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對某些法學家、自由主義信徒頗有微辭,因為他們對美國發(fā)生的事情一句話都不講。
你看愛潑斯坦案這么逆天的事情,文件、檔案、照片、視頻都在,涉及美國大量的權(quán)貴、精英、名流、政客、企業(yè)家……可以說,這件事不但突破了法律底線,還突破了人類共同的倫理道德。而我們那些法學家在這個時候,既不談法律,也不談道德,也不談人權(quán),更不談什么文明和普世價值了。
他們不但對愛潑斯坦案不說話,他們對美國ICE當街殺死美國民眾同樣不說話……他們對美國目前發(fā)生的一切和文明逆行的事情全部回避。實際上,這些事情,全世界人民都在討論,歐美媒體自己都在討論,這并不是什么禁區(qū)。
說白了,你不能怪人民群眾不滿意,因為這就是你們這些學者專家們平時最喜歡講的道理,你們鼓吹的民主、自由、人權(quán)、法治……幾乎所有的普世價值都在遭到破壞和踐踏。
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諸公為何一言不發(fā)?
不是說正義無國界嗎?
舉個例子,比如美國大名鼎鼎、德高望重的法學大師德肖維茨,是我國某法學家的精神偶像,一生曾在著作及講座中頻繁引用德肖維茨的理論?,將其視為“法治精神代表”……美國司法文件顯示德肖維茨137次登上愛潑斯坦的“蘿莉島”?,并且被多名受害者指認參與未成年性交易。更為惡劣的是——德肖維茨作為愛潑斯坦的辯護律師,主導(dǎo)達成秘密認罪協(xié)議,使其僅獲輕判,并且掩蓋受害者名單。??
他的法學造詣不是用來懲惡揚善,而是用來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與邪惡狼狽為奸,甚至可以說,他就是邪惡本身。
德肖維茨從來就不把什么人權(quán)、民主、正義放在眼里,他當年就是因為代理辛普森案、泰森案、美國總統(tǒng)大選案出名,他從來只站在金錢和權(quán)力的一邊,從未把什么法律放在眼里,他所謂的“法治”,就是“資產(chǎn)階級法權(quán)”。
德肖維茨還是個極端的猶太種族主義者,他公然鼓吹猶太人天生強大,上帝賜予了猶太人力量,猶太人掌握了財富、智慧媒體話語權(quán),猶太人理應(yīng)獲得一切。德肖維茨還公然指責愛潑斯坦案中的受害者“反猶”……由此可見,他是個什么人?他捍衛(wèi)的從來不是弱者的權(quán)益和法律的莊嚴,而是富人和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
實際上,美國最發(fā)達的律師產(chǎn)業(yè),就是為愛潑斯坦及其同伙們服務(wù)的,愛潑斯坦除了結(jié)交德肖維茨之外,還和大量的美國法律界精英有著深厚的關(guān)系,愛潑斯坦與哈佛法學院研究員米奇·韋伯的電子郵件中,就展示他們他們討論如何讓“蘿莉島”的事業(yè)變得合法的策略……整個美國法律界,可以說都是資本的走狗和倀鬼,是“魔鬼的代言人”。
愛潑斯坦案撕下了美國法律泰斗的真面目,那么東方那些把西方律師奉若神明的“法學家”們,到底又是怎么想的?為什么對這些事情噤若寒蟬、一言不發(fā)?
是怕?lián)p了自己“精神導(dǎo)師”的臉面?還是怕?lián)p了自己心目中美國這個“地上神國”的臉面?即便如此,也不合理,因為他們學了那么多西方教條,卻忘了一句——“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在大是大非面前,連真理都不敢堅持了,還算是個人嗎?
那么,或許還有另外一個答案,那就是他們并不認為愛潑斯坦蘿莉島是個邪惡的存在,也并不認為法學大宗師德肖維茨上蘿莉島是個罪惡的事情,他們或許認為這是一種榮耀……是的,在很多歐美精英看來,這不是罪惡,這反而是某種天龍人集團的入場券。
安德魯前王子的前女友維多利亞·赫維就說過,在他們那個世界觀里,沒有被列入愛潑斯坦文件意味著“你是個失敗者 ”。
某些西方法學信徒為什么不敢談愛潑斯坦案?為什么不敢批判德肖維茨?
因為他們一點都不反對這些罪惡,相反,他們羨慕不已,恨不能成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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