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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東莞一家名為“豬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業引發關注。公開信息顯示,其法定代表人名為周瑜。由于“周瑜”與“諸葛亮”在歷史上的關聯性,該企業名稱迅速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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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眼查
1月31日,有自稱諸葛亮后裔的人士對此發表聲明,指出利用“豬”與“諸”諧音注冊“豬葛亮”為商標或企業名稱,屬于攀附歷史名人、惡意營銷的行為,傷害了諸葛后裔及敬仰諸葛亮的民眾情感。
2月4日,一名自稱是“諸葛亮后人”的人士向記者表示,網絡流傳的諸葛后裔聲明情況屬實,目前已發現近200家注冊“豬葛亮”相關商標或企業,擔心此類諧音梗濫用會誤導公眾、影響歷史人物形象,并對傳統文化傳承造成不良影響。他們強調,當前主要訴求是向商標局等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希望審慎審核此類注冊申請,并對已注冊的商標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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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I生成
東莞市豬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回應稱,公司名稱系自主構思,在合法合規前提下注冊,并非刻意惡搞或蹭熱度。她同時表示,公司節后將不再經營,會按規定辦理注銷手續,并對網友的調侃表示理解。
高沃說法
諸葛亮是眾所周知的先賢,民眾看到“豬葛亮”商標,自然而然會聯系到“諸葛亮”。
我國《商標法》第10條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諸葛后裔及諸多網友認為“豬葛亮”低俗營銷,質疑"豬"字涉嫌侮辱復姓"諸葛",傷害傳統文化尊嚴,可以根據《商標法》第44條的規定,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豬葛亮”商標無效。也就是說,能否維權成功,關鍵仍在于所涉“豬葛亮”商標是否可以被認定“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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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部分內容整理自瀟湘晨報 新浪網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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