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國家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國辦發〔2025〕23 號)。
隨著國務院辦公廳政策的印發,各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下文為上海、吉林、福建3地《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掃碼即可查看政策原文。
一、《上海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就業幫扶,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就業,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聚力開源拓崗,開展殘疾人就業促進行動
(一)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機關、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家要求帶頭落實殘疾人就業各項任務。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應按照規定招錄(聘)殘疾人,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的前提下,不得增加與職位、崗位無關的身體條件要求。設置殘疾人專項招錄無障礙考場,通過分類評估,為殘疾人考生配備無障礙設施,提供助視設備、大字版試卷等合理便利服務。建立信息比對機制,定期排摸機關、事業單位殘疾人在崗情況。每年按照規定向社會公示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各區政府)
(二)拓寬企業招錄殘疾人就業渠道。發揮我市國有企業、傳統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在促進殘疾人就業過程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更多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就業崗位、職業培訓、就業指導等。對有吸納殘疾人就業潛力的企業開展走訪服務,摸清企業用工需求,努力開發拓展一批優質崗位。依托“殘疾人服務一件事”“陽光申辦”等平臺,建立市級殘疾人招聘和企業崗位信息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實現用人單位與殘疾人求職者信息互聯互通。持續打造“職為你來”殘疾人專場招聘會、“共赴陽光·企業聯盟”助殘服務月、企業入職體驗日等系列活動,推動用人單位深入了解殘疾人就業能力與發展潛力,進一步調動用人單位積極性。(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數據局、市工商聯、市企業聯合會,各區政府)
(三)加大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通過引流推廣、派單傾斜、免費培訓、放寬“阻流”條件等方式,為殘疾人經營者提供常態化幫扶,重點支持網絡零售、直播帶貨、小店經濟和物流快遞服務等領域新就業形態殘疾人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并為其提供適配性支持。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有條件的區可依托社會力量,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載體,引導殘疾人創業者結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社會服務等需求,分賽道多領域創新創業。扶持殘疾人靈活就業,推動“互聯網+”“AI+”等數字技術賦能傳統業態,發展微商電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傳統工藝振興、家庭手工業等適合殘疾人特點的融合型就業模式。(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殘聯,各區政府)
二、堅持分類施策,開展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
(四)推動陽光職業康復援助基地可持續發展。充分依托全市各陽光職業康復援助基地(以下簡稱“陽光基地”)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工作,為援助對象繳納社會保險、提供職業康復等幫扶。陽光基地援助對象獲得的交通、伙食、勞動補貼及津貼,免于計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以項目合作、公益贊助等多種形式,參與陽光基地建設。有條件的區應在陽光基地設置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崗位,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不斷提升陽光基地就業指導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陽光基地勞動項目調配機制,積極鏈接社會資源,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勞動項目。整合特色集市、文化旅游場所等線下場景和互聯網平臺等線上渠道,助力陽光基地品牌傳播與產品銷售。(責任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委社會工作部、市文化旅游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五)精準幫扶中高等院校殘疾人學生就業。持續優化殘疾人技能培養方式,探索拓展適應智力殘疾、視力殘疾、多重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就業方向的專業,擴大殘疾人就讀專業選擇范圍。開展中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職業能力測評和線上線下就業服務,組織專場招聘會、職業能力指導、無障礙支持等多元化就業幫扶。招錄畢業未滿5年的全日制中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重點加強對殘疾人大學生的就業支持,優先提供就業指導、崗位推薦、實習實踐等服務。持續跟蹤殘疾人大學生畢業5年內就業情況,提升就業幫扶精準性與長效性。建立健全殘疾人大學畢業生信息動態管理機制,實現數據精準維護、實時更新。(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六)持續助力農村殘疾人勞動增收。將幫扶農村殘疾人就業納入鄉村振興工作統籌推進,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共同協助農村殘疾人勞動增收。實施農村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政策,適當放寬生活困難農戶及低保、低收入家庭中農村困難殘疾人從事勞務協作的年齡限制。扶殘涉農經濟組織扶持對象獲得的交通、伙食、勞動補貼及津貼,免于計入家庭可支配收入。加強扶殘涉農經濟組織規范化管理,實施扶殘涉農特色經濟組織激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民政局,各區政府)三、注重賦能增技,開展殘疾人就業提升行動
(七)促進殘疾人就業供需匹配。組織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樂業上海優+”“馬蘭花計劃”“求職能力訓練營”等各類公共就業幫扶活動,優先為殘疾人推薦崗位、組織培訓。培育殘疾人就業見習基地,鼓勵孤獨癥青年、中高等院校殘疾人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為有意愿從事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代銷的殘疾人提供店面選址、經營培訓、終端設備使用等全方位指導,并減免銷售設備押金。打造“陽光故事”市級數智融創空間,培育殘疾人“勵志主播”,推動助殘組織搭建渠道、引流推廣,實現殘疾人勞動成果商品化。深化“AI+大數據”在殘疾人就業服務領域應用,推動就業推薦、培訓供給智能化升級,實現需求登記、崗位匹配、技能培訓等關鍵環節數字化服務,提升就業服務精準度與管理效能。(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各區政府)
(八)強化殘疾人職業能力提升。聚焦新職業、新工種,開發適合殘疾人的技能培訓項目。依托盲人按摩實訓基地、醫療機構及中高等院校,開展盲人保健按摩骨干師資培訓和盲人醫療按摩培訓。落實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且累計不超過1萬元的免費技能培訓。持續打造殘疾人高技能人才培養平臺。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組織開展“長三角”職業技能展示交流活動,選拔優秀殘疾人參加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和國際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責任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各區政府)四、強化協同聯動,開展殘疾人就業保障行動
