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不僅沒有贍養父親,甚至拒絕見父親最后一面。
可父親去世后,她卻把大伯告上法庭,爭奪父親曾借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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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意外的是,法院支持了她的訴求。
2021年,小梅上門去找大伯王大爺問村里是不是要拆遷,得到肯定答案后。
她就說:“當初我爸住的那兩間房子,產權是我爸的,現在我要拿回來。”
王大爺一聽瞬間炸毛了,怒斥小梅道:“你還好意思回來搶房子,你連你爸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見,你也沒有贍養過你爸;
況且當初房子是我出錢買的,只是借住給你爸住的,你有什么權利回來搶房子?”
王大爺生氣之余,也說起了往事,希望小梅就是不能知恩圖報,也不要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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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小梅的父親小軍是王大爺的弟弟,當年三十歲的他還是一窮二白,好在在媒人的牽線下,才娶了個老婆。
很快地,他們的愛情結晶也就是小梅出生了。
從原來的兩口之家變成了三口之家,本以為他們的日子會一直幸福下去。
卻天不遂人愿,,不管小軍怎么勤奮也賺不到幾個錢,他的老婆也因生活經費問題經常與他爭吵。
最后,小軍的老婆還堅決提出了離婚。
而小軍想讓妻子和女兒過得更好,他選擇了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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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的小軍,不僅孤苦伶仃,甚至連個容身之地都沒有。
哥哥王大爺眼看自己的親弟這般光景,心里很是難受,他和小軍說:
“弟,來我家住吧,你還有哥哥呢。”
走投無路的小軍,就這樣住進了王大爺家里。
王大爺原本不寬敞的家,隨著小軍的到來,變得更擁擠了。
一眨眼過了好幾年,王大爺的孩子長大成人,到了娶媳婦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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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娘開始有意見,她和王大爺說:“你弟弟都住好幾年了,什么時候搬走啊,孩子長大結婚也要房間用。”
一邊是老婆孩子,一邊是親弟弟,王大爺不知道如何是好。
就在這時有人要賣掉自家兩間房子想到外地發展,售價是400萬。
王大軍得知這消息后,心里靈光一閃:
我一定要拿下這兩間房子,有了這兩間房子,所有問題都解決了。
可當時的400萬,相對于普通的家庭是一筆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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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王大爺到處奔波籌錢。
能借的借,家里能賣的賣,才終于攢夠了這筆錢,買下這兩間房子。
拿到房子時,他緊皺的眉頭才算松開,心想問題總算解決了,親弟弟的晚年也不用愁住處了。
之后,小軍搬進了新買的房子里面住。
后來,宅基地登記時,工作人員不知所以,陰差陽錯地把這兩間房子登記在了小軍的名下。
小軍得知后提醒王大爺去更正,畢竟這是哥哥買的房子,說什么也不應該登記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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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大爺說:“大家都是自家兄弟,你又是一個人,沒關系的,你百年之后把房子還給我兒子就行”
天有不測之風云,小軍突然遭遇車禍,生命危急,在彌留之際他提出:“我想見見我的女兒小梅。”
為了完成親弟最后心愿,王大爺幾經打探才找到小梅,讓她去見父親的最后一面。
誰知,小梅居然說:“他又沒有養育我,我為什么要去見他?”說完頭也不回地走掉了。
最終,小軍帶著遺憾離開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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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爺怎么也想不到,小梅一天沒贍養過她的父親,連最后一面也不愿意見。
事后竟會厚顏無恥地要房子,甚至她都知道這房子本就父親借住的。
可對于眼里只有錢的小梅來說,對于王大爺這樣說辭嗤之以鼻。
她覺得不管是誰出錢,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產權就是誰的。
小梅隨后把王大爺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過審判后認為,房子確實登記在小軍的名下,雖然是王大爺出資買的,但他沒有提供任何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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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軍也沒有留下遺囑,所以只能按繼承法來處理,小梅就是第一繼承人,擁有所有繼承權。
考慮到小梅沒有盡過照顧贍養小軍的義務,小軍的起居都是由王大爺負責的。
最終,法院判決小軍的兩間房子各由小梅和王大爺各占50%。
有網友說,這樣判傷了好人心,壯了賊人膽。
也有網友指責小梅沒良心,不僅無孝,還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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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告訴我們,法律就是要白紙黑字,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不能想當然,親兄弟也要明算賬是硬道理。
至于小梅,金錢是冰冷的,人情才有溫度,暫時獲取了一些錢財,可丟掉了人心,這究竟是輸還是贏呢?
(案例來源:上海法治報 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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