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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日前,昆明市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大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作出罰沒13.2萬余元的行政處罰。經查,該公司為維系與嵩明縣水務局原局長李俊森的關系,于2021年、2022年中秋前后兩次贈送2瓶西鳳酒、1塊牛干巴和1盒普洱茶,禮品價值370元。(2月7日光明網)
一家企業送了水務局局長 370 塊錢的禮品,兩瓶西鳳酒、一塊牛干巴、一盒普洱茶,算不上多貴重,卻換來了11萬多的項目利潤。最后,企業被罰了13萬多,局長也被免了職。
不少網友在調侃,“370元就把局長搞定了,太不值當”“這企業太會算賬,花小錢辦大事”,媒體則提出“微腐敗也是腐敗,必須零容忍”。該事件最該警惕的,是“低成本腐敗”的隱蔽性,是那種“送點小東西不算賄”的僥幸心理。
雖然370元不算多,但它背后的邏輯嚇人。企業覺得,就送點節禮,頂多算人情往來,不算行賄。局長覺得,就收點小東西,不涉及大額現金,不算受賄。可就是這種“小事一樁”的心態,讓權錢交易鉆了空子,讓公平競爭打了折扣。
實際上,這370元可不是單純的人情,而是“投資”。企業送的時候,心里門兒清,這是為了日后能拿到項目。局長收的時候,也該明白,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日后難免要“關照”。果不其然,兩年后的項目招標,這家企業就憑著這份 “小情分”,輕松拿下四個標段,凈賺11萬,這回報率,比任何生意都劃算。
媒體說要嚴肅追責,但更重要的是打破這種“小禮不算賄”的誤區。現實里,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逢年過節送點土特產、小紅包,是人情世故,不算腐敗。可正是這種模糊的界限,讓很多公職人員一步步失守底線,也讓很多企業覺得,靠“送小禮”走捷徑,比踏實做事更省心。
還有人覺得,罰13萬太重,370元而已,沒必要上綱上線。可這不是錢多少的事,是原則問題。這11萬,是企業靠不正當手段賺來的,要是不罰,對那些踏踏實實、公平競爭的企業,太不公平。而且,這次處罰,也是給所有企業和公職人員敲了警鐘:別拿“小意思”當人情,別拿公權力當籌碼,哪怕只有370元,只要是權錢交易,就一定會被查。
370元換11萬,看似精明,實則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罰13萬不是小題大做,是守住公平的底線。對企業來說,合規經營才是長久之計,靠送禮走捷徑,遲早會栽跟頭。對公職人員來說,哪怕是一分一毫的小利,也不能碰,守住底線,才能行得正、坐得端。(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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