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豐速運”)訴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店小二公司賠償順豐速運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20萬元,并要求其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于媒體刊登聲明,消除此次侵權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這起看似充滿戲謔意味的“諧音玩梗”事件,并非簡單的商業調侃,而是一起典型的商標碰瓷侵權案件,背后牽扯著馳名商標保護、商業倫理邊界、網絡玩梗尺度以及市場競爭秩序等多重議題。深入剖析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法律依據、各方立場與深層影響,不僅能讓我們清晰區分“幽默創意”與“違法侵權”的界限,更能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商家合規經營、平臺監管履職提供寶貴的啟示,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和普法價值。
要全面理解這起事件,首先需要厘清事件的核心背景與完整經過,明確“順豐速孕”與順豐速運之間的關聯與沖突本質。順豐速運作為我國快遞物流行業的龍頭企業,自1993年在廣東順德成立以來,經過三十余年的深耕細作,已發展成為全球第四大快遞公司,業務覆蓋快遞、快運、冷鏈、同城、供應鏈、醫藥服務、國際服務等多個領域,在國內服務約190萬家活躍月結客戶和6.25億個人會員用戶,覆蓋99.7%地級行政區及2799個縣級行政區,還參與建設了亞洲第一個、世界第四個貨運樞紐機場“鄂州花湖機場”,在國際市場也擁有廣泛布局,品牌影響力早已深入人心。憑借穩定、高效、專業的服務品質,順豐速運的品牌形象不斷固化,“順豐速運”商標更是早在2010年就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其“SF”字母組合、“EXPRESS”英文標識以及“順豐速運”漢字組合,共同構成了具有極高辨識度和商業價值的核心商標元素,成為消費者區分快遞服務來源、信任順豐服務品質的重要標志,這份品牌商譽是順豐速運投入巨額資金用于產品研發、服務升級、廣告宣傳和渠道建設后,歷經數十年積累的寶貴無形資產,也是其在激烈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的核心競爭力之一。
而此次引發糾紛的“順豐速孕”,并非任何正規企業的品牌名稱,而是店小二公司在某購物平臺開設的店鋪中銷售的一種車貼商品。從產品設計來看,這款“順豐速孕”車貼堪稱對順豐速運核心商標的“精準復刻”——完全保留了順豐速運標志性的“SF”大寫字母組合,以及“EXPRESS”英文標識,整體的版式布局、配色風格也與順豐速運官方商標高度一致,唯一的區別就是將“順豐速運”四個字中的核心漢字“運”,替換成了讀音相同、語義完全不同的“孕”字,形成了“順豐速孕”這一看似諧音玩梗、實則刻意模仿的標識。店小二公司推出這款車貼的目的十分明確,就是借助順豐速運作為馳名商標的高知名度和高辨識度,通過這種“低成本模仿+諧音噱頭”的方式,快速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降低自身產品的推廣成本,從而實現盈利。據媒體報道,這款車貼在電商平臺上的售價介于5至20元之間,部分銷量較好的商家近期銷量可達數百單,店小二公司正是通過這種“搭便車”的方式,無需投入任何品牌建設成本,就能借助順豐速運的品牌流量獲取可觀的經濟收益。
隨著這款“順豐速孕”車貼的熱銷,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將其購買后貼附在私家車、面包車或電動車的車身、尾箱上,導致多地網友在街頭頻繁看到帶有“順豐速孕”標識的車輛,進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吐槽。不少網友表示,將“懷孕”這一嚴肅的私人議題、女性生育相關的內容,與快遞物流品牌進行強行嫁接,用“速孕”作為噱頭制造趣味,不僅顯得低俗無聊,更是對女性生育體驗的漠視和不尊重,在公共空間中營造了不良的視覺氛圍;還有部分網友表示,由于這款車貼的設計與順豐速運的官方商標高度相似,尤其是“SF”字母和“EXPRESS”英文標識的完整沿用,很容易讓人第一眼誤以為這是順豐速運官方推出的相關產品,或是與順豐速運存在某種合作關系,這種混淆認知不僅會誤導消費者,更會對順豐速運長期積累的專業、高效、正規的品牌形象造成損害。
順豐速運在發現店小二公司銷售“順豐速孕”車貼的侵權行為后,為維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品牌聲譽以及合法權益,第一時間與店小二公司進行溝通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車貼、刪除相關侵權宣傳信息,并就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店小二公司卻拒絕承認自身存在侵權行為,雙方無法就糾紛達成一致意見。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順豐速運為了遏制侵權行為的持續蔓延,保護自身的無形資產不受進一步損害,遂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將店小二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認定店小二公司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并判令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不良影響等民事責任。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順豐速孕”碰瓷順豐速運商標侵權糾紛案,正式進入司法審理程序。