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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曹英
本文刊發于2月5日中國經濟新聞網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激活非遺資源。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常態化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2026年山西省政府工作報告對文化賦能傳統產業和工業消費品提質升級的部署,給擁有深厚文化底蘊和商業價值的白酒產業帶來了發展新機遇。
今年兩會,山西省人大代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李振寰帶來了《關于推動竹葉青酒泡制技藝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山西省白酒消費市場秩序 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兩份建議,分別指向驅動白酒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兩個核心力量——文化品牌與市場規范。
竹葉青酒泡制技藝作為山西重要非遺項目,于2009年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列入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技藝傳承、生產性保護等方面積累了基礎。李振寰關注到,隨著非遺保護工作的深化推進,現有省級保護層級在政策支持、資源整合、品牌輻射等方面難以匹配其歷史價值與現實需求。
李振寰認為,綜合考量其1500年傳承歷史、獨特養生文化內涵及當前保護傳承狀況,推動竹葉青酒泡制技藝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既契合國家加強非遺系統性保護的政策導向,也是提升山西文化軟實力、振興傳統優勢產業的現實需要。
對此,李振寰建議,山西省文旅廳應大力支持竹葉青酒泡制技藝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從三個方面發力。
一是推動竹葉青酒泡制技藝升級為國家級非遺,與汾酒釀制技藝(國家級)一同形成杏花村“雙國家級非遺酒”文化矩陣,提升杏花村“中國酒都”整體文化勢能,構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酒文化地標,為“杏花酒都”品牌建設提供核心支撐。
二是依托竹葉青酒歷史正統性和工藝權威性,主導制定“中國露酒釀造技藝”國家標準,掌握行業規則制定權和產品定價權。同時,可聯動山西道地藥材種植基地,延伸“種植—炮制—釀造—文旅”全產業鏈,形成“汾酒(白酒)+竹葉青(露酒)”雙輪驅動的山西特色酒業集群,振興山西露酒產業話語權。
三是推動竹葉青酒升級為國家級非遺后,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與中醫藥文化協同出海,通過渠道建設設立文化體驗點,以“養生”特色對接國際健康消費趨勢,推動中國傳統釀造技藝走向世界。
此外,李振寰還關注到,在推動山西從“酒業大省”向“酒業強省”的轉型跨越的進程中,山西省白酒行業存在市場準入門檻較低,低端產能過剩;部分小型酒企以次充好、虛假宣傳、“傍名牌”“打擦邊球”等侵權行為時常發生;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制售假名酒形成了黑色產業鏈等問題。
對此,李振寰建議,盡快制定出臺針對山西酒類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規范,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制定管理標準,全面強化原糧采購、生產釀造、出廠檢驗、市場流通等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控制,嚴格規范酒類生產質量、工藝標準、產品等級標準、污水排放標準等,推動建立統一的酒類質量追溯體系,進一步提升酒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李振寰認為,應加大市場保護力度。一方面結合發展實際,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制定時間較長的法律法規適時修訂,增加違法情節、危害后果、產品數量等多維入罪標準,并加大財產刑處罰力度,提高罰金數額,對累犯、慣犯實施更嚴厲的刑事制裁。另一方面,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協同加大對白酒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對生產許可、用水、用地方面嚴格審查,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抽查,重點抽檢監測甲醇、塑化劑、甜味劑等指標,嚴禁生產銷售“三無”產品,嚴禁傍名仿名等商標侵權行為。對符合監管要求的企業,給予用地、用水等方面政策扶持,提升合規企業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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