(九)健全殘疾人就業保障措施。依法依規打擊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將其納入監管和執法重點內容。嚴格按照《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審核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得增設額外的限制條件。完善殘疾人用工情況申報預警機制,開展殘疾人就業情況抽查,發現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行為的,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主管部門并協助查處。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已就業殘疾人,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可按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再次失業后符合條件的,經申請應當再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重點幫扶范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民政局,各區政府)
(十)優化殘疾人就業環境。依托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就業援助月等重要節點,宣傳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引導用人單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營造關心關愛殘疾人就業創業的良好環境。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作用,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勵,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殘疾人就業工作,將促進殘疾人就業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市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各級殘聯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探索開發更多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崗位,多渠道多元化促進殘疾人就業。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擔責、積極謀劃,及時協同解決推進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應適時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開展總結評估。
本行動方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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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林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國辦發〔2025〕23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扎實推進促進殘疾人就業十項行動。持續拓展就業創業新路徑,優化就業結構,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強化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促進殘疾人就業工作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2025—2027年,確保新增城鄉殘疾人就業2.5萬人以上,城鄉殘疾人培訓3萬人次左右。推動實現殘疾人勞動者工作穩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職業安全,不斷增強廣大殘疾人勞動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奮力推動吉林高質量發展明顯進位、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貢獻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開發殘疾人優質就業崗位
1.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出臺具體舉措,符合條件的,2027年底前應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安排殘疾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機關、事業單位,應采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殘聯、省稅務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級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實施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行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國有企業認真履行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法律義務,積極開發殘疾人就業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國有企業每年至少參加1次同級殘聯組織的殘疾人專場招聘活動,并安排人員參加雇主培訓。煙草專賣管理部門、鐵路部門應采取措施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以國有企業、新質生產力領域企業以及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的用人單位為重點,開展走訪拓崗和雇主培訓。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獎勵。落實好安置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用人單位稅費優惠、政府優先采購等扶持政策,支持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良性發展。(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工商聯、省稅務局、省煙草專賣局、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中鐵沈陽局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供殘疾人充分就業機會
3.實施促進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行動。積極培育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80個左右,各市(州)至少穩定發展1個,各縣(市、區)力爭發展1個,探索引入專業團隊,完善服務功能。積極開展殘疾人創業創新培訓和新形態就業技能培訓,對2000名以上自主創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資金扶持。引導優質電商平臺融入殘疾人網絡創業工作,對接優質音頻分享平臺,實施“聲音創業”項目,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定期舉辦全省殘疾人創業創新大賽,推廣“數字+就業創業”“文創+殘疾人就業”等新模式。逐級培育打造殘疾婦女“美麗工坊”,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扶持,力爭全省機構達到28家,安置帶動1000名左右殘疾婦女就業增收。加強殘疾人創業就業金融支持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體育局、省委網信辦、省委金融辦、省婦聯、省殘聯、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實施促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行動。依托基層社區、“美麗工坊”及殘疾人集中托養、康復機構等場所,各縣(市)至少建立1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全省輔助就業機構達到100個左右,輔助性就業人數力爭達到1500人。扶持省級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鼓勵各地為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無償提供運營場所,給予一次性建設、場地租金、機構運行、無障礙改造、生產設備和輔助器具購置等補貼。(省殘聯、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