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圍繞案件的核心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雙方的立場和辯解理由截然不同,清晰地展現了此次糾紛的核心矛盾——即“諧音玩梗”與“商標侵權”的邊界劃分問題。順豐速運作為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證據材料,包括“順豐速運”商標的注冊證書、馳名商標認定相關文件、順豐速運的品牌宣傳資料、市場占有率報告、消費者認知調查,以及店小二公司銷售“順豐速孕”車貼的訂單記錄、商品圖片、店鋪宣傳頁面、物流信息等,用以證明以下核心觀點:其一,“順豐速運”商標早已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認知度極高,其商標專用權依法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嚴格保護,尤其是對于馳名商標,法律還提供了跨類保護和強化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其商譽、弱化其顯著性;其二,店小二公司銷售的“順豐速孕”車貼,在核心設計元素上與“順豐速運”馳名商標高度近似,中文部分“順豐速”三字完全一致,“孕”與“運”讀音相同、字形相近,且完整沿用了“SF”字母組合和“EXPRESS”英文標識,整體版式、配色也與順豐速運官方商標基本一致,這種高度近似的設計,足以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誤認為涉案車貼與順豐速運存在關聯;其三,涉案車貼的使用場景與順豐速運商標的主要使用場景高度重合,順豐速運的商標經常貼附于其運輸車輛上,用于標識快遞服務的來源,而“順豐速孕”車貼同樣用于貼附在車輛上,這種相同的使用場景,進一步加劇了相關公眾的混淆認知,打破了“順豐速運”馳名商標與快遞服務之間的固有對應關系,弱化了該商標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征;其四,“順豐速孕”車貼將生育話題與物流品牌進行惡意嫁接,內容低俗,違背公序良俗,這種行為不僅誤導了消費者,更貶損了“順豐速運”的品牌聲譽,導致順豐速運的品牌形象受到負面影響,給順豐速運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其五,店小二公司作為涉案車貼的銷售者,主觀上具有明顯的侵權故意,其明知“順豐速運”是馳名商標,卻刻意模仿該商標的核心設計元素,借助其知名度“搭便車”獲取不正當利益,其行為完全符合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理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與順豐速運的主張相反,被告店小二公司在庭審中極力辯解,否認自身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其核心辯解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順豐速孕”車貼中的“速孕”字樣,是網絡流行語的一種幽默表達,初衷是為了滿足部分消費者的審美需求和趣味追求,消費者購買該車貼僅僅是為了裝飾車輛、增添趣味,并不會將其與順豐速運的快遞服務產生混淆,也不會對順豐速運的品牌形象造成損害,因此不應將其定性為侵權行為;二是自身銷售的“順豐速孕”車貼,售價低廉、銷量有限,并未獲得巨額利潤,且在銷售過程中,已經明確告知消費者該車貼“不是順豐官方出品”,盡到了合理的提示義務,主觀上不存在侵權的故意,因此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店小二公司試圖以“幽默玩梗”“無主觀惡意”“未造成嚴重損害”為由,模糊法律邊界,逃避自身的侵權責任,但這種辯解顯然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支撐,無法得到法院的認可。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在受理此案后,本著公平、公正、嚴謹的原則,對案件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理,不僅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了逐一核查、質證,還對“順豐速運”商標的知名度、“順豐速孕”車貼與該商標的近似程度、相關公眾的認知情況、店小二公司的主觀過錯、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等核心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最終作出了一審判決,明確認定店小二公司銷售“順豐速孕”車貼的行為構成對順豐速運馳名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并判令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的判決并非憑空作出,而是有著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明確的法律支撐,每一項認定都緊扣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清晰地劃分了“幽默玩梗”與“商標侵權”的邊界,也彰顯了我國法律對馳名商標的嚴格保護態度。
