性較低的界面,并支持“學校模式”等解決方案,這些方案可在特定時間段(例如上課時間)限制非教育類應用程序的使用、屏蔽干擾性通知并限制互動功能。
總之,有效的手機政策需要教育系統內外各層級的協調行動。手機禁令有助于改善課堂氛圍,減少學生分心,但僅靠禁令本身無法解決更廣泛的數字使用問題,也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平臺設計中根深蒂固的結構性驅動因素。我們需要一種平衡的方法:既要減少學生在校期間不受監管地使用手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又要確保培養學生適應21世紀生活所需的數字能力這一根本目標得以實現。
資料來源: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Education, Youth, Sport and Culture, Crêteur, S., Dunajeva, J., Frydman, B., Berg Mulvik, I. et al., Mobile phone bans in European schools – ENESET analytical report,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6, https://data.europa.eu/doi/10.2766/2403181
[本文為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基地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國際教育研究中心成果]
![]()
本文由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國際前沿”課題組負責人張永軍整理,編輯劉強。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可下載該文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