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為高校法治人才培養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2月6日,《學習時報》刊發了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姜澤廷署名文章《推進以實踐為導向的法治人才教育培養》。特轉載全文,以饗讀者。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為高校法治人才培養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在“十五五”開局之年,如何為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好支撐,是我國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面臨的時代課題。
法學教育回應實踐需求
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先導性工程,回應中國法治實踐建設需求,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回應實踐需求是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根本途徑。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總的來說,要按照立足中國、借鑒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的思路,體現繼承性、民族性,原創性、時代性,系統性、專業性,在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等方面體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我國法學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建設,要按照這些精神深入研究為誰教、教什么、教給誰、怎樣教的問題。我們不能做西方理論的‘搬運工’,而要做中國學術的創造者、世界學術的貢獻者。”這一重要論述,為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提供了重要指引、提出了明確要求。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的獨特性,決定了解決中國問題不能簡單套用外來理論。回應實踐需求,意味著法學教育要從鮮活的中國法治實踐中提煉概念、構建理論、總結模式,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構建與完善。
回應實踐需求是培養國家急需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中國式現代化是一項立體工程,是覆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領域的現代化,但無論是哪個領域的現代化,都必須有軌可循,都應該看到法治所獨具的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將所有領域的現代化建立在法治軌道之上,才能確保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各項事業依法推進、行穩致遠。這就需要國家各項工作的法治化,也需要儲備好各個領域所急需的法治專門人才,無論是常規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環節,還是新時代涉外法治、國家安全法治、科技法治、數字法治、人工智能法治等新興領域,都要求我們的法學教育能夠融入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之中。
完善實踐導向是法學教育回應實踐需求的關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法治人才培養是其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提出“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下,完善實踐導向法學教育是回應實踐需求的關鍵。
動態調整法治人才培養學科專業體系。針對法學學科體系設置存在一定封閉性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建立回應中國問題與現實急需的學科專業體系,促進學科專業交叉與融合,打破現有學科專業的封閉壁壘。在學科專業建設過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體系構建,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現實急需的社會領域,大力發展新興學科,拓寬法治人才培養學科體系的覆蓋面,將反映現實急需和領域發展的學科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學科體系之中。加強招生—培養—就業一體化的學科專業評估體系,建立學科專業的動態調整制度,完善實踐導向法學教育的評價體系。
系統強化法學教育共同體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養的第一陣地。這就意味著,高素質法治專門人才的培養是一個多方協同的結果,高校之外還有第二陣地、第三陣地等。這些不同的陣地之間,雖然是集群協同,但同時主次有別、分工不同,各自有各自的功能。通常來說,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協同培養的機構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行政執法、法學會、律師協會等組織。要從頂層設計方面明確各方職責,統籌法學實習實踐工作的整體方向和發展規劃等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切實承擔責任,積極協調、相互配合、分段協同、集群發力,共同形成多方參與、能動高效的法學實習實踐協同運行體系。
持續優化法學實習實踐育人體制機制。法學實習實踐運行體制機制的不暢,實際上的癥結仍然在于法學實習實踐教育的管理體制。誰來管理、誰來組織、誰來設計、誰來執行、誰來指導、誰來接收、誰來評價等問題都需要形成完整的細化實施方案。對于法學院校教師掛職和學生實習安排的支持,目前還缺乏制度性的支持和鼓勵,距預期效果較為遙遠。這就是迫切需要解決的體制機制壁壘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自上而下,唯其如此,方能明確各方職責,建構起高效運行的法學實習實踐協同體制。
加快補齊國家戰略急需法治人才缺口
法學教育要回應實踐需求,最終要落到高素質法治人才的培養上。2024年9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要完善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配機制。新征程中,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也必須堅持實踐導向,以實踐需求和國家急需為牽引,培養更多高素質法治專門人才。
加強支撐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高素質法治專門人才培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支撐全面依法治國戰略,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既要關注對策性法治人才的培養,更要關注政策性法治人才的培養。針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已經出現的,人民群眾對之反映強烈的問題,無論這些問題是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還是其他法治領域中,都需要培養大量應用型高素質法治專門人才,這是法學教育的基礎性功能。同時,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還需要具有前瞻性、預見性、規劃性,針對法治領域目前尚不存在,但未來很有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做好人才培養儲備,做到未雨綢繆,服務好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規劃、重點改革、重要舉措的法治化護航工作。
加強重點領域法治專門人才的培養。高校是以學科專業為基本單元實現自身功能的,但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面臨的問題都是具體的、實踐的,不以學科專業為依據。要跟得上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步伐,做好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保障,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就必須突破傳統學科專業設置的邊界,堅持實踐導向,對于非傳統法學學科專業的實踐領域,超常規布局人才培養。在這方面,需要特別加強的就是國家急需的涉外法治、紀檢監察、國家安全等三大領域的法治人才培養工作,對這三大領域,學校應在學科專業設置方面超常規支持,在課程、教材、實踐項目和師資團隊方面有規劃保障,在資金投入等資源配置方面有力度傾斜,在考核評價等方面有針對性調整,切實確保能夠快速高效地培養一大批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一大批熟悉黨內法規、國家法律、國內外反腐制度的紀檢監察人才,以及一大批具有全球視野、全局觀念、戰略思維、政治意識、能力擔當的國家安全專業人才。
做好新興、交叉領域法治人才培養。《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指出,要在戰略急需和新興領域,探索國家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新模式。這對新興、交叉領域的法治人才培養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面對人工智能、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大國外交等重點領域的人才需求,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應積極回應,適應法治建設新要求,按照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要求,加強立法學、文化法學、教育法學、國家安全法學、區際法學等學科建設,加快發展社會治理法學、科技法學、數字法學、氣候法學、海洋法學等新興學科。當然,學科專業設置本身不是目的,做好新興、交叉領域法治人才培養的目標在于建立起完善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緊密圍繞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布局和重要環節,科學、全面、準確把握全面依法治國對人才的要求,及時調整優化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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