從事實認定層面來看,法院首先明確了“順豐速運”商標的馳名商標地位,認為該商標自注冊以來,經過順豐速運的長期使用和廣泛宣傳,在快遞物流行業以及相關公眾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已經形成了穩定的市場認知,符合我國《商標法》中關于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應當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其次,法院認定“順豐速孕”車貼與“順豐速運”馳名商標構成高度近似,這種近似不僅體現在視覺元素上,還體現在使用場景和公眾認知上:從視覺上看,該車貼完整保留了“SF”字母組合、“EXPRESS”英文標識,“順豐速”三字與順豐速運商標完全一致,“孕”與“運”讀音相同、字形相近,整體版式、配色也高度雷同,普通消費者在視覺上很難快速區分二者;從使用場景上看,順豐速運的商標經常用于貼附在運輸車輛上,而“順豐速孕”車貼同樣用于車輛貼附,這種相同的使用場景,極易導致相關公眾在看到“順豐速孕”車貼時,自然聯想到順豐速運,進而產生混淆,誤認為該車貼與順豐速運存在關聯;從公眾認知上看,由于“順豐速運”商標的知名度極高,相關公眾對其核心元素已經形成了深刻的記憶,“順豐速孕”車貼通過刻意模仿這些核心元素,借助順豐速運的品牌影響力吸引關注,即便部分消費者能夠反應過來這是“玩梗”,也已經完成了對順豐速運品牌注意力的“盜用”,打破了馳名商標與對應服務之間的固有聯系,弱化了商標的顯著性。
更為關鍵的是,法院明確指出,店小二公司的行為不僅構成了“混淆性侵權”,還構成了“淡化性侵權”,并且因其內容低俗、違背公序良俗,加重了侵權情節。所謂“混淆性侵權”,是指侵權標識與注冊商標高度近似,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為侵權商品與注冊商標權利人存在關聯;而“淡化性侵權”,則是指對于馳名商標,即便侵權行為未造成直接的來源混淆,但通過不當使用,弱化了馳名商標的顯著性,貶損了其品牌聲譽,損害了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同樣構成侵權。在本案中,“順豐速孕”車貼將“懷孕”這一嚴肅的私人議題與物流品牌進行強行嫁接,以諧音玩梗的方式制造低俗趣味,不僅漠視了女性生育體驗,在公共空間中營造了低俗氛圍,違背了公序良俗,更直接貶損了順豐速運長期積累的專業、高效、正規的品牌形象和市場聲譽——順豐速運多年來致力于打造“安全、高效、可靠”的品牌形象,而“順豐速孕”車貼的低俗化表達,與這一品牌形象格格不入,導致部分公眾對順豐速運的品牌認知產生偏差,損害了其品牌商譽。同時,店小二公司作為專業的電商經營者,應當具備基本的商標保護意識和法律合規意識,其明知“順豐速運”是馳名商標,卻刻意模仿其核心設計元素,借助其知名度“搭便車”獲取不正當利益,主觀上具有明顯的侵權故意,不存在任何免責事由。
從法律適用層面來看,法院的判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和處罰依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同樣構成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商標法》還明確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等因素;對于馳名商標,不僅禁止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還禁止在不相同或不相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以防止馳名商標的顯著性被弱化、品牌聲譽被貶損。
具體到本案中,店小二公司銷售的“順豐速孕”車貼,雖然與順豐速運的快遞服務不屬于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但由于“順豐速運”是馳名商標,法律對其提供了跨類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其商譽。店小二公司通過高度模仿“順豐速運”馳名商標的核心設計元素,借助其知名度吸引消費者、獲取不正當利益,既導致了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又弱化了馳名商標的顯著性、貶損了其品牌聲譽,完全符合《商標法》中關于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因此法院依法認定其行為構成侵權。在賠償數額的認定上,法院綜合考慮了“順豐速運”馳名商標的知名度、商業價值,店小二公司的侵權故意、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涉案車貼的銷售價格、銷量,順豐速運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等多種因素,最終酌情判令店小二公司賠償順豐速運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20萬元。這一賠償數額的認定,既體現了對順豐速運品牌價值的尊重,也體現了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懲戒,同時也符合我國司法實踐中關于商標侵權賠償的裁量原則——既要彌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也要對侵權行為形成足夠的震懾,遏制類似侵權行為的發生。
此外,法院還判令店小二公司在媒體刊登聲明消除不良影響,這一判決內容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店小二公司的侵權行為,不僅給順豐速運造成了經濟損失,更給其品牌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導致部分公眾對順豐速運的品牌形象產生誤解。通過在媒體刊登聲明,能夠向社會公眾澄清“順豐速孕”車貼與順豐速運無任何關聯,消除侵權行為帶來的混淆認知,挽回順豐速運的品牌聲譽,這也是侵權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體現了法律對權利人商譽的全面保護。截至目前,該判決已生效,店小二公司需嚴格按照判決要求履行相關義務,而多個電商平臺上的“順豐速孕”車貼也已被全部下架,無法檢索到相關商品,這場持續一段時間的商標碰瓷鬧劇,終于以法律的公正裁決畫上了句號。
