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買基金的虧了,買黃金的跑了,怎么擱銀行的錢也能憑空消失了?
最近最高法再審大連銀行理財資金挪用案。具體情況是,一家公證處存在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的1.8億理財資金被挪用,賬面僅剩44萬。更離譜的是,期間銀行靠虛假對賬單瞞天過海整整5年,有這心理素質,干什么都會成功。
起因是2013年,北京某公證處在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開了個對公賬戶,陸續存了3.6個億。客戶經理李某長期上門送加蓋真實銀行公章的虛假對賬單,余額、利息分毫不差,誰都以為資金安安穩穩。
可真相卻是,2014年剛開戶沒多久,資金就被銀行內部人員陸續劃走,轉到了9家關聯企業和羅某某、霍某某的個人賬戶里。而這個羅某某是大連銀行北京分行業務負責人,霍某某是他的母親。
就這樣瞞天過海五年多期間,公證處存取款愣是沒有露餡兒,直到2018年,公證處滿心歡喜拿著假對賬單,以為賬戶還有1.8億本息,又和銀行簽了理財協議,然后發現之前產品到期根本沒法兌付,才發現這時賬戶里也只剩下44萬多了。
那更精彩的是銀行后續一系列的“甩鍋”騷操作,堪稱教科書級別。案發后,大連銀行先是直接甩鍋,一會兒否認印章真實性,一會兒拿“先刑后民”說事兒,說這是員工個人犯罪,應該等刑事案件結果后再處理民事糾紛,還聲稱涉案的羅某某精神失常已經失蹤,客戶經理離職,想把責任甩給個人。
一審二審法院都支持了銀行,好在最高法明確裁定了銀行不能以“涉案”為由規避民事責任,這筆賬終究要算。而作為前銀行打工人,在我看來,這根本不是偶然的內鬼事件,而是大連銀行內控的全面失守。賬戶才開5天,嫌疑人就冒用公證處身份騙走了網銀設備,輕松轉走4000萬;多次變更硬件、開通網銀也沒有交叉驗證;4年大額異常轉賬沒有系統預警,銀行審核全程擺設;偽造的銀行印章用了5年,數十張假對賬單送上門,銀行愣是沒有發現,風控防線過于草率。
更讓人揪心的是,這類案件根本不是第一次了。2025年,某國有大行商丘支行,71歲老人167萬養老錢原地消失,突發腦梗離世,嫌疑人自殺,然后儲戶維權難上加難。加上普通老百姓因為信息不對稱一直處在弱勢,對銀行的信任反而成了被利用的漏洞。
那萬幸的是,最高法的定調給了儲戶底氣,明確銀行必須承擔資金安全的法定義務,不能把風險和損失轉嫁給無辜的儲戶。當然,儲戶得學會自保啊,一定要通過網銀、柜臺、客服多渠道交叉核對賬戶信息,妥善保管憑證,別把密碼交給銀行工作人員,遇到異常情況立刻要報警。
銀行本應該是資金的保險箱,如今個別機構卻成了儲戶的坑。合規才是金融機構的生命線,甩鍋、閉則終究行不通。所以,你會定期核對銀行賬戶嗎?對銀行內控漏洞有什么看法?咱們評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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