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倍輕松(688793.SH)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實際控制人馬學軍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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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輕松提到,本次調查事項系對馬學軍先生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的日常運營造成重大影響,其本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職。
多次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近兩年,倍輕松麻煩不斷,其中實控人馬學軍的資金占用問題一度引發風波。2025年8月1日,倍輕松突發公告稱,經公司自查發現,馬學軍以往年度存在通過員工借款、提前支付供應商采購款、資金拆借等方式形成資金占用。
公告顯示,2021年10月至2022年期間,馬學軍通過公司員工向公司借款的形式合計占用資金408.23萬元。2021年12月及2022年4月,倍輕松提前向供應商深圳市輕松聯益五金塑膠有限公司支付采購款,隨后輕松聯益將相關款項轉至馬學軍的關聯方或用于馬學軍指定用途,馬學軍以此方式合計占用資金800萬元。
一年多的時間內,馬學軍累計占用上市公司資金1208.23萬元。上述資金占用本金均已在當期期末歸還完畢,相關利息也已在2025年7月全部清償完成。
另外,綜合年報等信息來看,整個2024年,馬學軍也通過多種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達到8593.29萬元,年內累計償還6605萬元,期末占用資金余額仍有2596.48萬元。公司存在明顯的內控風險。
而在被立案之前,馬學軍提前完成了減持動作。2025年11月20日,馬學軍以詢價轉讓的方式減持了上市公司255.26萬股股份,轉讓價格為25.35元/股,馬學軍由此套現約6470.84萬元。交易完成之后,馬學軍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比例由52.35%下降至49.38%,其直接持股比例由40.48%下降至37.51%。
更值得關注的是其長期存在的信息披露問題。據公開記錄,倍輕松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報及2025年半年報披露后,均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或《問詢函》,內容多次聚焦于收入真實性、成本分攤合理性、關聯方資金往來披露完整性等。例如,2024年年報問詢函曾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通過調節費用確認時點進行利潤操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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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費用擠壓利潤空間
成立以來,倍輕松主要從事智能便攜按摩器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2021年倍輕松在科創板上市。但近兩年公司業績表現并不如人意,2022年、2023年公司連續大額虧損,2024年靠非經常性損益扭虧之后,2025年倍輕松再度陷入虧損。
東財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4年,倍輕松分別實現營收11.90億元、8.96億元、12.75億元、10.85億元,增速分別為43.93%、-24.69%、42.30%、-14.88%;同期,歸母凈利潤分別為0.92億元、-1.24億元、-0.51億元、0.10億元,增速分別為29.92%、-235.46%、58.97%、120.16%,業績波動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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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輕松品牌效應的樹立離不開代言人等營銷活動,從早期的肖戰到易烊千璽再到現在的孫穎莎,倍輕松只選擇“頂流”,而“頂流”的背后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2025年前三季度,倍輕松支出銷售費用金額約為3.16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27.52%。但這一降幅還是明顯低于公司收入規模的降幅,利潤空間受到擠壓。
從歷史數據看,2018年時倍輕松全年銷售費用約為1.83億元,占營業收入比例約為36.01%。2021年公司上市當年,銷售費用飆升至4.85億元,占收入比也達到40.75%。到2025年前三季度,倍輕松已經要拿出57.32%的收入投入銷售活動中。
而2025年半年報數據顯示,倍輕松2.16億元的銷售費用中,推廣費約6373萬元,占比約為30%,另外職工薪酬、促銷費、專柜費用、廣告宣傳費占比相對較高。
根據1月27日的最新公告,倍輕松預計2025年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虧損8400萬元-1.05億元。
對于業績下滑,倍輕松解釋稱,公司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及市場環境變化對經營戰略進行階段性調整,受戰略調整過渡期影響,報告期內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進而帶動毛利額下降;同時,經營端銷售費用投入產出效能未達預期,而固定支出和剛性成本短期內無法與營收規模實現同步壓降,在多重因素疊加下,使得利潤總額、凈利潤、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下降。
再被立案背后的多重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僅在一個多月前的2025年12月25日晚,倍輕松便已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馬學軍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馬學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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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學軍不僅是倍輕松的實際控制人,同時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集所有權與經營權于一身。在去年11月的減持公告中,公司明確指出其“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并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這種高度集中的治理結構,在缺乏有效制衡機制的情況下,極易導致決策透明度不足和信披獨立性受損。
中信證券出具的核查意見中雖認可詢價轉讓程序合規,但并未對馬學軍作為實控人與管理層多重身份可能帶來的利益沖突發表評估。而此次證監會同步對“公司及馬學軍個人”立案,也暗示監管層可能正在調查其個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的具體行為責任。
當實控人同時掌控董事會、管理層和信息披露流程,若內控失效,很容易出現選擇性披露甚至隱瞞。證監會對個人立案,說明已鎖定具體責任人,這比單純處罰公司更具威懾力。
倍輕松此次被立案,不僅暴露其信息披露質量的長期隱患,更折射出科創板公司在高速發展過程中,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面臨的挑戰。從屢收監管問詢函,到實控人減持觸及權益變動線,再到突發立案調查,一系列事件看似獨立,實則在時間線上緊密銜接,引發市場對“減持—立案—訴訟”是否構成連鎖反應的質疑。
在注冊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完整性,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石。倍輕松的案例提醒市場:上市公司實控人及管理層在減持行為與信息披露之間,應保持更高程度的審慎與透明度。否則,不僅損害投資者信任,更可能引發監管重拳,最終動搖公司長期發展的根基。
(內容綜合自公司公告、藍鯨財經、經濟觀察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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