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澳大利亞與巴拿馬先后調整了與中國企業的港口合作安排,引發國際國內輿論關注。
2026年1月28日,澳大利亞政府宣布,出于國家安全考慮,收回由中國嵐橋集團租賃經營的達爾文港。
該港口于2015年由嵐橋集團以5.06億澳元獲得99年租賃權,經十年運營好不容易扭虧為盈,現在已成為中澳貿易往來中的重要樞紐。
目前,中國已連續16年成為澳大利亞最大貿易伙伴,而達爾文港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次日,巴拿馬方面也宣布,與香港長實集團簽訂的港口特許經營合同因“違憲”無效。該合同始于1997年,并于2021年續簽至2047年。
近年來,一些國家通過政策調整、法律裁決等方式,對已簽訂的合作協議進行重新審查或終止,使中方企業在海外的長期投資與經營屢屢遭到“被爽約”甚至被明搶的風險。
當然。明火執仗的不止澳大利亞和巴拿馬兩家,由美國強扣香港油輪開始,荷蘭,尼日爾,乃至柬埔寨,全都有樣學樣,動不動就拿中國企業開刀割肉。
面對這種完全沒有誠信的強盜思維,我們應該怎么辦?
我想,總不能永遠都是“我們注意到了有關報道,我們應該捍衛商業契約的合法性與穩定性,中企合法權益應受保護,希望X方審慎處理,避免損害雙邊關系與互信。希望雙方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
強盜永遠是強盜,對于強盜必須給予懲罰,否則他們只會得寸進尺,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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