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廣網報道,2月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制菜》(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重點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方面對預制菜產品作出規定,以保障消費者飲食健康、規范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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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明確,預制菜肴是指: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經工業化預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產品。并規定預制菜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凈菜類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
此外,“標準”還對預制菜的原料、生產經營、貯存、運輸、包裝標簽等各環節強化管理,同時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根據自身經營實際,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
2024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通知,首次明確定義預制菜。上述“標準”則細化了預制菜的概念,并針對不同環節制定了監管要求,提升了監管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有效回應了社會輿論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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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預制菜進入公眾視野以來,長期處于標準缺失的“野蠻生長”狀態。一方面,各地監管標準不一,如部分省份將中央廚房配送的半成品納入強制監管范疇,而另一些省份則僅對即熱即烹食品實施抽檢,致使跨區域經營的企業面臨“多地多標”的合規困境;另一方面,部分餐飲企業為規避監管或降低成本,普遍采取“模糊化”策略,有意無意地掩飾其使用預制菜的事實。
監管標準的缺失與企業的投機行為相互疊加,導致消費者對預制菜的認知陷入混亂,市場亂象如以次充好、虛假宣傳等問題頻發。消費者點餐如同“開盲盒”,以致糾紛不斷。
預制菜“標準”的出臺,意味著行業告別監管“空白期”,不僅有助于遏制企業模糊處理的投機做法,澄清一些認知誤區,還可有效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實現從“信息不對稱”到“明明白白消費”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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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標準”明確規定:禁止使用防腐劑,食品添加劑“非必要不添加”,產品凍結結束時中心溫度不得超過-18℃,內包裝需確保受熱不粘連、不變色、不變形,保質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標簽上需明確標注投料量或成品含量及食用方式提示等。
預制菜國家標準的制訂,一方面可通過嚴格的標準化要求,倒逼企業升級生產流程、健全溯源體系,推動行業從無序競爭邁向規范創新。
另一方面,可依托清晰的標簽標識制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使其“吃得明白、吃得放心”,讓預制菜消費告別“開盲盒”,使“舌尖上的安全”回歸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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