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2月5日電(記者汪文正)為扎實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切實提升島內居民獲得感,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5日發布通知,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政策規定,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免稅額度為每人每年1萬元,不限購買次數。免稅商品聚焦島內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貨、母嬰用品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