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事新聞網遼寧編輯部副主任張添強)動遷34年后才拿到新房的產權證
市民于師傅今年77歲,34年前的一場動遷,讓他等了半輩子才拿到新房的產權證。
1992年1月23日,大連市房地產管理局下發通告,依照大房局發(1992)號文件批準,大連市人民政府因香爐礁人民市場改造及疏港路建設項目,對于師傅家居住的老房子進行動遷,公告明確,拆遷時間為1992年1月25日至3月10日,回遷安置期限不得超過1994年2月30日。
于師傅與母親同住時遭遇動遷,分戶后幸運分得一套二居室新房。他回憶:"老房子七八戶共用一個公廁,冬天排隊洗漱是常事。新房不僅有了獨立衛生間,面積還從12平米增至45平米,當時激動得睡不著覺。"
但命運開了個玩笑。1992年4月24日,于師傅一家遷出老房子后,卻被告知產權證已被冒名辦理,房屋還因詐騙案被查封。"就像自己養了34年的孩子,突然被說成別人的。"于師傅至今難以接受。
轉眼15年過去,詐騙案件結案,房屋被認定為"贓物"返還給動遷單位。但于師傅不知情,一直未辦理產權證。后來動遷單位人去樓空,他徹底陷入迷茫。
2024年春天,于師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代理自己辦理涉案房屋的產權證。王金海律師代理于師傅找到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大連市城市管理局,請求協助于師傅辦理產權登記。三十多年來,兩家單位的領導先后換了好幾茬,當年的動遷材料一時也找不到,但兩家單位的現領導堅持“新官理舊帳”的原則,不回避問題、不推諉,安排專人對于師傅的材料進行梳理,重新測繪,并依照當年動遷時的政策,2025年10月份為于師傅辦理了一張房屋承租證,然后再協助于師傅通過“房改房”手續,在今年二月初成功辦理了產權登記手續。
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個人、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表示,根據《拆遷安置補償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由此可見,只有將安置的新房產權證辦理在被安置人名下,才視為征收補償完畢。因拆遷安置發生糾紛的,如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因此,于師傅選擇委托律師通過行政手段解決自己的拆遷安置問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不回避、不推諉,積極踐行"新官理舊賬"原則,終于在于師傅被安置34年后,為其辦理了產權登記。這場跨越三十余年的拆遷安置馬拉松,終以圓滿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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