5.實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提質行動。完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與殘聯組織間在校殘疾人大學生信息和應屆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幫扶信息交換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對殘疾人大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導,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有關政策宣講、技能培訓、崗位推介等工作,按規定落實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生活補貼、創業補貼、租房補貼、一次性購房補貼及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政策。殘疾人大學生相對集中的高校面向用人單位宣傳安排殘疾人就業政策,積極向用人單位推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省級每年舉辦面向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線上線下招聘活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對農村困難殘疾人產業幫扶政策條件放寬年齡至65周歲,幫扶2萬人次殘疾人增收。支持農村殘疾人網絡創業就業,培育殘疾人農村電商帶頭人,優先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農村電商人才庫。引導寄遞企業在農村寄遞服務中為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提供力所能及的末端服務、云客服等工作崗位,幫助其就近就地就業。引導重度殘疾人家庭通過參與生產經營項目獲得收益,強化金融信貸支持。依托聯農帶農效果明顯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開發殘疾人就業崗位,吸納殘疾人就業和輻射帶動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力爭每個縣(市)培育1個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基地,全省基地達到120個左右,對符合標準的按規定給予扶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委金融辦、省殘聯、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金融監管局、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盲人就業幫扶行動。促進盲人按摩行業品牌化、規范化、標準化發展,認定扶持一批精品機構,全省盲人按摩機構達到400個以上,盲人從業人員穩定在1500人左右。開展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繼續教育,重點加強國家大健康產業發展態勢、中醫特色技術、高水平康復服務等課程,提供盲人醫療按摩職業資格考前培訓服務。持續優化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及職稱評審流程。扶持盲人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經評估滿足醫療保障定點條件的,可納入醫療保障定點管理。面向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省殘疾人中職學校、四平盲童學校等開展盲人職業教育的院校,集中提供就業指導等服務。引導盲人按摩機構運用科技和無障礙產品,提升服務能力。支持盲人參與健康管理、遠程康復指導、新媒體創業等多元就業新業態,拓寬就業渠道。(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供精準高效就業服務
8.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一次全面的基礎信息核對,為有就業服務需求的殘疾人普遍提供就業服務。強化基層社區與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間殘疾人求職和服務信息共享。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給予獎勵等方式,發揮勞務派遣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殘疾人就業供需對接方面的作用。確定每年3月為“殘疾人就業宣傳月”,集中開展殘疾人就業創業宣傳、殘疾人招聘、雇主培訓、殘疾人產(作)品展示展銷系列活動。通過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中國長春國際農業·食品博覽(交易)會等平臺,展示殘疾人就業創業產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實施殘疾人職業能力提升行動。為有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免費職業培訓,加大對殘疾人開展非遺傳承技能學習的引導和培訓力度。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類培訓機構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培訓計劃,開展適合殘疾人、適應市場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師帶徒和定崗定向培訓。舉辦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和殘疾人展能節等活動。推動科技助殘成果轉化應用。(省殘聯、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
10.實施殘疾人勞動就業權益保障行動。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結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等方式,及時糾治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殘疾人低保家庭就業后,家庭收入和財產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積極落實“低保漸退”政策。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等活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條件
確保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先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制定殘疾人就業補貼獎勵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全省“數智殘聯”建設,整合殘疾人就業信息資源,實現數據互聯互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殘聯、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依照《行動方案》和本方案制訂責任清單,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對本方案未明確規定的內容要嚴格按照《行動方案》有關要求抓好落實。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適時組織對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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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人事業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殘疾人就業創業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進我省殘疾人高質量充分就業,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
