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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著、編著、主編、譯著、教材,這些書在書號上有區別嗎?它們評職稱都能用嗎?下面淘淘學術來回答作者的這個疑問。
一、專著、編著、主編、譯著、教材的定義
專著
專著,全稱是學術專著,也就是某個專業領域內的學術性著作。專著,通常要有系統性,完整性、指導性,原創性的特點。
原創比例比較高的創作,一般署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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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不同專業的職稱,需要不同專業的著作,這個專業著作,就是專著。
編著
編著,是一種創作方式,是編輯整理加寫作的意思。
一方面對現有素材進行篩選、編輯和加工,一方面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一定比例的原創。
編著的原創成分高于主編,低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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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單位也會把主編和編著的書,統稱為“編著”。也就是編寫的專著。也就是不是百分百原創的專著。
主編
主編,是對現有素材進行篩選并按照一定的主題進行重新編輯整理。
這也是一種創作方式。這種創作方式并不是簡單的搬運。
這個創作方式就是篩選和重新編輯,這個工作量不一定比原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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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專業領域內,很多選題沒法做到百分遠程,只能通過主編的方式進行創作,比如醫學類的專著。
主編的書,只要內容是系統性的專業知識,那也是學術專著。
譯著
譯著,就是翻譯的國外的作品,你是主要譯者或者主要譯者之一。
翻譯作品,需要取得國外作者的版權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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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著,在大多數單位評職稱也是認可的。
教材
教材,是教學使用的工具書。
教材分為普通教材和規劃教材。
普通教材,就是內容性質是教材,也是教學使用的。但是并未大規模投入使用。
市面上的教材,大多數是普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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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教材,就是在全國范圍內,或者全省、直轄市范圍內,大范圍投入使用的,國家規劃的教材。比如中小學教材,大學教材、技校培訓教材等。
這種教材,對作者資質要求極高,普通的作者沒有機會參與這類教材的編寫。
在評職稱的時候,大部分單位要求的教材,是普通教材。少部分要求的是規劃教材,比如985高校、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杭州這類城市的三甲醫院。
二、專著、編著、主編、譯著、教材的書號
專著、編著、主編、譯著、教材,它們的書號并沒有什么不同。
在書號上,無法判斷出哪個是專著、哪個是編著、哪個是譯著、哪個是教材。
只不過,他們在書號的規定上有一定的差別。
1 專著、編著、主編的書的,這三類書,都可以使用電子書號
使用電子書號,他們仍然是專著,使用電子書號,他們就是電子專著。
電子書號專著,只有ISBN號,沒有CIP號。
電子電子專著的含金量,比紙質書號低很多。
使用紙質書號的專著,就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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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們評職稱文件里,要求出版專著一部,默認是具有CIP號和ISBN號的紙質書號專著,而不是電子書號專著。
就好像,我們稱呼一個人是主任,就默認他是正主任,在這里我們省略了“正”字,而不會稱呼他為正主任。
一個人是副主任,那我們卻不能省略這個“副”字。而是直接稱呼他為副主任。
2 譯著、教材的書號,必須是紙質書號
譯著、教材的書號,必須是紙質書號,不能是電子書號,更不能是國際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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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譯著、教材,必須是正規印刷的紙質書,它要大量公開發行的。電子書號,不能印刷大量紙質書。
所以,譯著、教材的書,都必須有CIP號和ISBN號。
3 譯著,必須獲得國外作者的版權授權
譯著,必須取得這個著作在國內的版權授權,簽訂正式的版權授權合同,你才可以翻譯這個著作,才能把翻譯的作品在國內出版社出版。
翻譯后的作品,必須取得CIP號和ISBN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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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翻譯后的著作,使用電子書號、國際書號印刷出版,都是違法行為。
關于專著、編著、主編、譯著、教材的定義和書號的區別,今天我們就先跟大家講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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