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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經濟網特約評論員
2025年江蘇連云港贛榆區法院對爛尾樓糾紛案的判決,以打破常規的勇氣,為深陷“錢房兩空”困境的購房者點亮希望,更以實質正義修正形式主義偏差,彰顯了良法善治的核心要義。這一判決不該被信息洪流淹沒,它是司法守護民生的標桿,更是行業革新的號角。
長期以來,爛尾樓購房者陷入絕望循環:開發商挪用預售資金停工跑路,銀行手握格式條款緊追貸款,法院固守合同相對性原則裁判,七成以上購房者敗訴。一邊是半生積蓄付之東流,一邊是房貸房租雙重重壓,無數家庭因一套爛尾房支離破碎。這并非法律本身的缺陷,而是預售制度畸形嫁接、司法機械裁判、金融機構風控失職共同催生的悲劇。內地照搬香港樓花模式,卻缺失資金托管、購房者優先退出等核心保障機制,讓預售制淪為開發商轉嫁風險的工具。
贛榆法院的判決直擊痛點,實現法理與情理的雙重突破。依據民法典及司法解釋,認定開發商根本違約,支持購房者同時解除購房與貸款合同;否定銀行“單方轉嫁風險”的霸王條款,明確資金實際使用人開發商承擔終極還款責任,返還購房者全部已付款項。判決突破合同相對性桎梏,穿透表象追尋實質公平,將生存權置于金融債權之上,踐行了民法典的公平原則,更與最高法指導案例精神同頻共振。
這一判決的價值遠超個案。對全國160萬爛尾樓家庭而言,它提供了可復制的破局路徑,終結“弱者買單”的不公;對金融行業,倒逼銀行強化開發商資質審查,摒棄粗放放貸模式;對房地產領域,推動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加速完善,從源頭防范資金挪用風險。它用司法權威宣告:金融安全不能以犧牲百姓安居為代價,契約自由不能異化為欺壓弱者的工具。
司法不是冰冷的條文堆砌,而是社會良知的具象化表達。當法官敢于打破慣性思維,在制度冰面鑿開人道缺口,當裁判文書為民生疾苦留出溫度,法治便完成了從技術理性到人本良知的躍遷。我們期待這一判決成為同類案件的裁判坐標,推動更多法院摒棄機械司法,讓正義不再遲到;更期待以此為契機,完善預售資金監管、健全爛尾樓處置機制,從制度層面杜絕“錢房兩空”悲劇。
法治的真諦,在于守護每一個普通人的切身利益。贛榆法院的判決讓我們堅信,唯有堅守司法良知,恪守為民初心,才能讓購房者告別爛尾樓前的痛哭,讓法治陽光照亮每一個安居夢想。我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身份,向本案審理法官致以崇高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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