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正式名稱為《巴拿馬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相互諒解與合作條約》,是20世紀巴拿馬與美國雙邊關系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該條約于1955年1月25日簽署,距離巴拿馬總統何塞·安東尼奧·雷蒙·坎特拉遇刺僅23天(知名博主小約翰可汗曾在視頻中介紹過這次刺殺)。
該條約看似是美國愿意交換給巴拿馬運河給巴拿馬的“友善”、“平等”條約,似乎推翻了美國在1903年霸占巴拿馬運河的《海-布諾-瓦里亞條約》,但實際上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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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現在,美國又希望用類似“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的方式,再次控制巴拿馬運河。
自1903年巴拿馬脫離哥倫比亞獨立以來——需要說明的是,巴拿馬之所以從哥倫比亞獨立,完全就是美國用武力強行逼迫的結果——美國長期控制這條連接大西洋與太平洋的關鍵國際水道。
確定這些的《海-布諾-瓦里亞條約》在巴拿馬民眾看來是極不公平的,因為該條約賦予美國在運河區內廣泛的權利,包括領土、財政和行政方面的特權,嚴重限制了巴拿馬對其本國領土行使完整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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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數十年來,巴拿馬社會一直處于這種法律和經濟上的從屬狀態之下,由此引發了持續不斷的國內緊張局勢、政治批評以及在多個國際場合提出的外交抗議。
在這一背景下,何塞·安東尼奧·雷蒙·坎特拉總統(1952—1955年)領導的巴拿馬政府在推動修訂規范雙邊關系的條約方面采取了更為強硬的立場,重新喚起了“既不要數百萬美元(即美國支付給巴拿馬方面的運河使用年費),也不要施舍,我們要的是正義”的國家呼聲。
此舉最終促成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的談判于1953年正式啟動,源于雷蒙政府展開的外交努力,旨在糾正一系列重大不平衡問題,包括美國為使用運河而支付的年費過低,以及運河區內存在的薪酬和商業不平等。
這一談判進程持續了近兩年,其間雙方代表展開了密集而復雜的外交博弈。
遺憾的是,雷蒙總統未能親眼見證談判的完成。
他于1955年1月2日在巴拿馬城的一座賽馬場遇刺身亡,這一事件震動全國,也給談判進程蒙上陰影。
不過,在巴拿馬內閣和外交代表的推動下,談判得以延續,并在三周多之后的1955年1月25日完成并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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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簽署儀式在巴拿馬城舉行,巴拿馬方面由外交部長奧克塔維奧·法夫雷加代表簽署,美國方面的簽署人是駐巴拿馬大使塞爾登·查平。
為紀念雷蒙,他的名字與時任美國總統德懷特·戴維·艾森豪威爾一同被用于該條約的命名。
《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引入了一系列經濟、社會和行政改革,旨在糾正長期存在于雙邊關系中的部分歷史性不平等。
年費提高:美國同意提高其為使用運河區向巴拿馬支付的年費(最終提高至193萬美元/年)。
薪酬與勞動平等:雙方承諾逐步實現運河區內巴拿馬工人與美國工人之間的薪酬平等,逐步廢除按國籍區分待遇的“金冊/銀冊”制度。
財政權利:巴拿馬獲得了對居住和工作在運河區內的本國公民征收所得稅的權力。
土地返還:雙方同意將運河區內部分土地和建筑物移交給巴拿馬管轄,例如帕伊蒂利亞角。
商業活動:條約允許巴拿馬商人在運河區內以及向通過運河的船舶銷售商品,從而帶動本國經濟發展。
基礎設施建設:條約規定在運河上修建一座橋梁,該工程后來成為巴拿馬國家級的重要基礎設施標志。
作為附屬協議的一部分,巴拿馬同意美國在里奧阿托租用土地進行軍事演習,租期15年——美國在巴拿馬運河駐軍的“委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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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法以及締約國各自的憲法規定,國際條約要全面生效,必須經過國內批準程序。在巴拿馬,條約由外交代表簽署后,很快經國民議會表決獲得通過。
但在美國方面,美國借口需要引入配套立法,以落實條約條款等借口,長期拖著不簽署。
即便簽署后,美國也并未完全遵守條約規定。對此,巴拿馬政府方面承認,“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并未賦予巴拿馬對運河的完全控制權,也未改變運河區作為美國行政飛地的法律地位。
其唯一取得的“成就”是在經濟和勞工公平方面取得了部分進展,同時在理論上的國家主權上獲得了美國的承認。
簡而言之,美國仍然獲得了里子,巴拿馬獲得了面子。
二十多年后,被網友調侃稱為“美仁宗”的卡特上臺。與其他強勢的美國總統不同,卡特任內廢除了不少對外的不平等條約,而與巴拿馬的條約正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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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托里霍斯-卡特條約》簽訂,根據該條約,美國政府將在1999年徹底放棄巴拿馬運河,并完整轉交給巴拿馬政府。
但即便看起來這是一個“公平”的條約,但美國仍然在條約中加入了不公平條款。
該條約規定,運河及運河區將在1999年12月31日完全移交巴拿馬,移交前,美巴共同負責運河安全。
移交后,運河必須永久中立,而美國保留“保障運河中立與通航”的干預權——換句話說,美國即使把運河交還給巴拿馬,卻仍然擁有“干預”運河管理區的“法理基礎”。
但該條約還是遭到美國國內猛烈的批評,認為卡特此舉將美國的一個關鍵地緣戰略優勢拱手送出。
事實上,在卡特下臺后,之后的美國政府并未真的考慮放棄其在巴拿馬運河的掌控,否則也不會直接軍事入侵巴拿馬。盡管美國是以其它理由和借口入侵的,但美國政府官員私下承認,還有一個很大原因是擔心時任巴拿馬總統諾列加在運河問題上的“不可控”。
因為諾列加政府公然稱美國是“國家敵人”,美國無法接受一個不聽命于美國的巴拿馬政府,即“需要一個政治上可控、戰略上可靠的巴拿馬”。
冷戰結束后,美國對巴拿馬運河的態度瞬間發生改變。
彼時的美國綜合國力達到顛覆,無論經濟、政治還是軍事都看似“無可撼動”。這種狀態下的美國是“自信”的,對國際地緣利益十分重要的巴拿馬運河已經不再是香餑餑。
所以一改此前對巴拿馬運河問題的敏感,到了1999年,自詡“全球民主典范”的美國順利將巴拿馬運河移交給了巴拿馬。
之后的事情我們都清楚。
現在的美國不是上世紀九十年代那個“自信”的美國,它愈發“敏感”、“多疑”和“猜忌”。尤其在本屆美國政府決定施行“新門羅主義(唐羅主義)”之后,想要退守美洲的美國必須要控制巴拿馬運河這一連接兩大洋和南北美洲的核心要沖。
從去年開始,美國政府多次逼迫巴拿馬商談運河歸屬權,其覬覦之心昭然若揭。
而隨著近期中美洲發生的一系列突發變故,以及巴拿馬方面近日對中資的舉措來看,巴拿馬是很難保住運河管理權的。
因此,大概率美國會和巴拿馬重新簽訂一個類似《雷蒙-艾森豪威爾條約》的新條約——然后巴拿馬獲得面子,美國得到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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