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游戲中為“一鍵透視”“自動瞄準”等“輔助工具”心動時,可能已踏入網絡違法犯罪的陷阱!
近期,山東省榮成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在開展“冬季守護”專項工作中,成功偵破一起非法售賣游戲“外掛”案,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提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為網絡黑灰產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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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外掛”交易的黑色鏈條
經查,犯罪嫌疑人孫某通過線上渠道招攬“客戶”,以游戲幣為交易媒介,向大量買家提供存儲“外掛”軟件的網盤地址及密碼,買家自行下載安裝后,即可通過“外掛”達到修改游戲程序或數據實現作弊的功能。
這種看似“便捷”的交易模式,實則嚴重破壞游戲行業生態平衡,助長網絡黑灰產擴散蔓延,對網絡安全和社會秩序構成多重威脅。
“新規”之下的違法成本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進一步織密了網絡安全法治防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九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于從事侵入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于從事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三款: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警提醒:共筑清朗網絡空間
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榮成公安將持續重拳打擊網絡違法犯罪,堅決斬斷“外掛”等非法程序的利益鏈條。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1.游戲“外掛”,本質上是非法入侵計算機信息安全系統的工具,其危害遠超想象。這些看似普通、便利的程序工具,實則是窺探他人信息、攻擊網絡系統的“黑手”。
2.游戲玩家應自覺抵制“外掛”,不僅因其破壞游戲公平性,更可能導致設備“中毒”、個人信息泄露、財產損失等風險,切勿因一時便利觸碰法律紅線。
3.對網上各類“游戲輔助”“優化工具”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使用、不傳播、不買賣,發現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4.企業及個人應主動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增強網絡安全意識,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共同筑牢數字家園的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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