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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愛泗洪微信公眾號
編校 | 向會文 審核 | 陳寧 馬響響
泗洪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泗洪縣東至G343、西至新揚高速、南至G343、北至金沙江路的合圍范圍內(含以上道路、橋、河流)為禁止燃放區,上述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核心原因集中在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居民健康和社會治理四大維度,是現代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需求下的公共政策選擇。以下從具體方面展開說明:
一、公共安全:最核心的禁止理由
火災隱患極大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冬季干燥天氣條件下,極易引發建筑火災、山林火災和堆場火災
數據顯示,春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占全年火災總數比例顯著上升,造成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
在加油站、醫院、學校、古建筑等特殊場所燃放,風險更是幾何級增加
人身傷害事故頻發
每年春節期間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主要傷害集中在手、眼、面部,甚至可能導致失明、截肢等終身殘疾
兒童和老人是高危人群,操作不當或購買劣質產品是主要致因
儲存、運輸環節也存在安全隱患,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更易引發爆炸事故
空氣污染急劇惡化
燃放時產生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PM2.5、PM10等顆粒物,其中 PM2.5 可瞬時飆升 300% 以上
冬季靜穩天氣下,污染物不易擴散,極易形成重度甚至嚴重污染,加劇霧霾現象
這些污染物會刺激呼吸道,誘發哮喘、支氣管炎等疾病,對老人、兒童和呼吸道疾病患者危害尤甚
固體廢棄物污染
燃放后留下大量紙屑、火藥殘渣、未燃盡的炮仗外殼等垃圾,散落各處,破壞市容環境
集中燃放時段,環衛工作量激增數倍,大幅增加城市清潔成本
噪音污染嚴重擾民
煙花爆竹爆炸聲可達135 分貝,遠超人體耐受范圍(正常環境噪音應低于 50 分貝)
對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患者影響極大,可能誘發病情加重
嚴重影響居民睡眠,尤其對嬰幼兒、老年人和備考學生造成困擾
資源消耗巨大
生產過程消耗大量紙張、化工原料、火藥、金屬等資源,這些資源燃放后瞬間化為灰燼,利用率極低
與 "綠色發展" 理念相悖,不符合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要求
公共治理成本高昂
為應對燃放帶來的安全和環境問題,政府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消防、醫療、環衛、應急等部門全員戒備,增加財政負擔
非法燃放的執法成本也較高,消耗行政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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