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潮陽區司法局始終堅守 “ 復議為民 ” 核心理念,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 促進行政糾紛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 有效 化解 , 減少進入訴訟程序案件, 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助力我區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近 日 成功調處一起工傷認定行政復議案件,以務實舉措 實現 “ 案結、事了、人和 ” 的良好成效。
2024 年 5 月 28 日晚,某公司員工加班結束后騎電動車返程途中,與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2025 年 8 月,人社部門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涉事公司對該結果持有異議, 遂 提起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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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辦案人員摒棄傳統書面審查的局限,主動組織 召開 聽證會,為雙方當事人搭建當面陳述、舉證質證的平等溝通平臺,精準核實工作證明真實性、居住地址關聯性、銀行流水主體匹配度等核心爭議點, 進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實, 有效規避了 “ 撤銷 — 重做 ” 的程序空轉風險,為爭議實質化解筑牢事實基礎。
考慮到機械辦案可能激化矛盾、延誤勞動者權益救濟,辦案人員果斷轉變工作思路,從 “ 程序糾錯 ” 向 “ 實質化解 ” 聚焦,同步啟動調解程序。針對雙方初始 10 萬元至 20 萬元的補償預期差距,辦案人員以《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向雙方充分釋法明理,清晰提示法律風險與時間、人力成本:一方面明確員工工傷認定核心事實符合法定要件,企業堅持復議、訴訟面臨較大敗訴風險;另一方面客觀闡釋企業經營合理訴求,引導員工理性看待補償金額。經多輪面對面協商與一對一溝通,雙方分歧逐步縮小,于 2026 年 2 月達成共識 —— 企業向員工支付 18 萬元補償款,同步撤回復議申請,員工及時獲得足額補償,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
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關鍵在于行政復議工作從 “ 重程序 ” 向 “ 重實效 ” 的深刻轉變, 以及 聽證會與調解機制的協同發力。在法律框架內,行政機關并非只能扮演 “ 裁決者 ” 的角色,更可以成為爭議化解的 “ 推動者 ” 與 “ 協調者 ” 。通過聽證會查明事實、疏導情緒,以人性化調解平衡各方利益,構建 “ 查明事實 — 釋法明理 — 協商共識 ” 的高效糾紛解決路徑,不僅能讓勞動者權益得到及時兌現,讓企業從潛在的長周期糾紛中解脫,更能節約行政資源,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潮陽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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