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報警電話是公安機關受理群眾報警和緊急救助的“生命熱線”,然而有人撥打110謊報警情,干擾公安機關正常工作,占用了寶貴的公共資源,這種違法行為必將付出法律的代價......
2026年1月25日,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接到陳某某報警,稱在某廢棄養老院被持刀搶劫4000元。警方立即展開調查。
警方在詢問過程中發現其陳述存在多處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在民警追問下,其最終承認報警內容系編造。經查,陳某某因騙取朋友4000元,露餡后無法還款,遂虛構搶劫警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陳某某因謊報警情、詐騙兩種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合并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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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110是保障群眾安全的“生命熱線”,惡意報警、謊報警情均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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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報警電話是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請廣大市民依法依規使用110,共同維護110報警平臺的暢通高效,守護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寧。
▍內容來源:秀峰警事
▍圖片來源:見標注(其余源于網絡)
▍圖文編輯: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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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晃任律師
廣西瀛桂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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