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陜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一處粉煤生產企業的運營亂象正持續侵蝕著區域生態與周邊村民的日常生活——大量原煤未經規范處置便露天堆放,粉煤生產環節無任何環保設施護航,漫天揚塵如“灰色迷霧”般彌漫,不僅讓村民的生產生活陷入諸多不便,更涉嫌漠視環評要求、違反多項法律法規。面對此景,督促相關監管部門依法嚴查重處,以鐵腕手段遏制污染、捍衛法規威嚴,已成為維護當地生態環境與群眾權益的迫切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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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該企業生產區域,違規景象令人憂心:堆積如山的原煤裸露在外,既無防塵網覆蓋,也無噴淋系統保濕,任憑風吹日曬;粉煤生產過程中,機器轟鳴間揚起的粉塵直撲天際,在空中凝結成厚重的“灰幕”,不僅讓周邊天空失去往日澄澈,更隨風飄向附近村莊——村民晾曬的衣物常會蒙上一層煤灰,戶外行走需掩住口鼻,農田里的作物也難免被粉塵附著。長期的揚塵污染,不僅影響村民的呼吸道健康,更打亂了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正常生活節奏,不少村民直言“連呼吸都變得不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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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憤慨的是,該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非“無心之失”,而是對環保法規與環評要求的公然漠視。據了解,該企業的環評手續存在重大疑點,即便假定其持有合法環評文件,實際生產也完全背離了環評手續中關于“落實粉塵收集、處理設施”“原煤密閉貯存或覆蓋防塵”的核心要求,屬于典型的“環評與生產兩張皮”。
從法律層面審視,該企業的行為已觸碰多條法律紅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粉塵等污染物對環境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更明確規定,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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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企業露天堆放原煤、不設環保設施導致揚塵肆虐的行為,已直接違反上述法律規定,構成“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此類行為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若情節嚴重,還可責令停產整治。同時,若經核查確認其環評手續存在偽造、變造或未批先建等問題,還將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面臨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并處以罰款的處罰;若逾期不補辦或補辦未獲批,更將被責令恢復原狀,相關責任人還可能被追究行政責任。
生態環境是民生之基,法律法規是行為底線。該企業為追求短期利益,置周邊村民的生活權益與區域生態安全于不顧,漠視環保法規與環評要求,其行為既損害了群眾福祉,也挑戰了法律權威。此時,迫切需要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相關監管部門主動作為、扛起責任:一方面,迅速開展全面核查,查清企業環評手續的真實性與合規性,鎖定其違法排污的具體證據;另一方面,嚴格依據《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對企業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不僅要處以足額罰款,更要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待環保設施全部落實、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重新投入生產。
此外,監管部門還需深挖問題根源,核查是否存在監管缺位、失職瀆職等情況,確保監管“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唯有以“零容忍”的態度從嚴查處、以“釘釘子”的精神督促整改,才能讓違法企業付出應有的代價,才能還周邊村民一片潔凈的天空、一個安心的生活環境,真正守護好神木市的生態底色與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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