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8日,沈陽特別軍事法庭的氣氛有些詭異,在這里,人們看到了這輩子都難忘的一幕。
站在證人席位置的,是位名叫周化禎的中國農婦。
她說話聲細若游絲,情緒上來時,眼淚就像斷了線的珠子,甚至讓旁邊的翻譯員都哽咽得沒法張嘴。
咋一看,這分明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可憐人。
可把目光移到被告席,那個叫佐古龍佑的家伙——曾經顯赫一時的偽滿錦州鐵道警護隊一把手,此時卻慫得像個犯了天條的罪人。
他的腰彎得快要碰到膝蓋,腦門恨不得貼在地板上,自始至終連眼皮都不敢抬一下。
照周化禎后來的說法,這人當時“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這就讓人看不懂了。
要知道,倒退回十五年前的錦州地界,佐古龍佑這四個字,那可是能止小兒夜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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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魔頭搞審訊是把好手,手里攥著多少條人命,怎么會被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嚇破了膽?
這里面的門道,可不光是良心發現那么簡單,說白了,這是一場跨越十五年的精神對決。
佐古龍佑輸掉的,哪止是一場官司,分明是他那套信奉了一輩子的暴力法則。
咱們把日歷翻回到1941年。
那時候的佐古龍佑,心里的小算盤打得啪啪響:他認定人的骨頭再硬也硬不過刑具,只要把肉體折磨到極限,精神防線自然就崩了,想要啥口供沒有?
在他眼里,這純粹就是筆“生理賬”。
為了把這筆賬算明白,這家伙在警護隊的地下室里,親手搗鼓出一座活閻王殿。
他甚至還要搞點“發明創造”,弄出個叫“錦州釘籠”的玩意兒。
那是個三面布滿鐵釘的籠子,把人往里一塞,再用力滾動,那一根根尖刺就像梳子梳頭一樣,把人的皮肉一層層往下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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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16日,佐古龍佑以為自己撈到了大魚——抗日地下黨周振環,連同他那懷胎七個月的老婆周化禎,一塊兒被抓了進來。
佐古龍佑尋思著,想要撬開這對夫妻的嘴,那還不是分分鐘的事兒。
誰知道,這筆賬算劈叉了。
周振環被拖進去后,只過了三堂刑,后背就讓“釘籠”給刮成了白骨。
在整整84個日夜里,日本人往他身上招呼了不下38種酷刑,眼珠子都被打得凸了出來,舌頭腫成紫黑色,渾身上下找不出一塊囫圇肉。
按常理推斷,這種遭罪法,人早就該疼死好幾回了。
可一直撐到1943年4月7日,周振環被推上絞刑架,他在太陽底下吼出的最后一聲,居然還是:“中國不會亡!”
佐古龍佑懵了。
這完全超出了他的認知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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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來,周化禎去收尸的時候,才算把這個謎題給解開了。
在給丈夫換老衣裳時,周化禎驚愕地發現,在周振環左邊屁股上一個碗口大的爛瘡里,竟然深深嵌著半截鉛筆頭。
這半截爛鉛筆,把周振環當時的心思暴露無遺。
在那個人間煉獄里,周振環早就給自己判了死刑。
既然活路斷了,他索性把最后那點勁兒,全使在了一件事上:記賬。
他趁著受刑的空檔,用這半截鉛筆,在鬼子眼皮子底下,一筆筆記錄日軍的暴行。
為了不讓敵人搜走,他硬是把鉛筆藏進了自己流膿的傷口里。
佐古龍佑算計的是“皮肉賬”,周振環算計的卻是“千秋賬”。
那個長在肉里的鉛筆頭,就是對鬼子那套邏輯最響亮的耳光——你能把我的身子弄碎,但攔不住我把真相留給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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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拿丈夫沒轍,佐古龍佑就把邪火撒向了當老婆的。
這一回,他換了個路數。
既然硬碰硬不管用,那就攻心。
他手里的底牌是:母愛。
1942年1月3日,佐古龍佑導了一出喪盡天良的大戲。
他把已經被打得沒人樣的周化禎拖進審訊室,逼她眼睜睜看著丈夫被倒掛在房梁上,血水順著身子往下滴。
緊接著,他讓人拿刺刀頂住周化禎那高高隆起的肚子。
佐古龍佑拎著一塊燒紅的烙鐵,一步步逼近,拋出了那個殺人誅心的問題:“女人,你肚子里藏的是不是抗日分子?”
從心理學上講,這就是個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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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母親,為了保住肚里的骨肉,絕大部分人都會選擇低頭。
佐古龍佑死死盯著周化禎的臉,就等著看她崩潰求饒的那一刻。
哪成想,他等來的不是哭喊,而是一陣刺耳的大笑。
周化禎對著這幫手里拿著刑具的大老爺們,吼出了一句讓全場人都心里發毛的話:
“你們這幫鬼子,居然怕一個沒出生的娃娃!”
這話一出口,審訊室里的氣場瞬間就變了。
佐古龍佑本想狠狠羞辱周化禎,結果反倒讓自己成了笑話。
一幫武裝到牙齒的侵略者,竟然要靠威脅個胎兒來找安全感?
據后來交代,當時在場的那些偽滿警察,聽完這話一個個臊得連頭都抬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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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古龍佑徹底栽了。
他手里的烙鐵雖然燙手,但在精神這塊高地上,他已經被這個大肚子孕婦踩進了泥里。
這場較量的最終結果,在1956年的法庭上蓋棺定論。
法醫鑒定書上寫得明明白白,周振環的尸骨上留下了至少38處受刑的痕跡。
而在佐古龍佑1954年親手寫的供詞里,也老老實實記著他抓了包括周振環在內的39名地下黨。
鐵證就在眼前。
但這都不是壓垮佐古龍佑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讓他崩潰的,是當周化禎站在那兒,平靜地講起那半截鉛筆頭和那場審訊時,整個法庭上涌動的那股浩然正氣。
那種氣場,讓旁聽席上的人哭成一片,也讓那個曾經不可一世的劊子手腰都直不起來。
佐古龍佑后來被判了刑,刑滿后被遣送回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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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年,這家伙做了人生中最后一個重大決定:寫回憶錄。
他沒給自己那點破事兒洗白,而是把當年的罪行一五一十全抖摟了出來。
在書的末尾,他寫了這么一段:
“我是個罪大惡極的混蛋,死后活該下地獄,我要在地獄里把這一身的罪孽還清,向周振環夫婦那些被害的人磕頭賠罪!”
這話聽著像是在懺悔,其實更像是一份遲到了幾十年的認輸書。
他花了一輩子時間才琢磨透那個理兒:
你能用釘籠刮掉人的皮肉,能用烙鐵去嚇唬孕婦的肚子,但在真正的信仰跟前,暴力這玩意兒就是個紙老虎。
那個嵌在爛肉里的鉛筆頭,比這世上所有的刑具都要硬。
信息來源:
網易2025-03-18《1941年,小夫妻身陷日軍魔窟,經受了84天的地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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