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2月15日訊,近日,安徽證監局發布處罰決定書,劍指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
決定書顯示,立方數科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立方數科通過開展代理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
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數科及其子公司與北京某創世紀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開展代理業務并采用總額法核算。在前述業務中,立方數科及其子公司向下游轉讓合同標的前不擁有對相關商品的控制權。其不參與貨物運輸,不承擔向下游客戶轉讓合同標的的主要責任,不承擔合同標的存貨風險,無權自主決定所交易商品的價格。立方數科采用總額法對該部分業務進行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數科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其中,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218,356,861.18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39.10%,虛增營業成本218,356,861.18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47.76%;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38,481,192.23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6.38%,虛增營業成本38,481,192.23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6.74%;2023年虛增營業收入19,571,504.38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10.24%,虛增營業成本19,571,504.38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11.92%。
二、立方數科通過開展融資性貿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
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數科及其子公司與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開展資金融通業務并采用總額法核算。在前述業務中,立方數科及其子公司以提供資金支持、賺取融資利差為目的,與上下游客戶簽訂購銷合同,向供應商先行墊付貨款,給客戶提供一定賬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資金使用費。該部分業務實質為融資性貿易,不應對該部分業務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數科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其中,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1,369,807.67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10.99%,虛增營業成本58,757,392.91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12.85%;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222,337,531.94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36.84%,虛增營業成本216,453,332.32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37.94%;2023年虛增營業收入26,297,857.29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13.76%,虛增營業成本25,656,442.20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15.63%。
三、立方數科通過開展虛假貿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2022年,立方數科與某度(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開展虛假業務并采用總額法核算。前述業務無商業實質,為合同、資金流轉構成閉環的虛假貿易。該部分業務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
2022年,立方數科通過上述業務虛增營業收入51,036,609.29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8.46%,虛增營業成本50,526,218.56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8.86%,虛增利潤總額510,390.73元,占當年利潤總額絕對值的0.33%。
綜上,立方數科通過開展代理業務、融資性貿易、虛假貿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立方數科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279,726,668.85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50.09%,虛增營業成本277,114,254.09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60.61%;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311,855,333.46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51.67%,虛增營業成本305,460,743.11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53.54%,虛增利潤總額510,390.73元,占當年利潤總額絕對值的0.33%;2023年,虛增營業收入45,869,361.67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24.00%,虛增營業成本45,227,946.58元,占當年營業成本的27.55%。
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立方數科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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