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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紀檢監察網2月13日消息,經東莞市委批準,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原委員錢暖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錢暖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違規收受財物;“靠教育吃教育”,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采購、招生入學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錢暖枝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東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錢暖枝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清溪鎮第十四屆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公開資料,錢暖枝,男,漢族,1979年12月出生,201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來源:廉潔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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