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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號
近期,我們發現有不法分子冒用我所地址,以相關公司網絡宣傳或業務廣告存在虛假宣傳、夸大不實等為借口,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的方式,實施詐騙和敲詐勒索。市場監管部門撥打舉報人電話時,所留電話處于無人接聽狀態,不法分子所留身份信息也無法在市場監管部門系統中完整顯示,而所留書面送達地址卻為我所地址,無形中利用我所地址為其違法犯罪活動背書。
經向市場監管部門了解,近期已出現多起冒用律師事務所地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對違法犯罪活動的不予理睬,就是對人民群眾的不負責任。在此,我們呼吁各律師事務所對此保持高度警惕,及時安排報案,以引起公安部門重視。
我所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從不參與任何廣告類、宣傳類、知識產權類等任何形式的小額維權業務。我所主要處理重大商事案件、金融犯罪案件以及正規金融機構相關業務,過去、現在、將來都絕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小額維權業務,相關單位和個人如遇類似小額維權業務使用我所地址的情況,無需向我所核實,可直接判定為違法犯罪活動,并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市場監管部門如發現使用我所地址的投訴案件,亦無需向我所核實,請立即中止相關處理流程,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所在此特別提示:我所就此已就近向北京市東城區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正在依法查辦中。請相關單位和個人保持高度警惕,如遇到任何小額維權業務使用我所地址情形,無需核實判斷,請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以免財產損失。我們也提請市場監管部門高度警惕此類借助小額維權業務實施的新型詐騙和敲詐勒索行為,及時向群眾作出解釋,并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以避免人民群眾財產遭受損失。
北京格韜律師事務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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