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月7日報道,浙江政務服務網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將演員金晨數月前的交通事故風波推上了“結局公告”。根據公示,金晨(處罰書隱去姓名,信息與金晨吻合)因在紹興市柯橋區“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被處以罰款1500元。這場曾鬧得沸沸揚揚的“頂包”疑云,最終以一紙行政罰單畫上了句號。
![]()
![]()
事件要回溯到今年1月。當時網絡突然曝出,金晨在2025年3月16日駕駛車輛發生事故后,不僅本人第一時間逃離現場,還疑似讓助理徐某某“頂包”,并涉嫌隱瞞情況騙保。
![]()
盡管法律程序已走完,但網友們的討論卻并未平息。有網友對“1500元”的處罰力度感到不解,評論道:“逃逸的代價就這么點?”“這違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點?”畢竟,在很多人認知中,“肇事逃逸”是性質惡劣的行為,與最終的罰款數額形成了鮮明對比。
當然,也有觀點認為,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有嚴格界限,既然調查已證實不涉刑案,那么按照現行法規處罰并無不妥。不過,官方通報坐實了“逃逸”行為本身,這與藝人最初“因傷離開”的陳述存在差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