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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輝龍(688575)于2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亞輝龍立案調查。
此次立案調查并非毫無征兆,源頭可追溯至其今年初的一則 “腦機接口”合作公告。1月7日,亞輝龍發布《關于自愿披露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根據公告,亞輝龍宣布與深圳腦機星鏈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腦機星鏈”)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通過整合腦機接口技術與臨床和市場資源,共同開發腦機接口相關在研產品及推進后續市場拓展。公告中,亞輝龍將腦機星鏈稱為“深耕非侵入式與侵入式雙技術路徑的領先企業”。
公告發布后僅三小時,上交所便火速下發問詢函,要求亞輝龍詳細說明合作細節:包括腦機星鏈的技術路線、產品類型及應用階段;雙方合作的協同性與可行性;后續推廣協議的時間安排;合作研發的投入金額及對主業的影響等。隨后,亞輝龍緊急“改口”發布補充公告,澄清腦機星鏈目前僅布局非侵入式技術,相關產品尚處早期研發或臨床前階段,尚未進入注冊申報。
次日晚間,亞輝龍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時進一步透露,腦機星鏈成立于2025年9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成立時間短、規模小,無系統性商業化能力,相關產品仍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雙方合作研發預計投入約3000萬元,且均處于早期階段。
鑒于公司公告信息前后不一致,且未充分提示合作不確定性及相關風險,上交所于2026年1月7日對亞輝龍及時任董事會秘書王鳴陽予以監管警示。上交所指出,當前“腦機接口”為市場熱點概念,投資者高度關注。公司股價在合作公告披露當日(1月6日)收漲6.52%、成交量較前一個交易日激增299%。公司披露涉及熱點相關信息尤其應當審慎,確保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
結合已披露信息及相關司法解釋,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于2026年2月6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亞輝龍股票,并在2026年2月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提起索賠訴訟挽回投資損失。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立案調查前,亞輝龍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度業績預告。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5年度歸母凈利潤為2000萬元至3000萬元,同比大幅下降90.05%至93.37%;同時,扣非后凈利潤預計為6500萬元至8500萬元,同比下降70.42%至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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