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2025年6月至7月,被告人任某某在其經(jīng)營的門店內(nèi),長期組織20余人以“推三公”形式聚眾賭博,通過抽頭,提供現(xiàn)金兌換服務非法獲利10500元。任某某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此次主動退繳違法所得但仍被從重處罰,最終因賭博罪獲刑十個月并處罰金,賭資及違法所得均被沒收。
法官釋法:本案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任某某雖認罪認罰并退贓,但因故意犯罪前科被加重懲處。
法官提醒:春節(jié)期間親友相聚應以健康娛樂為主,切勿參與或組織賭博活動,同時要警惕網(wǎng)絡賭博新型犯罪形式,參與微信紅包接龍等也可能構(gòu)成違法。切記賭博不僅涉嫌違法,更易引發(fā)債務糾紛和家庭矛盾,廣大群眾需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倡導文明過節(jié),發(fā)現(xiàn)線索可撥打110舉報。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供稿|楊 涵 嚴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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