這起事件雖然看似是一起孤立的商標侵權案件,但背后卻折射出當前市場環境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尤其是商標碰瓷現象的普遍性、隱蔽性以及危害性,值得我們深入反思。商標碰瓷,本質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其核心套路高度一致:緊貼知名品牌的核心標識,通過微小改動(如諧音替換、字形模仿、品類擴張等)制造“近似感”,借助他人積累的商譽快速獲取關注和流量,從而實現低成本盈利,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知名企業的合法權益,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污染了商業環境,甚至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順豐速孕”碰瓷順豐速運,只是商標碰瓷亂象的一個縮影,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案例比比皆是:從“阿里爸爸”蹭阿里巴巴的熱度被訴,到“小米空氣”碰瓷小米公司、“老干爸”模仿“老干娘”被認定侵權,再到互聯網領域的關鍵詞劫持(將知名品牌名稱設置為自身產品的競價排名關鍵詞),商標碰瓷已經形成了一套“低成本、高回報、低風險”的灰色操作模式,成為困擾眾多知名企業的難題。
深入分析商標碰瓷現象屢禁不止的底層邏輯,不難發現,這是成本與收益失衡、法律認知偏差、商業倫理缺失以及監管難度較大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首先,從成本與收益的角度來看,打造一個具有市場影響力的品牌,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用于產品研發、服務升級、廣告宣傳、渠道建設,且往往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長期積累,付出巨大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商標碰瓷的成本極低,侵權者只需對知名品牌的商標進行微小改動,設計出近似的標識,即可借助知名品牌的知名度快速獲得關注和流量,節省巨額的推廣成本,實現快速盈利。以“順豐速孕”車貼為例,店小二公司無需投入任何品牌建設成本,只需設計、生產車貼,在電商平臺上銷售,就能借助順豐速運的品牌影響力獲得銷量,即便最終被判賠償20萬元,其前期獲得的利潤也可能早已覆蓋賠償成本,這種“低成本、高回報”的誘惑,讓許多不法商家甘愿冒險,走上商標碰瓷的道路。
其次,從法律認知的角度來看,許多商標碰瓷者都存在嚴重的認知誤區,認為“只是模仿一下,不算侵權”“玩梗營銷是行業常態,不會被追責”“只要沒有直接冒充知名品牌,就不構成侵權”,這種認知誤區讓他們敢于肆無忌憚地實施商標碰瓷行為。如本案中的店小二公司,就以“順豐速孕”是“網絡流行語的幽默表達”為由,否認自身的侵權行為,卻忽視了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嚴格保護,忽視了“玩梗”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不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事實上,我國《商標法》對商標侵權的認定,并不以“是否造成直接混淆”為唯一標準,也不以“是否冒充知名品牌”為前提,對于馳名商標,法律更禁止任何可能弱化其顯著性、貶損其品牌聲譽的行為,即便侵權行為未造成直接的來源混淆,只要損害了馳名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就可能構成侵權。此外,許多中小商家、電商經營者缺乏基本的法律合規意識和商標保護意識,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自身的模仿行為已經構成侵權,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商標碰瓷現象的蔓延。
再次,從商業倫理的角度來看,商標碰瓷現象的頻發,本質上是商業倫理缺失的體現。正常的市場競爭,應當建立在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靠產品質量、服務水平、創新能力贏得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可;而商標碰瓷者則放棄了核心競爭力的打造,轉而依賴不正當手段,搶奪他人的勞動成果和品牌商譽,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更是對市場競爭秩序的破壞。商標碰瓷者往往只追求短期利益,忽視長期發展,只看重流量和銷量,忽視自身的品牌建設和口碑積累,這種急功近利的經營心態,不僅會導致自身最終面臨法律的制裁,還會損害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當優質品牌的商譽被惡意蹭取,其投入的研發、推廣成本無法獲得合理回報,最終會打擊企業創新的積極性;而消費者則可能因混淆誤認購買到不符合預期的產品,權益受到損害,長此以往,會破壞市場的信任體系,影響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商標碰瓷者還利用“低俗玩梗”的方式吸引流量,如“順豐速孕”車貼將生育行為低俗化,違背公序良俗,這種行為不僅違法,還會污染社會風氣,遭到公眾的抵制和譴責。
