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確實有很多類似的質疑,用各種看起來反常的現象質疑進化論。實際上這種質疑進化論的方式早就落伍了,因為能夠明顯看出,質疑者對生物演化的認知仍舊停留在拉馬克時代,根本不了解進化論,更不了解已經發展幾百年了現代進化論了。
拉馬克時代的核心進化思想是“用進廢退”,表明生物的進化變異是定向的,總是會朝著適應環境的方向進化變異。經常使用的器官就會變得非常發達,從而更加適應環境,而不經常使用的器官就會退化最終消失。同時一個物種在后天獲得的性狀可以遺傳給他們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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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頸鹿的脖子,為什么那么長呢?“用進廢退”的解釋是,因為長頸鹿經常伸長脖子吃樹葉,長年累月的鍛煉讓長頸鹿的脖子越來越長。也就是說,長頸鹿的脖子之所以很長,那是鍛煉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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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進廢退是成立的,那么理論上人類只要長期做揮動雙臂的動作,終有一天會長出翅膀,然后就能夠在天空翱翔。更極端的例子是,只要人類堅持不斷地練習從20樓跳下的動作,終會有一天人類會進化出不會摔死的技能。
而題目中所說的觀點,高緯度的人類應該進化出厚毛發御寒的觀點,實際上也是用進廢退的觀點。18世紀的拉馬克是偉大的生物學家,不過他提出的用進廢退的觀點在現代看來是錯誤的。
達爾文的進化論強調,繁衍生息是生物的本能,任何物種都存在過度繁殖的傾向。而在繁衍后代的過程中,由于存在基因突變,就會出現有的后代不能適應環境,而有的后代很適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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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大自然的選擇下,更能適應環境的后代能更好延續自己的基因,就會生存下來,這就是大自然選擇,適者生存。
經過長時間一代又一代的自然選擇,更適應環境的性狀就會得到加強和鞏固,而那些不適應環境的形狀就會被淘汰。
也就是說,進化的本質其實就是基因突變,不過生物的進化通常是以種群為單位的,基因突變只是為進化提供了更多的原材料而已,而大自然的選擇過程就是淘汰不適應環境的基因突變,從而改變種群的基因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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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攜帶適應環境的基因的物種個體,能更好地生存下去,然后把有利基因傳給自己的后代。相反攜帶有害基因,也就是不適應環境的基因的個體生存的機會就會很少。時間長了,有利基因就會得到廣泛傳播,而有害基因會慢慢被淘汰。
而基因突變完全是隨機事件,我們不知道基因會朝著哪個方向突變,有可能突變為有利基因,也有可能是有害基因。也就是說,基因并不會一定朝著適應環境的方向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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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說明,高緯度的人們可能也會通過基因突變進化出厚毛發,但厚毛發并不會對當時人類的生存繁衍有多大的好處。說白了,厚毛發根本沒有成為對人類生存繁衍有利的變異。為什么?
因為早在20萬年前,古代人類就穿上了衣服來御寒保暖,是否擁有厚毛發根本不重要,不管是否擁有厚毛發,人類都能生存繁衍下去。如此下去,厚毛發的人類個體就不會受到自然選擇的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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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穿上了衣服之后,厚厚的毛發不但不能成為對人類有利的形狀,反而成了無用的累贅,成了有害的性狀。這也是為什么,人類除了頭發,腋毛,胡須等少數身體部位擁有毛發之外,其他身體部位的毛發都在自然選擇的過程中被淘汰了。
不過,人體上留下的少量毛發,確實能起到保暖御寒的作用,這也是為什么白種人的體毛通常會比黃種人更發達,而相對來講黑種人的體毛最少。實際上這也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主要原因在于,白種人更多的生活在高緯度,而黑種人基本上生活在熱帶。
不過留下來的毛發對于厚厚的衣服來講,保暖效果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從這點上來講,其實厚衣服就是人類厚厚的“毛發”,大自然在選擇的過程中,最終選擇了厚厚的衣服,而不是厚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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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簡單,厚衣服比厚毛發更能讓大自然青睞,人類科技發揮了作用,而那些不能穿衣服的動物在高緯度通常都有厚毛發,在很早以前可能也出現過沒有厚毛發的物種,只不過最終通過大自然選擇被淘汰了,結果只剩下厚毛發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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