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公布,全國首例確認“試管嬰兒”享有工亡撫恤金案入選。該案判決不僅妥善解決了科技進步帶來的新型法律爭議,更以司法智慧填補了法律適用空白,為類案審理提供了重要參考,彰顯了司法裁判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價值與人文關懷。
2019年12月12日,家住淮安的29歲男子陳海亮發生工傷,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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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他和妻子正在醫院做試管嬰兒,已經冷凍了胚胎,按照約定,三天后就是做胚胎移植手術的日子。悲痛過后,妻子決定繼續做胚胎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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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 妻子遞交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申請,遭到社保中心拒絕。妻子代表孩子起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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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后認定,孩子屬于工亡職工陳海亮的“供養親屬”,判決社保中心按月支付孩子1000多元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至其18周歲時止。“雖然他不屬于傳統的‘遺腹子’概念,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和工亡職工是生物學上的父子關系,他屬于工亡職工生前需要供養的親屬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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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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