最后,從監管層面來看,商標碰瓷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也與監管難度較大、平臺監管履職不到位有關。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電商平臺成為商標碰瓷行為的主要滋生地,大量侵權商品通過電商平臺進行銷售,而電商平臺上的商家數量眾多、商品種類繁雜,監管部門很難實現全面、實時的監管,導致許多侵權行為難以被及時發現和查處;同時,商標碰瓷行為往往具有隱蔽性,侵權者通過微小改動標識、模糊宣傳等方式,規避監管,增加了監管的難度。此外,部分電商平臺缺乏足夠的責任意識,沒有履行好平臺的審查義務,對平臺上銷售的商品缺乏有效的審核和監管,尤其是對涉及知名品牌元素的商品,沒有進行嚴格的排查,甚至為了追求平臺交易額,對明顯侵權且低俗的商品視而不見、放任自流,以“技術中立”或“用戶生成”為由逃避自身的監管責任,這也為商標碰瓷行為的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機。
“順豐速孕”碰瓷順豐速運被判賠20萬的判決,不僅依法維護了順豐速運的合法權益,遏制了一起具體的商標侵權行為,更傳遞出一個明確的信號:幽默應有邊界,創意須守底線,商標碰瓷不可取,違法侵權必追責。這起判決的意義,早已超出了個案本身,對企業、商家、電商平臺以及整個社會,都具有深刻的啟示和引導作用,為各方主體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指引。
對于知名企業而言,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品牌是企業的核心無形資產,馳名商標更是企業的寶貴財富,必須高度重視商標保護工作,主動維護自身的品牌聲譽和合法權益。首先,企業要強化商標保護意識,不僅要及時注冊核心商標,還要對相關類別、近似標識進行全方位注冊,構建完善的商標保護體系,防止侵權者利用類別漏洞、近似標識進行碰瓷;其次,要加強商標使用和管理,規范商標的使用方式,不斷強化商標的顯著性和品牌影響力,讓相關公眾形成清晰的品牌認知,減少被侵權的可能性;再次,要建立健全侵權監測機制,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尤其是電商平臺、社交媒體等渠道,及時發現各類商標侵權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維權;最后,在遭遇商標侵權時,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積極通過訴訟、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僅要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賠償損失,還要要求其消除不良影響,最大限度地挽回自身的經濟損失和品牌聲譽。順豐速運在此次事件中的做法,為眾多知名企業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在發現侵權行為后,及時交涉、果斷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既遏制了侵權行為的蔓延,也向社會傳遞了重視商標保護、堅決打擊侵權的態度,進一步強化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對于廣大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和電商經營者而言,這起事件更是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警示我們必須堅守法律底線和商業倫理,摒棄“搭便車”“蹭流量”的僥幸心理,走合規經營、誠信經營的道路。首先,要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認識到品牌建設的重要性,明白短期的流量和利潤無法支撐企業的長期發展,只有依靠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才能在市場中立足;其次,要強化法律合規意識,認真學習《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和法律后果,明確“玩梗”不能突破法律底線,模仿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堅決杜絕商標碰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再次,在進行產品設計、品牌宣傳時,要堅持自主創新,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標識和品牌,避免刻意模仿知名品牌的核心元素,即便進行創意表達,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和品牌聲譽,符合公序良俗,不制作、不銷售低俗、侵權的商品;最后,要增強誠信意識,堅守商業道德,真誠對待消費者,不誤導、不欺詐,通過誠信經營積累自身的品牌口碑和市場信任,實現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本案中的店小二公司,正是因為心存僥幸、忽視法律、缺失倫理,才走上了商標侵權的道路,最終被判賠償、公開道歉,不僅付出了經濟代價,還損害了自身的商業信譽,得不償失,這一教訓值得所有商家深刻銘記。
對于電商平臺而言,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平臺作為商品銷售的重要載體,不僅是市場競爭的參與者,更是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必須履行好自身的監管責任,主動承擔起打擊商標侵權、凈化商業環境的義務,不能成為商標碰瓷行為的“避風港”。首先,要強化責任意識,摒棄“重流量、輕監管”“重收益、輕責任”的經營理念,認識到平臺監管對于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將合規監管納入平臺的核心工作;其次,要完善平臺審核機制,加強對平臺上商家的入駐審核和商品審核,尤其是對涉及知名品牌元素的商品、帶有諧音梗、低俗內容的商品,要進行嚴格的排查和審核,對明顯侵權、低俗的商品,堅決不予上架,從源頭遏制侵權行為的發生;再次,要建立健全侵權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權利人的侵權投訴,在收到投訴后,要第一時間核實情況,對確認存在侵權行為的商家,采取下架商品、關閉店鋪、罰款等處罰措施,防止侵權行為的持續蔓延;最后,要加強對平臺商家的法治宣傳和引導,定期組織商家學習商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商家的法律合規意識,引導商家誠信經營、合規經營,共同營造清朗的商業環境。
