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2187字
閱讀預計5分鐘
作者|南亞那些事
編輯|宋可馨
審核|朱依林 陳玨可
![]()
圖源:《歐亞評論》
自美國從阿富汗撤軍以來,塔利班政權一直在大力推行各類法律與改革,以鞏固對國家的掌控。
2026年1月7日,塔利班在阿富汗全境悄然頒布并實施了一部新的《刑事訴訟法》。
該新法由塔利班最高領導人海巴圖拉·阿洪扎達簽署,在未經協商與公開辯論的情況下直接下發至各省法院。
文件表面上是規范司法程序的技術性框架,實則標志著一次影響更為深遠的轉變:法律不再用于約束權力,而是用于強制意識形態服從。
這部法律共10章、119條,不僅規范刑事訴訟程序,還管控社會行為、宗教信仰、政治忠誠、家庭關系與個人舉止。它非但沒有限制國家權力,反而將司法權力導向等級、規訓與強制。
在這一體系下,法院不再是獨立的正義裁決者,而是淪為塔利班領導層所定義的道德與政治秩序的執行工具。
建立在等級之上的法律體系。該法典最刺眼的特征,是將基于階級的司法正式制度化。
阿富汗社會被劃分為四個法律等級:宗教學者、精英階層、中產階級與底層階級。
同一罪名的懲罰依據社會地位而定,而非罪行嚴重程度或被告人主觀意圖。
神職人員僅被訓誡,精英階層被傳喚問詢,中產階級會被監禁,被劃為“底層階級”者則會遭受監禁加肉刑。
這一結構違背了現代法律最基本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人回想起那些以維護等級、而非保護個人權利為目的的舊制度。
即便以伊斯蘭標準衡量,這種等級制也難以自圓其說。伊斯蘭法學認為,問責不應因血統、財富或地位而異。
先知穆罕默德曾告誡:當強者免責、弱者受罰時,社會必將走向失敗。而塔利班的法典,恰恰固化了伊斯蘭法本應防范的不公。
被刑法化的意識形態。除階級劃分外,法典將宗教身份窄化為唯一被認可的解釋:只有哈乃斐遜尼派信徒被承認為穆斯林,其他教派被貼上“異端”、“叛教者”標簽。
改宗、宣揚其他信仰、批評宗教裁決均被定為刑事犯罪,可判處監禁乃至更重刑罰。
政治異見同樣被納入刑法。反對塔利班權威被定性為腐敗或叛亂,在寬泛的“公共利益”定義下可判處死刑。
批評塔利班領導人被入刑,而強制舉報條款又讓沉默本身變得可疑——不告發他人者將受懲罰。 在這套體系里,法律不再規范行為,而是強制信仰。
女性、奴隸制與被常態化的虐待。法典對女性的規定,最能體現其強制本質:丈夫與監護人有權實施懲罰;女性未經許可頻繁回娘家可被監禁;針對女性的暴力只有在造成明顯外傷時才被認定為犯罪,即便如此,施暴者刑罰依然有限;心理虐待與性暴力基本不在法律保護范圍之內。
同樣令人不安的是,法典多次出現“自由人”與“奴隸”的劃分。這類表述并非歷史引用,而是具備實際效力的法律分類。
多個條款明確使用“古拉姆(奴隸)”一詞,復活了國際法所禁止、且與強調解放與人權尊嚴的伊斯蘭教義根本相悖的身份。
正當程序的缺失。任何司法體系核心的程序保障在該法典中完全缺失:不保證獲得律師辯護權;不保證保持沉默權;不禁止刑訊逼供。
在早已充斥虐待與恐嚇的體系中,有罪認定通常依靠證詞或口供。刑期無明確上下限,法官擁有極大自由裁量權。
法典還授予司法機構判處批評者與反對者死刑的權力。根據第4條第6款,個人若聲稱目睹“罪孽”行為,甚至可自行對他人實施懲罰,實際上以宗教名義縱容私刑。
從治理角度看,這不是法治,而是合法化的恣意專斷。
反對派回應與國際關切。這部《刑事訴訟法》遭到阿富汗反對派團體強烈譴責。由政治領袖與塔利班反對者組成的聯盟組織——“阿富汗救國全國抵抗最高委員會”警告稱,該法典將把國家推入“比中世紀還要惡劣得多”的境地。
該委員會在公開聲明中指出,此舉是蓄意為之,意在扭曲伊斯蘭在國際社會眼中的形象。塔利班法院所依據的刑法典公然侵犯人格尊嚴、宗教與教派平等,將歧視與虐待制度化。
委員會表示,塔利班只承認一個教派為穆斯林,將其他教派信徒打成異端,實施赤裸裸的宗教歧視;其法律框架以原始方式分裂社會,使奴隸制合法化、貶低女性法律地位、推行非人道刑罰。
委員會強調,任何團體都無權以狹隘、壟斷的宗教解釋剝奪他人的宗教權利與基本人權,并呼吁聯合國、歐盟、人權組織及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在該體系進一步固化前采取行動。
阿富汗獨立媒體獲取的文件證實,海巴圖拉·阿洪扎達本人親自批準了這部法典,目前已在塔利班控制區全境生效。
不是沙里亞,而是權力。塔利班將這部法典標榜為伊斯蘭法的實踐。但實際上,它反映的是對宗教的選擇性、工具化利用,目的是鞏固權力。
歷史上的伊斯蘭治理強調統治者問責、協商與正義,以此約束權力。塔利班的框架顛覆了這一傳統,抬高服從、將異見定罪。其結果不是道德秩序,而是以恐懼為根基的統治。
這部《刑事訴訟法》并非一個需要修補的有缺陷的法律體系,而是對平等、問責與法律約束的刻意拒絕,且正在按其設計意圖運行。
對阿富汗而言,后果將十分嚴重:更深的國際孤立、制度化的鎮壓以及公民生活持續瓦解。
對國際社會而言,這部法典徹底消除了關于塔利班施政意圖的最后模糊空間:它不是受能力所限的過渡政權,而是一個將支配統治法典化的政權。
當法律剝離了正義,就成了武器。如今在阿富汗,它正被蓄意用作武器。
日前,《歐亞評論》等媒體就塔利班正式啟用《刑事訴訟法》發表多篇評論及分析,現將有關觀點及看法綜述如上,供參閱。
本文轉載自“南亞那些事”微信公眾號2026年2月13日文章,原標題為《阿塔 <刑事訴訟法> 竟然出現了“奴隸”的表述!》
編輯:宋可馨
審核:朱依林 陳玨可
*前往公眾號后臺發送“編譯”,即可查看往期編譯合集
更多內容請見↓
歡迎您在評論區留下寶貴的意見或建議,但請務必保持友善和尊重,任何帶有攻擊性和侮辱性語言的留言(例如“阿三”)都不會被采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