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
為了營造喜氣祥和、平安暢通的
道路交通環境
泉州交警明確了
三類車輛輕微交通違法不處罰
泉州交通管理部門在2026年2月15日0時至23日24時(臘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在依法執法的基礎上,針對部分未造成交通擁堵或交通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予以警告教育、不予處罰。
01
違反單行道通行
對游客因不熟悉路況誤入單行道的,原則上不予處罰;
02
違反禁止標線
對游客因臨時改變機動車行車道而跨壓車道分界線的,且不影響他人通行的,原則上不予處罰;
03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對游客進入路口后才發現選擇錯誤的行車道導致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且不影響他人通行的,原則上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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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只警示、不處罰”的核心前提是交通違法行為輕微且未造成不良影響,駕駛人需積極配合交警現場勸導,及時糾正違法狀態;若經提醒后仍拒不糾正,或違法行為已造成交通擁堵、影響道路通行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 酒駕醉駕、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適用本便民舉措,交警部門將持續嚴查嚴處,絕不姑息縱容。
3. 本舉措僅適用于2月15日至23日規定時間內轄區內的輕微交通違法,假期結束后,將全面恢復常態化交通執法管理,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4. 假期期間車流量較大,建議廣大市民合理規劃出行路線,錯峰出行,避免扎堆擁堵,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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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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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節團圓,安全為先。泉州交警在此溫馨倡議全體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駕駛、規范停車,主動禮讓行人、避讓非機動車,共同維護全市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愿大家攜平安上路、帶團圓歸家,共度平安祥和、喜樂美滿的丙午馬年新春!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2月14日
來源:泉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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