(一)省級、地市級編制50人及以上的機關和編制67人及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要合理設置崗位,確保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安排后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要依規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要依規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好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統計制度、公示制度。(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二)殘疾人專門崗位可按規定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年齡、戶籍等限制性要求,確保崗位有效供給。對于殘疾但不影響履行工作職責的考生,招錄(聘)單位不能因其殘疾而拒絕錄(聘)用。組織招考部門應當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實施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行動
(一)將國有企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內容。各地每年至少組織1場企業助殘就業專場招聘活動。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國有企業,每年至少參加1次殘疾人專場招聘活動,并安排人員參加殘聯組織的雇主培訓。國有企業組織公開招標采購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集中安排殘疾人的用人單位、輔助性就業機構的產品或服務。(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國資委,省殘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工商聯等單位要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參與社會責任調研,將民營企業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情況納入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內容。發揮資源優勢,引導企業搭建助殘就業平臺,吸收殘疾人就業。組織在閩頭部平臺、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對接殘疾人需求,開發適合殘疾人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聯、殘聯、企聯)
(三)人社等部門要深入開展“訪企拓崗”活動,精準化宣介殘疾人就業政策,提高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積極性。落實落細安置殘疾職工工資稅前加計扣除、符合條件的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等優惠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輔導,積極助力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國資委、財政廳,省殘聯,省稅務局)
三、實施促進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行動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創新信貸產品,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在貸款申請、業務咨詢方面,金融機構針對殘疾人創業就業需求,創新推進信貸產品,在貸款申請、業務咨詢、授信額度、貸款利率方面給予傾斜。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殘疾人繳納靈活就業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補貼。(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社廳,省殘聯,人行福建省分行)
(二)推動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提供場所用于殘疾人就業創業并給予租金優惠。各地要結合實際合理設置體育彩票、福利彩票代銷點,助力殘疾人靈活就業,并在押金減免、銷售點數量等方面給予支持。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根據殘疾人特點,適當放寬煙草制品零售點數量、間距要求,對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殘疾人提供上門辦證等便利服務。鐵路客運站商鋪招商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并給予適當幫扶。(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國資委、民政廳、體育局,省煙草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
(三)支持殘疾人創業的企業、集中安排殘疾人的企業等申報數字核心產業創新企業,列入數據企業培育庫。商務等部門要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對在平臺就業創業的殘疾人減免加盟、增值服務等費用,給予引流推廣、派單傾斜、免費培訓、放寬“阻流”條件等幫扶。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創建殘疾婦女“美麗工坊”、殘疾人文創基地、殘疾人“勵志主播”等就業品牌,打造殘疾人創業孵化基地,為殘疾人自主創業提供幫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商務廳,省婦聯、殘聯)
四、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
(一)對經營管理規范、安置或帶動殘疾人就業或生產勞動的助殘經濟實體和致富帶頭人,以及帶動殘疾人就業增收的農村合作社、就業幫扶基地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供銷部門要發揮流通服務優勢,為殘疾人農副產品提供產銷對接平臺服務。協調推動直播帶貨、電商平臺等為殘疾人農副產品提供銷售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殘聯,省供銷社,人行福建省分行,省農信聯社、農行福建省分行)
(二)落實農村困難殘疾人家庭就業幫扶措施,通過脫貧地區產業帶動、公益性崗位安置、鄉村工匠培育、脫貧地區勞務品牌帶動等就業促進形式,持續推動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實現穩崗就業,對有就業意愿的半勞動力、弱勞動力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實施兜底就業保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農業農村廳,省殘聯)
(三)引導重度殘疾人家庭通過土地流轉、入股分紅等方式參與生產經營項目獲得收益。支持農村殘疾人積極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引導郵政快遞企業為農村殘疾人提供就業機會,在設置農村郵件代收點、快遞驛站、網購提貨點時予以優先扶持。設立勞務協作工作站,建立勞務輸出、輸入“清單”,加大“點對點、一站式”勞務輸轉力度。(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農業農村廳,省殘聯,省郵政管理局)
五、實施殘疾人重點專項幫扶行動