對于監管部門而言,這起事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醒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商標保護力度,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完善監管體系,堵塞監管漏洞,遏制商標碰瓷現象的蔓延,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首先,要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社交媒體等重點領域、重點渠道的監管力度,開展常態化的商標侵權排查行動,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商標侵權行為,尤其是針對馳名商標的侵權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其次,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商標侵權行為的違法成本,對惡意侵權、屢教不改的商家,要依法處以高額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形成強大的震懾力,讓侵權者不敢碰、不能碰、不想碰;再次,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當前商標侵權的新形式、新特點,進一步細化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和處罰依據,明確電商平臺的監管責任和處罰措施,為商標保護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撐;最后,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通過各類媒體、各類渠道,廣泛宣傳商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商標保護知識,提高公眾的商標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抵制商標侵權行為,形成“尊重知識產權、抵制商標碰瓷”的良好社會氛圍。
對于社會公眾而言,這起事件也讓我們深刻認識到,商標保護不僅與企業的利益息息相關,也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既是商標保護的受益者,也應當成為商標保護的參與者和推動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商標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了解馳名商標的保護意義,認識到商標碰瓷行為的危害性,自覺抵制侵權商品,不購買、不傳播帶有侵權標識、低俗內容的商品,如“順豐速孕”車貼這類侵權且低俗的產品,從消費端遏制侵權行為的蔓延;其次,要增強辨別能力,在購買商品時,認真區分商品的品牌標識,警惕近似標識的誤導,避免因混淆誤認購買到侵權商品,損害自身的合法權益;再次,要積極參與商標保護工作,當發現商標侵權行為時,及時向監管部門舉報,或向權利人反饋,為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提供線索,助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最后,要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和價值導向,自覺抵制低俗、無聊的“玩梗”行為,倡導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共表達,共同營造清朗的社會環境和商業環境。在此次事件中,眾多網友對“順豐速孕”車貼的吐槽和對順豐速運維權的支持,就體現了公眾對低俗營銷的厭惡和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認同,這種公眾監督,對于遏制商標侵權行為、凈化商業環境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此外,這起事件還引發了我們對“網絡玩梗”與“法律邊界”“公序良俗”關系的深入思考。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玩梗”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網絡文化,成為人們表達情感、傳遞趣味的一種方式,許多商家也借助“玩梗”進行營銷,試圖吸引消費者的關注。但需要明確的是,“玩梗”并非毫無底線,幽默也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邊界,任何“玩梗”行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順豐速孕”車貼之所以被認定為侵權,不僅因為其模仿了順豐速運的馳名商標,還因為其將生育話題低俗化,違背了公序良俗,漠視了女性生育體驗,這種“玩梗”,本質上是一種低俗營銷,是對他人權益和社會良俗的踐踏,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公眾的譴責。這也提醒我們,無論是個人還是商家,在進行“玩梗”或創意表達時,都要保持理性和克制,尊重法律、尊重他人、尊重社會基本價值觀,堅守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讓“玩梗”成為傳遞正能量、增添生活趣味的方式,而不是成為侵權違法、低俗無聊的借口。
