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假擺拍的危害性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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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主發布視頻稱“自家孩子險些被人販子拐走。”警方調查發現該視頻內容為虛假擺拍。圖/公安部網安局公眾號
文|辛河
據公安部網安局,近日,四川瀘州一博主發布視頻稱,“自家孩子在商場附近路邊玩耍時,險些被人販子拐走。”不過,警方調查后發現,該視頻內容為虛假擺拍。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博主處以行政處罰。
這個所謂“拐騙”的視頻可謂編得“有鼻子有眼”。視頻中,孩子描述“驚險過程”稱,“戴黑口罩、黑帽子,穿黑衣服”的中年男子“伸起手就想抱我”。該視頻引發大量網民關注,造成屬地居民恐慌。
而警方調查發現,小朋友放學后與同學一起,直接乘坐家人的車輛離開,不存在視頻中所描述的“拐騙”情節或相關可疑人員。發布者王某供述,發布的視頻內容為虛假擺拍。
“拐賣兒童”是公眾極為敏感的話題。該博主虛假擺拍“兒童被拐”、編造傳播“人販子”虛假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的確吸引了眼球,帶來了“流量”,卻造成屬地居民恐慌,事實上已經影響了公共安全秩序。
這種虛假擺拍的危害性不容小覷。除了擾亂公共安全秩序,還會在社會心理層面造成不良后果。一是透支社會善意。公眾對兒童安全問題的關注和關心是出于本能的善意,但虛假擺拍和大肆傳播讓這種善意被利用。虛假視頻的“反轉”也可能導致公眾對類似信息產生懷疑和麻木,遮蔽真正的求助信息。
二是誤導公眾認知。虛假的“被拐”情節,“演”起來再逼真也難免失真,其大肆傳播可能使公眾對兒童安全問題產生錯誤認知,而忽視真實存在的風險,或在現實生活中采取錯誤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危害性可謂不小。
近年來,在短視頻等平臺上,已有多名博主為“起號”博流量編造網絡謠言,類似自導自演的虛假擺拍視頻時有出現,最終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輕則面臨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虛假擺拍“孩子險被人販子拐走”,既違背道德倫理,又觸犯法律法規。該博主被處以行政處罰,可謂咎由自取。自媒體博主不能為了流量不擇手段、沒有底線,否則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撰稿 / 辛河(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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