(一)完善輔助性就業幫扶政策,綜合運用資金支持、落實稅費減免、項目扶持等措施提升精神殘疾人、智力殘疾人輔助性就業質量。推進重度殘疾人托養與輔助性就業有機融合。社會力量創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享受同等建設經費、運行費用等補貼政策。推動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為輔助性就業機構提供場所并給予租金優惠。依托大型公共活動、文化和旅游場所、電商平臺等,定期開展輔助性就業機構產品愛心助殘義賣活動。市轄區和殘疾人較多的縣(市)應至少設立1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責任單位:省殘聯,省國資委、民政廳、人社廳、文旅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和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行動范圍。各高校要建立“一生一檔”,實時更新殘疾人大學生學業進展與就業意向,開展就業幫扶。落實戶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負責人“雙向包干制”,采取“一對一”幫扶措施,確保有就業意愿的殘疾人大學生100%就業。建立“校企導師制”,推動企業技術骨干與殘疾人大學生結對,提供實習實訓與就業指導。(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省殘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幫扶盲人就業,對取得《醫療執業許可證》的盲人醫療按摩診所,給予資金扶持。按年度做好全省盲人醫療按摩專業人員中級、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對符合醫保定點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所,依申請及時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合理設置招聘崗位,吸納具有醫師資格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支持實訓基地等就業服務設施增加盲人醫療按摩實訓相關的場景或與盲人按摩醫院等機構合作參與公共實訓基地運營。符合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條件的盲人按摩機構,同等享受輔助性就業機構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衛健委、發改委、醫保局,省殘聯)
六、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
(一)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要做好殘疾人就業信息發布、職業介紹、職業培訓、求職定向指導等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殘疾人實施就業援助。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等社會機構和組織將殘疾人納入服務范圍,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的,按規定給予獎勵補助。(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
(二)人社部門要將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納入全省公共就業服務數字化平臺建設中,實行統一管理,實現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全省互通互聯。建立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的殘疾人信息臺賬,優化殘疾人就業援助對象申請認定流程,暢通線上線下渠道,方便殘疾人在“家門口”申請。(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
(三)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導作用,合理布局線下零工市場和“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為殘疾人勞動者提供就業信息推介、求職應聘、技能培訓、供求對接、勞動維權等一站式服務。人社、殘聯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對有就業服務需求的殘疾人至少提供1次就業服務,對有安排殘疾人就業潛力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至少開展1次走訪拓崗,對連續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至少開展1次雇主培訓或政策宣講。各地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要積極開展以幫扶殘疾人就業為主題的公益慈善項目和活動。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隊伍,為孤獨癥等心智障礙群體開展全鏈式融合就業服務。(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實施殘疾人職業能力提升行動
(一)人社部門要及時將適合殘疾人特點的職業(工種)納入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依托公共實訓基地、補貼性培訓機構等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培訓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殘疾人集中就業的企業開展殘疾人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并按規定就高落實相關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發改委,省殘聯)
(二)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制定省級特殊教育中職部(班)設置標準,推動各地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增設中職部(班),結合地方產業特色和殘疾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合理設置專業。引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聯合招收殘疾人,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新型學徒制政策。對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就高落實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實施殘疾人高級技術人才培育計劃。(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省殘聯)
(三)組織殘疾人參加國際及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等賽事。完善省內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人才培養選拔計劃,組織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和崗位精英賽,制定完善我省競賽技術規程和激勵措施。(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總工會、殘聯)
八、實施殘疾人勞動就業權益保障行動
(一)人社部門要牽頭開展規范勞動用工與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及時受理用人單位不與招用的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等投訴舉報,依法依規糾治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殘聯)
(二)殘聯、人社等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保障殘疾人就業權益。要督促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規范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在審核認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發現有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行為的,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主管部門并協助查處。(責任單位:省殘聯,省人社廳)
(三)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推動景區、公共服務場所、殘疾人職業培訓機構以及網站、APP等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就業提供無障礙便利。民政部門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已就業殘疾人,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可按規定給予6—12月的延保漸退期,再次失業符合條件的,經申請依規再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責任單位:省民政廳、人社廳、文旅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省殘工委辦公室要會同有關單位,適時對本行動方案加強督促落實和總結評估。
本行動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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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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