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26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統籌做好2026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保障市場健康平穩有序運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現將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制定、數據質量管理、配額分配與清繳等有關工作要求,以及其他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
(一)名錄制定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2027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將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年度直接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單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名錄制定的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二)名錄公布
2026年10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2027年度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通過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網址為https://www.cets.org.cn)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名錄公開格式見附件2),并將有關權利義務及時告知重點排放單位。
二、加強重點排放單位數據質量管理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核算報告與核查技術規范(清單見附件3)組織開展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
(一)制定數據質量控制方案
2026年12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通過管理平臺制定2027年度數據質量控制方案。
(二)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數據月度信息化存證
每月結束后的40個自然日內,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通過管理平臺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數據的月度信息化存證。
(三)報送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2026年3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通過管理平臺報送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四)開展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技術審核
2026年6月30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完成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技術審核(以下簡稱核查)工作,并通過管理平臺向重點排放單位告知核查結果。7月31日前,完成對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排放報告的核查及核查結果告知工作。
(五)開展核查技術服務機構評估
2026年11月30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對2025年度核查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質量、合規性、及時性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通過管理平臺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分配與清繳管理
(一)配額預分配
2026年4月10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向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預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額。2026年6月30日前向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預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額。
(二)配額核定與分配
2026年9月20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基于2025年度核查結果,按照年度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核定2025年度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應發放配額量,并向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書面報送相關數據表,進行核定配額的注冊登記。9月30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向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額。
(三)配額清繳
2026年12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按時足額完成2025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
四、其他重點行業企業管理要求
(一)確定其他重點行業排放報告管理工作范圍
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銅冶煉)、造紙、民航,以及暫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的鋼鐵、水泥行業企業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的單位(其他重點行業及代碼見附件4),納入本通知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工作范圍,各地組織對此類企業2025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核實。
(二)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銅冶煉)、造紙、民航行業企業管理要求
2026年3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銅冶煉)、造紙、民航行業企業通過管理平臺報送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其補充數據核算報告(補充數據核算報告模板見附件5)。
2026年12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參照《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要求,完成對上述企業2025年度排放報告的核實工作,有關報告通過管理平臺向生態環境部報送(報告模板在管理平臺下載)。
(三)暫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鋼鐵、水泥行業企業管理要求
2026年3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年度直接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但暫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的鋼鐵、水泥行業企業,按照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技術規范要求編制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并通過管理平臺報送排放報告。
2026年7月31日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技術規范要求,完成對上述企業2025年度排放報告的核實工作,有關報告通過管理平臺向生態環境部報送。
五、加大推進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精神,扎實做好本地區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碳排放配額分配與清繳等工作,及時總結凝練數據質量管理成效與案例,高質量完成本通知各項工作。
(二)加強能力建設
生態環境部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技術支撐單位開展政策解讀和能力建設培訓,依托相關行業協會對新納入的重點排放單位開展政策宣貫。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加大技術幫扶力度,針對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碳排放配額分配與清繳組織開展專題培訓。
(三)加強監督執法
各級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將碳市場數據質量管理和配額清繳履約等納入日常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系人:應對氣候變化司 蘇勉、曹鈺、蔣松華
電話:(010)65645668、65645634
附件:
1.2027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制定要求
2.**省(區、市)2027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公開格式模板)
3.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排放核算報告與核查技術規范清單
4.其他重點行業及代碼
5.20XX年碳排放補充數據核算報告模板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6年1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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