從更宏觀的層面來看,“順豐速孕”碰瓷順豐速運被判賠20萬的事件,也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生動縮影。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著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創新、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馳名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保護水平直接體現了一個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和營商環境質量。此次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這起案件的公正判決,不僅依法維護了馳名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更彰顯了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定決心,向社會傳遞了“知識產權不容戲謔侵犯,違法侵權必受嚴懲”的明確信號,這對于激發企業創新活力、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當然,我們也應當認識到,打擊商標碰瓷行為、加強商標保護工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項長期、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企業、商家、電商平臺、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協同發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企業要主動維權、強化保護,商家要合規經營、堅守底線,平臺要履行責任、嚴格監管,監管部門要加大力度、從嚴查處,公眾要積極參與、主動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商標碰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蔓延,才能切實保護好企業的知識產權,才能營造公平競爭、誠信經營、清朗有序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才能讓每一份創新都得到尊重,每一份努力都得到回報,才能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回望這起“順豐速孕”碰瓷順豐速運的事件,從一款看似戲謔的車貼,到一場針鋒相對的法律訴訟,再到一份彰顯公平正義的法院判決,整個過程不僅讓我們看到了商標碰瓷行為的隱蔽性和危害性,更讓我們看到了法律對知識產權的嚴格保護和對公平正義的堅定守護。20萬元的賠償,不僅是對店小二公司侵權行為的懲戒,更是對所有潛在侵權者的警示——在法治社會,任何試圖借助他人商譽“搭便車”、通過侵權行為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做法,都終將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任何突破法律底線、違背公序良俗的“創意”和“玩梗”,都不會得到法律的認可和公眾的支持。
對于順豐速運而言,這場訴訟的勝利,不僅挽回了自身的經濟損失和品牌聲譽,更強化了其品牌保護的決心和力度,為其未來的品牌發展奠定了更堅實的基礎。而對于整個行業和社會而言,這起事件留下的不僅僅是一份法院判決,更是一系列深刻的啟示和指引——它提醒我們,品牌的價值在于長期的積累和堅守,知識產權的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需要各方主體的共同維護,而法律的底線和道德的準則,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逾越的紅線。
在未來,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斷完善,隨著全社會商標保護意識的不斷提高,相信類似“順豐速孕”這樣的商標碰瓷事件將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會更加注重品牌建設和創新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家將會堅守合規經營和商業倫理,越來越多的公眾將會主動參與到知識產權保護中來。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各方主體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將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營商環境將會更加完善,必將為我國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加強勁的動力。同時,我們也希望,所有市場參與者都能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堅守法律底線、恪守商業倫理、尊重知識產權,用誠信和創新贏得市場,用責任和擔當推動發展,共同營造一個清朗、有序、健康、繁榮的商業環境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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